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时天气:多伦多 28°
    温度感觉: 27°
  • 实时天气:温哥华 21°
    温度感觉: 23°
  • 实时天气:卡加利 28°
    温度感觉: 26°
  • 实时天气:蒙特利尔 24°
    温度感觉: 28°
  • 实时天气:温尼伯 24°
    温度感觉: 24°
查看: 1539|回复: 1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李某案同案律师:在车上已发生性行为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12-9 08:04: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相关文章内容摘要

新浪娱乐讯 李某某案二审维持原判,但同案被告人王某律师仍然表示不服,频频在微博中上传有关证据,证明案情另有隐情。12月8日,王某律师周翠丽在新浪微博上再次透露,受害人杨某是在自愿的情况下进入宾馆的,并且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13-12-9
早干嘛去了
沙发
发表于 2013-12-9 09:43:33 | 只看该作者
想推翻二审?门都没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3-12-9 10:34:08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女人疯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3-12-9 12:02:1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女人没疯!李天一案疑点重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3-12-9 12:02:55 | 只看该作者
这女人还是律师,连基本概念都没有.这件案子与那女的是不是妓女没任何关系,也跟在车上发不发生关系没任何关系.强奸按是以违反他人意愿为原则,如果干到中间,那女的不愿意,你继续干,就是强奸.中国的悲哀,是有这种律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3-12-9 12:18:42 | 只看该作者
这女人还是律师,连基本概念都没有.这件案子与那女的是不是妓女没任何关系,也跟在车上发不发生关系没任何关系.强奸按是以违反他人意愿为原则,如果干到中间,那女的不愿意,你继续干,就是强奸.中国的悲哀,是有这种律师.
后稷 发表于 2013-12-9 12:0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中国的律师已经够面的了,只能怨李天一这个倒霉死孩子命不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3-12-9 12:19:1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 后稷


    请问如何判定是真的违背妇女意志还是陷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3-12-9 12:22:09 | 只看该作者
本人认为和女人是否是妓女与否关系极大,如果是妓女,因给钱少了敲诈的概率相当高,而违背意愿的概率就及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3-12-9 12:28:40 | 只看该作者
这女人还是律师,连基本概念都没有.这件案子与那女的是不是妓女没任何关系,也跟在车上发不发生关系没任何关系.强奸按是以违反他人意愿为原则,如果干到中间,那女的不愿意,你继续干,就是强奸.中国的悲哀,是有这种律师.
后稷 发表于 2013-12-9 12:0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加拿大一样的黑暗,处处是陷阱,福特花了多少钱打官司?换做是你,找就破产了。福特影响大,大家都知道。不知到的冤家错案多了去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3-12-9 12:31:1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 wolf20100501


    无发判断.婚内强奸案被判很多起.各国强奸案的概念都差不多,只是包括的范围不同.像中国,强奸只针对妇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3-12-9 12:36:11 | 只看该作者
这女人还是律师,连基本概念都没有.这件案子与那女的是不是妓女没任何关系,也跟在车上发不发生关系没任何关系.强奸按是以违反他人意愿为原则,如果干到中间,那女的不愿意,你继续干,就是强奸.中国的悲哀,是有这种律师.
后稷 发表于 2013-12-9 12:0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这套理论是西方法律的引用,在中国可不行,收了钱就不是强奸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13-12-9 14:05:50 | 只看该作者
在西方被害人可以不出庭吗?
判定是否被害没有物证起码有个当面对质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13-12-9 16:31:24 | 只看该作者
这女人还是律师,连基本概念都没有.这件案子与那女的是不是妓女没任何关系,也跟在车上发不发生关系没任何关系.强奸按是以违反他人意愿为原则,如果干到中间,那女的不愿意,你继续干,就是强奸.中国的悲哀,是有这种律师.
后稷 发表于 2013-12-9 12:0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对!这就是关键。即使是妓女,那一刻她不愿意,你强行就是强奸,除非她不告你。投资有风险,干这事一样有风险。只怨这小子一贯行为不检点,终有一天撞到枪口上。谁也别怨,检讨自己(包括他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