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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紫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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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中华子民书(原创)

 
16#
发表于 2013-11-11 23:27:0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Tomm008 于 2013-11-11 23:42 编辑
挺好,就是缺个大印。
xuxi 发表于 2013-11-11 22:2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什么人说什么话!
张口就是大印,我看直接玉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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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3-11-11 23:27:07 | 只看该作者
先不说这种挑起仇恨的帖子。
还“此书当代代相传”。挂你家门口就行了。你有胆在你自己家里挂了吗?
只怕在你家里挂着,你老婆先给你一耳刮子。
参靠言论 发表于 2013-11-11 21:53


没看出这“挑起仇恨”,只是告诫别忘史实,警惕现在和未来,避免成东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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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3-11-11 23:41:46 | 只看该作者
告中华子民书
(此书当代代相传)


东瀛日倭,侵我中华,杀我民众,掠我财物,多番发难上溯可达几百年,虽罄竹难书也。

我中华族人,以宽仁为本,据理有余,阻拒却力,尚不能应对彼寇之刁、蛮、狠、赖。此乃族人品性使然,非物丰人众理足可以改变。

然,虽我中华无力应对日倭之挑衅与欺凌,但东瀛丸岛终将毁没于东洋,此既为自然而然,也是上苍之报应。

故此,凡我中华子民及后代,坚不许拯救东瀛亡民。若违反而救彼人上我中华土地,即为对先人之叛逆,必受惩罚。切记。




族人  紫黄  起草于多伦多
紫黄 发表于 2013-11-11 21:4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改两个字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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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3-11-11 23:46:1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 紫黄

Good poi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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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3-11-11 23:49:24 | 只看该作者
把这个紧箍咒传到日本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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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3-11-12 00:24:26 | 只看该作者
紫黄是挺谁谁亡,咒谁谁兴。

薄稀来被他不捧,进大空牢了。他成天咒加拿 大,加拿 大也一点没伤着。他还真有脸待在加拿 大。烂猪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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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2 01:31:30 | 只看该作者
紫黄是挺谁谁亡,咒谁谁兴。

薄稀来被他不捧,进大空牢了。他成天咒加拿 大,加拿 大也一点没伤着。他还真有脸待在加拿 大。烂猪一头。
痛扁五毛奴 发表于 2013-11-12 00:24


我几乎从来不非议加拿大,更谈不上“成天咒加拿 大”。希望你能拿出证据来,拿不出就是造谣。你知道的,造谣会死全家的。希望你以后张口前先想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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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3-11-12 09:20:32 | 只看该作者
我几乎从来不非议加拿大,更谈不上“成天咒加拿 大”。希望你能拿出证据来,拿不出就是造谣。你知道的,造谣会死全家的。希望你以后张口前先想想清楚。
紫黄 发表于 2013-11-12 01:3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各種現象表明,你這種狗奴才已經死了全家,所以只能認黨為親爹親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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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3-11-12 09:28:38 | 只看该作者
各種現象表明,你這種狗奴才已經死了全家,所以只能認黨為親爹親娘了。
痛扁五毛奴 发表于 2013-11-12 09:2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扁五毛奴,你自己做惯了奴才,就不要再招摇了。大伙看你表演舔裆太多了,别一天到晚認裆為親爹親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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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3-11-12 09:30:24 | 只看该作者
各種現象表明,你這種狗奴才已經死了全家,所以只能認黨為親爹親娘了。
痛扁五毛奴 发表于 2013-11-12 09:2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各種現象表明,你這種狗奴才已經死了全家,所以只能剩下你这个扁五毛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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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3-11-12 09:33:11 | 只看该作者
什么人说什么话!
张口就是大印,我看直接玉玺吧!
Tomm008 发表于 2013-11-11 23:2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玉玺以是过时的名词了,要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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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3-11-12 09:35:41 | 只看该作者
我这人没什么优点,但言行一致是我的秉性。
紫黄 发表于 2013-11-11 22:49



你以为你现在卖了凌志就抹去你那段不堪的脑残历史了?
你以为你接上假肢就改变了你进宫服役那段光辉岁月了?  :smok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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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2 09:54:58 | 只看该作者
你以为你现在卖了凌志就抹去你那段不堪的脑残历史了?
你以为你接上假肢就改变了你进宫服役那段光辉岁月了?
5 past 6 发表于 2013-11-12 09:35


我没时间像有些网友一样随叫随到来修理你。请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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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2 09:59:20 | 只看该作者
改两个字好么?
Tomm008 发表于 2013-11-11 23:41


第一字已改;第二字不能改,一改意思就反了。
   
谢谢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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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3-11-12 10:01:41 | 只看该作者
玉玺以是过时的名词了,要与时俱进。
xuxi 发表于 2013-11-12 09:3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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