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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喜欢吃点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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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粉彻底溃败:温哥华“唱红颂毛事件”再遭社区炮轰

 
31#
 楼主| 发表于 2014-1-14 12:32:3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4# 东田.

---------------------------------------
我只说一句话你就当场尿裤子,你敢不敢到加拿大国会当众把热爱专制的话说一遍呢?别紧张,不会遣返你放心。你们这点跳大神的本事谁不知道啊。见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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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4-1-14 13:13:25 | 只看该作者
你说得不对。忆古人、先人,并不是说要回到那个年代去。

你凭吊你的祖先吧? 这并不意味着你就回到解放前、民国、清朝、明朝去。
在小河那边 发表于 2014-1-13 23:30


黄种人在白人国度,比如在欧洲,最应该轰轰烈烈社团纪念蒙古先人忽必烈!
向忽必烈先人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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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4-1-14 13:20:53 | 只看该作者
温哥华“唱红颂毛事件”再遭社区炮轰
......
      讨论会一角,还是中老年人居多,绝大多数可能都是当年的红卫兵红小兵知青或者地富反坏右。
      最后,部分参加座谈会的人员给“唱红颂毛活动“主办单位发出了一份公开信,公开信说,为着社区的荣誉以及侨社的未来,本着对大多数华人权益负责,郑重声 明三点:第一:以“温哥华华人”的名号所进行的粉毛活动,其实只是一场拙劣的政治行为艺术,完全无法代表温哥华绝大多数华人华侨的主流意识,座谈会上大多 数民众的发言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第二:我们要让加拿大主流社会看到温哥华的华人是和加拿大的精神和价值观坚定站在一起的。我们也要让中国政府知道,企 图借着唱红颂毛挺薄来阻碍中国改革进程的海外华人也只是少数。第三:期待粉毛事件的制造者,能够公开向温哥华侨社做出说明和道歉。
......
喜欢吃点亏 发表于 2014-1-13 18:12


老毛的幽灵,飘过加拿大上空。

对着祈求“加拿大主流社会看到”的温哥华的二等华人叹道:


小小寰球,有几个苍蝇碰壁。
嗡嗡叫,几声凄厉,几声抽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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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4-1-14 14:26:17 | 只看该作者
如果现实生活中发现有人要搞老毛那一套,比如准备暴力革命,想搞无产阶级专政之类的,要向情报部门举报。别让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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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楼主| 发表于 2014-1-14 14:44:53 | 只看该作者
听说已经有相关机构获悉后来了解了,那些毛粉全吓坏了,怕影响孩子在加拿大的前途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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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4-1-14 17:15:48 | 只看该作者
若按照你所谓“毕竟中国不是民主宪政国家,民意无法正常表达”,那么,为何在北美这么非“中国”且你所谓的“民主宪政国家”,却你也无法改变华人“民意无法正常表达”之随你一统之表达呢?为何呀???到底是你的“民意”除了问题,还是全海外华人之“民意”除了问题呀???你这种自相矛盾的荒谬逻辑,都经不起推敲!也只能光靠着一厢情愿的制造假“真相”、臆想伪“民意”!
东田. 发表于 2014-1-14 16:40


你说的什么乱七八糟的,不是告诉你了,在西方社会,言论自由是也是有限度的,不是什么都能乱说的,比如宣传老毛的无产阶级专政,暴力革命思想,希特勒的种族灭绝理论,种族歧视的言论,这些都不在言论自由保护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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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4-1-14 17:16:5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一块 于 2014-1-14 17:19 编辑
呵呵,如果没有几十年前的当初之“白色恐怖”违反民主之违法滥杀政治异党分子之所谓“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之残忍暴政之前提,又怎么可能会有“搞老毛那一套,比如准备暴力革命”的出现呢?笑话!颠倒真相、割裂历史的无知!
好就好在这类没有这类暴政血腥的国家愚昧政治的政府和同类的前提。所以,你的所有捏造瞎编也成了无法能令人信服的荒滩无稽!你也就只能制造一些假货“民主”来忽悠来忽悠去!
东田. 发表于 2014-1-14 16:34


