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少瞎白话,一个JB流水席能吃出名卡来?你以为是人民大会堂呢? 老实巴交 发表于 2013-12-6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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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妈正常过马路,没必要让机动车,这在加拿大也一样。 2.大妈能在千钧一发之时,瞬间转身,门户大开,同时手臂暴长三尺,身体横向漂移五尺,动作一气呵成,直取肇事车辆。我不信,她又不是梅超风。 3.大妈如果不是梅超风,就有可能受内伤,要个说法,合情合理。去年北约区就有华人女子被撞后忍痛回家,死在浴室的,都是教训。 就冲这个,你过早下结论,我就是觉得你对部分群体有成见。 无忧了 发表于 2013-12-6 00:06
真有受伤,索赔是理所当然的。问题是如果没有受伤,装作受伤讹诈钱财,就是人品问题。骗子甚至在法庭上都可能钻法律的空子胜诉,但是这改变不了他是骗子的事实。就个案来说,跟他是哪国人没有关系。 而且,我对视频的研究所得的看法,只是我的看法而已。 说到“成见”,大家都可能对别的民族和自己的民族的特点有一些概括的看法或评价。你的这些看法,如果符合实际,就可能对你处理问题有帮助;如果不符合实际,就可能使你处理问题时发生误判。所以,每个人都需要正确地看待自己,也正确地看待他人。民族也是一样。 酒中仙 发表于 2013-12-6 00:32
回复 无忧了 顺便给楼主讲我最近遇到的一件事吧。 我在加拿大开车30年,从没有和任何人或者车辆擦撞过,只有一次在夜里行车时撞到过鹿的后蹄,但是最近发生了一次碰人事故。那是上午我从drive way启动车子,还没动一尺距离,就听后面哎呀一声,立即停车,只见送信的邮递员正在地上收集散落在草坪上的信,显然是我碰到他了。当然这全是我的错。赶紧打开车窗问候,准备掏保险驾照。 “Are you OK?”我问。 “don't worry, I'm OK”他一边说一遍捡拾地上的信。 “Are you sure??” “No problem” 当时我想,反正他知道我家在这里,以后任何时候有问题都可以来找我,就开走了。至今我一直后悔没有立刻下车帮他收拾地上的信,显得很没有礼貌。这事就这样过去了。 如果是这位大妈会怎样?就地躺倒,叫救护车,叫警察,惊动保险公司,恐怕都是免不了的。 酒中仙 发表于 2013-12-6 01:0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1.大妈正常过马路,没必要让机动车,这在加拿大也一样。 2.大妈能在千钧一发之时,瞬间转身,门户大开,同时手臂暴长三尺,身体横向漂移五尺,动作一气呵成,直取肇事车辆。我不信,她又不是梅超风。 3.大妈如果不是梅超风,就有可能受内伤,要个说法,合情合理。去年北约区就有华人女子被撞后忍痛回家,死在浴室的,都是教训。 就冲这个,你过早下结论,我就是觉得你对部分群体有成见。 无忧了 发表于 2013-12-6 00:0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也是出了国的人,好歹也该知道交通事故的处理原则。只要是事故,无论是不是有人受伤,第一要做的就是交换个人信息,那洋人转身想跑,这个在哪国都绝对不可以!他至少要将被撞者送医检查,但他在大道上破口大骂,这是个讲道理的人该做的事嘛?就这样你还挺他,你说你说的话的有丁点道理没有? 老实巴交 发表于 2013-12-6 00:36
你难道真的认为百人会介意你是中国来的还是加拿大生的? 我告诉你,我们公司有个日本人,他爷爷来加拿大时才十几岁,这100多年前的事了,他今年快60了,但他吃饭只跟我一个桌,尽管他的英文比多数白人都好! 老实巴交 发表于 2013-12-5 22:5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反对一个政党很正常,你们为什么要反民族啊?老汉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无忧了 发表于 2013-12-5 16:53
老汉啊,右派里除了个别人,没有人反中华民族。相反,他们才是真的爱这个民族,希望这个民族早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有时“政治不正确”,用词过激,那也是为了振聋发聩。这么做是否合适值得商榷,但他们对这个民族的爱是无可置疑的。这一点,老汉如果有时间读一读鲁迅和柏杨就会明白。 至于那些左派,一见到“侮辱”中国人的说法就跳上了天,实际都是旧体制最死硬的维护者。他们才是中华民族最大的害虫。这一点,相信老汉是能够明白的。 弄舟 发表于 2013-12-6 12:07
凡事都要有个度的,还要讲究一个方式方法的。 对轮运独,你反某党派不能反倒民族上去,老汉已经深受其害了。西人朋友常常问我一些莫名其妙的问题,费劲巴拉的给他们还原事实真相。 对党奴,老汉没什么奉劝他们的,历史的车轮滚滚,自有说法。。。 无忧了 发表于 2013-12-6 12:33
你老糊涂了吧?你先把“反民族”定义清楚了行不?如果在和平环境下代表国家签约把中国领土出让给外国不叫反民族,对一个矫情大妈涉嫌讹诈有看法就叫“反民族”???您该吃药了吧? 酒中仙 发表于 2013-12-6 12:45
你看看,你看看,三句话不赶趟就开始药不药的?跟秦晖一句话里两个“是吧?”有一拼了。 你不刚听完“政府职责”吗?就因为政府作了反民族的事大妈都要受牵连?她一把老骨头躺在地下,你那只眼睛看见她矫情了?你扪心自问,如果是一个洋大妈被撞翻了,你还觉得她矫情吗? 无忧了 发表于 2013-12-6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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