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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implea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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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心请教:关于海外汇款

 
121#
发表于 2014-1-7 13:01:32 | 只看该作者
指南针同学对朋友的态度表明他客户不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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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发表于 2014-1-8 23:12:1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风淡云轻 于 2014-1-8 23:30 编辑
我是个比较讲朋友情义的人,看了你前面的问题,可能在感情上有点接受不了。你这么一解释,我认为可以理解,可能是我带着情绪回复你的问题,请原谅。下面来回答你的问题。

1、你没有申报100万的海外资产,如果把这两笔钱全部转入加拿大,在正常的情况下,税务局会认为是你自己在海外的资产。因为海外资产不超过10万加币是不需要申报的,超过10万才需要申报,所以从理论上来说,这100万人民币折算成加币,超过10万加币的部分你是有义务交资产增值税的,至于交多少税,取决于你个人的税率。
2、至于钱怎么转到你朋友小孩的账户上,这个问题太容易了,也没有什么解释不了的。借给朋友的小孩呗。你可以大大方方用支票把钱转到朋友小孩的账户上。
3、这个问题其实你不需要说明,任何活在世界上的人都能够明白,只是在做的时候更坦诚还是以某种借口来进行。因为连傻瓜都知道的事,对方还以借口的方式来进行的话,就有把人看扁的感觉,会让我们不开心甚至产生抵触情绪。至于转账的时候以什么名义,可能借口还是蛮多的,我希望你咨询一下专业的税务师,以免今后产生麻烦,我在这个问题上不是专业人士,不敢给你提供建议。

我是以我自己的想法来处理这样的事,如果是我,面临这样的问题,我会把风险和责任包到自己身上来处理。也就是说把超出10万的部分作为海外资产增值,也就是说3-4万加币的增值,假如税率是30%,那么就是要交差不多1万左右的税。这个问题当然也是考虑到友情难得,朋友能够愿意帮忙,即使这个忙在价值上达不到1万,我们也就不要计较了。仅供参考。有不对的地方,还望凉解。
指南针 发表于 2014-1-5 15:09

你好,指南针先生。
看到你的帖子我获益匪浅。还想就可能的具体问题学习一下,望辛苦帮解答。
假设,我需要人民币,遇到楼主情况,想如下办理,
楼主把国内的100万人民币转到我国内指定账户,我按即时汇率在多伦多付17.902万加币本票给楼主。 我的问题是:
1,这样做违反加拿大有关法例不?
2,楼主是否应就10万额度以外的7.902万部分报税?
3,如果我将17.902万的一半付给楼主的债主儿子,另一半8.951万付给楼主,是否可以不用再申报。
4,您提到的“海外资产不超过10万加币是不需要申报的”,这里10 万加币额是指一生的还是一年的或一次的?
5,还有什么别的问题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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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发表于 2014-1-9 20:31:42 | 只看该作者
你好,指南针先生。
看到你的帖子我获益匪浅。还想就可能的具体问题学习一下,望辛苦帮解答。
假设,我需要人民币,遇到楼主情况,想如下办理,
楼主把国内的100万人民币转到我国内指定账户,我按即时汇率在多伦多付17.902万加币本票给楼主。 我的问题是:
1,这样做违反加拿大有关法例不?
2,楼主是否应就10万额度以外的7.902万部分报税?
3,如果我将17.902万的一半付给楼主的债主儿子,另一半8.951万付给楼主,是否可以不用再申报。
4,您提到的“海外资产不超过10万加币是不需要申报的”,这里10 万加币额是指一生的还是一年的或一次的?
5,还有什么别的问题该注意?
风淡云轻 发表于 2014-1-8 23:12