向情报部门举报,又不是要把你抓去判死刑,怕什么: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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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4-1-14 18:04:27 | 只看该作者
呵呵,既然你也承认了“在西方社会,言论自由是也是有限度的,不是什么都能乱说的”的国家政治管理,不也等于也承认这么事实,即,即使中国目前再“民主”,其也该合理合法地按你的逻辑所推论的那样,同样“言论自由是也是有限度的,不是什么都能乱说的”了吗?
另外,我还想好奇的是你又从何看到这里“在西方社会,言论自由是也是有限度”而不让人家或说或唱“红歌”了呀???你能找出法理论据能论证你这几句谎言吗?呵呵,否则,你不又再向大家证实着你又在公开说谎话吗???
另外,还有的是:你又从哪来看到人家“民主自由”合法合理地搞了这么“红歌”的PARTY,就属于你所谓无中生有的所谓“宣传老毛的无产阶级专政,暴力革命思想,希特勒的种族灭绝理论,种族歧视的言论”了呀???你链接出相关加拿大的法律依据来吗?否则,你不是又再次胡说八道了吗???你什么时候才学会不说假话、不丢华人的脸呀??/呵呵
到现在为止,你还根本没有回应我对你在上面的任何一条质问!只知道进退失据东拉西扯、说些毫无根据的坑蒙拐骗的梦话!
东田. 发表于 2014-1-14 17:39


就仅仅是搞群众聚会唱红歌这么简单吗?如果是,被举报,估计要被情报部门立案备查,然后根据情节轻重,影响范围大小,加拿大民众和政府会做出相应反应。如果不相信,你可以公开组织一下这个活动,让大家知道地点人物,我肯定举报。

但如果你觉得搞老毛的暴力革命,或无产阶级专政之类的加拿大没法律可以制约你,那你可以试试。别以为加拿大政府温顺。给你看个例子,以前有个主张“暴力革命”的魁北克解放阵线想要搞点行动,加拿大政府立刻反应,立法并采取了坚决的打击手段,共有20~30个主干分子被逮捕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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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4-1-14 18:08:26 | 只看该作者
呵呵,笑话,你又从哪一句话、哪一字眼里看到我在“怕什么”了呢?你这不是又再一次一厢情愿的臆造瞎蒙别人的心态吗?呵呵,你又什么好“怕”的呀?既然,都已经识破你一直在兜售赝品假货的所谓“民主”了,还有什么好“怕什么”吗??你这不是太自作多情了吗?
东田. 发表于 2014-1-14 17:29


不怕就好,尽可在加拿大组织搞各式支持老毛的活动,越公开,声势越浩大越好。: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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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楼主| 发表于 2014-1-14 18:57:00 | 只看该作者
毛粉被加国情报机构一查,基本上尿裤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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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4-1-14 19:01:10 | 只看该作者
喜欢老毛,自己在地下室内设个灵堂拜拜,或几个同喜的朋友私下聚会拜拜,都没什么,但在加拿大搞公开活动,就有点越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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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4-1-14 19:03:30 | 只看该作者
喜欢老毛,自己在地下室内设个灵堂拜拜,或几个同喜的朋友私下聚会拜拜,都没什么,但在加拿大搞公开活动,就有点越界了。
一块 发表于 2014-1-14 19:01


: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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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楼主| 发表于 2014-1-14 20:28:11 | 只看该作者
一块兄说得对,粉毛是重口味,只能偷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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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4-1-14 20:55:1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一块 于 2014-1-14 20:58 编辑

毛粉以为在加拿大这样温和的民主宪政社会搞马克思那一套没事,现在不是冷战时期,确实在这方面大家,包括政府方面都比较放松,但是如果真的有马克思那套的实质行为,那就不一样了,加拿大有足够的法律来对付它们。看看维基百科上介绍的加拿大历史上曾经发生的事情:
============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 ... E%E9%98%B5%E7%BA%BF
魁北克解放阵线(法语:Front de libération du Québec,英语:Quebec Liberation Front)常使用法文缩写FLQ,是早期魁北克独立运动中于1960年代建立的社会主义和民族主义组织。

FLQ是一群魁北克人于1963年2月组成的抵抗运动组织。组织的宣言呼吁进行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武装斗争,推翻魁北克政府,从加拿大独立,建设工人阶级的社会。他们中的一些人接受了比利时革命家和克格勃特工Schoeters的训练,切·格瓦拉是他们心中的英雄。1963年4月21日起,FLQ开始发动炸弹攻击行动。同年10月7日,Schoeters被控犯下恐怖主义罪行,并被判两个5年徒刑。FLQ中至少有2名成员曾在约旦的巴勒斯坦训练营里受训。

FLQ发展了很多行动小组,其中的两个小组直接参與了十月危机,这是加拿大历史上第一宗恐怖主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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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4-1-14 21:09:58 | 只看该作者
看来在加拿大没有反革命罪,从上面的判例看,马克思毛泽东的武装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行为==加拿大的恐怖主义罪,要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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