不客气,就我所知道的情况回答一下您的问题,有可能不完全准确,因为我不是税务师,有关税务方面的细节有可能随着时间发生一些变动,我不一定跟进非常及时,所以,若你所提的问题若真实存在,最好再找一位专业税务师(最好是CGA)确认一下对错。
1、正常的资金进入加拿大不违反任何法律,除非加拿大政府(皇家骑警)发现资金来源于恐怖贩毒等非法渠道。
2、缴税是义务。如果说在新移民登陆两年之内没有申报海外资产,在资产进入加拿大时,超过10万加币的部分,加拿大政府可以认定为海外的收入或资产增值,也就是说必须按加拿大收入税法缴税。当然啰,现实中有人没有缴税,税务局也没发现,就算蒙混过关了啰。如果被税务局查到,是有可能补税加罚款的。
3、不可能。钱是进入你的账户,报税义务就是你的,跟钱转到哪里去无关。如果你不报税,当税务局查你的时候,你如果说这笔钱是楼主债主的儿子和楼主叫你转到你的账户上,税务局也不会去追究楼主的债主的儿子和楼主。
4、一生。
5、似乎没有,有关海外资产的东西可能还是要有具体的情况,我才知道说什么,如果没有的话,我就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希望这些信息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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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发表于 2014-1-9 21:23:50 | 只看该作者
不客气,就我所知道的情况回答一下您的问题,有可能不完全准确,因为我不是税务师,有关税务方面的细节有可能随着时间发生一些变动,我不一定跟进非常及时,所以,若你所提的问题若真实存在,最好再找一位专业税务师(最好是CGA)确认一下对错。
1、正常的资金进入加拿大不违反任何法律,除非加拿大政府(皇家骑警)发现资金来源于恐怖贩毒等非法渠道。
2、缴税是义务。如果说在新移民登陆两年之内没有申报海外资产,在资产进入加拿大时,超过10万加币的部分,加拿大政府可以认定为海外的收入或资产增值,也就是说必须按加拿大收入税法缴税。当然啰,现实中有人没有缴税,税务局也没发现,就算蒙混过关了啰。如果被税务局查到,是有可能补税加罚款的。
3、不可能。钱是进入你的账户,报税义务就是你的,跟钱转到哪里去无关。如果你不报税,当税务局查你的时候,你如果说这笔钱是楼主债主的儿子和楼主叫你转到你的账户上,税务局也不会去追究楼主的债主的儿子和楼主。
4、一生。
5、似乎没有,有关海外资产的东西可能还是要有具体的情况,我才知道说什么,如果没有的话,我就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希望这些信息对你有帮助。
指南针 发表于 2014-1-9 20:31

非常感谢这么详细清楚的回复。
关于第3条,我原来没说清楚,现在补明补问:
实际上我没有资金进入加拿大。100万存在我中国的账户上,备我回中国内用。我是用加拿大的存款或基金股票变现或卖加国房款来付“楼主”的。这样需不需、该怎样、该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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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发表于 2014-1-9 21:46:2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24# 风淡云轻

很简单,你在加拿大的钱,都是合理合法的收入,你转给谁都没事,就算查到,也没事。

上贴和这帖,你一共欠我10万。在这里还的钱是税后的,也就是说,你要赚到将近18万的收入,才能还得起我的10万。 如果这钱还在国内,那么它的价值仍然是18万,懂了吧,什么是潜在的风险,一但被认为是收入来还的结果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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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发表于 2014-1-9 21:57:4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风淡云轻

很简单,你在加拿大的钱,都是合理合法的收入,你转给谁都没事,就算查到,也没事。


seaweed 发表于 2014-1-9 21:46


对,是清白的税后个人收入。
我没事,但我付给的对方会不会有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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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发表于 2014-1-9 21:59:33 | 只看该作者
对,是清白的税后个人收入。
我没事,但我付给的对方会不会有税事?
风淡云轻 发表于 2014-1-9 21:57


把钱给我,有事我担当 :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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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发表于 2014-1-9 22:06:5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风淡云轻



上贴和这帖,你一共欠我10万。在这里还的钱是税后的,也就是说,你要赚到将近18万的收入,才能还得起我的10万。 如果这钱还在国内,那么它的价值仍然是18万,懂了吧,什么是潜在的风险,一但被认为是收入来还的结果了吧
seaweed 发表于 2014-1-9 21:46


终于绕明白了你说的意思,
那“18”弯我就在国内花,永远不进加拿大,让你潜在收税落空。
不对,额怎么就欠你10弯了?吓额一个仙人跳:ee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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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发表于 2014-1-9 22:12:29 | 只看该作者
把钱给我,有事我担当
seaweed 发表于 2014-1-9 21:59


你得给我人民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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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发表于 2014-1-9 22:14:23 | 只看该作者
终于绕明白了你说的意思,
那“18”弯我就在国内花,永远不进加拿大,让你潜在收税落空。
不对,额怎么就欠你10弯了?吓额一个仙人跳
风淡云轻 发表于 2014-1-9 22:06


嗯哪,18弯,你在国内绕着花 :smile:

想明白了,麻溜赶紧的还钱 :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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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发表于 2014-1-9 22:15:57 | 只看该作者
你得给我人民币呀
风淡云轻 发表于 2014-1-9 22:12


我是说一字千金的钱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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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发表于 2014-1-9 22:19:05 | 只看该作者
把钱给我,有事我担当
seaweed 发表于 2014-1-9 21:59



    这好像是打土豪分富农的运动,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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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发表于 2014-1-9 22:24:42 | 只看该作者
中国钱汇到加拿大超过申报的海外资产就要上税,是这意思吗?那我说我这里穷疯了,我爹给的没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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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发表于 2014-1-9 22:25:10 | 只看该作者
这好像是打土豪分富农的运动,拥护!
竹本小川 发表于 2014-1-9 22:19


太豪放了,把我的亲爱的吓跑拉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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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发表于 2014-1-9 22:28:02 | 只看该作者
太豪放了,把我的亲爱的吓跑拉
seaweed 发表于 2014-1-9 22:25



    不好意思,我这个灯泡先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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