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好,就是缺个大印。 xuxi 发表于 2013-11-11 22:2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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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说这种挑起仇恨的帖子。 还“此书当代代相传”。挂你家门口就行了。你有胆在你自己家里挂了吗? 只怕在你家里挂着,你老婆先给你一耳刮子。 参靠言论 发表于 2013-11-11 21:53
告中华子民书 (此书当代代相传) 东瀛日倭,侵我中华,杀我民众,掠我财物,多番发难上溯可达几百年,虽罄竹亦难书也。 我中华族人,以宽仁为本,据理有余,阻拒却力,尚不能应对彼寇之刁、蛮、狠、赖。此乃彼族人品性使然,非物丰人众理足可以改变。 然,虽我中华无力应对日倭之挑衅与欺凌,但东瀛丸岛终将毁没于东洋,此既为自然而然,也是上苍之报应。 故此,凡我中华子民及后代,坚不许拯救东瀛亡民。若违反而救彼人上我中华土地,即为对先人之叛逆,必受惩罚。切记。 族人 紫黄 起草于多伦多 紫黄 发表于 2013-11-11 21:4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紫黄是挺谁谁亡,咒谁谁兴。 薄稀来被他不捧,进大空牢了。他成天咒加拿 大,加拿 大也一点没伤着。他还真有脸待在加拿 大。烂猪一头。 痛扁五毛奴 发表于 2013-11-12 00:24
我几乎从来不非议加拿大,更谈不上“成天咒加拿 大”。希望你能拿出证据来,拿不出就是造谣。你知道的,造谣会死全家的。希望你以后张口前先想想清楚。 紫黄 发表于 2013-11-12 01:3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各種現象表明,你這種狗奴才已經死了全家,所以只能認黨為親爹親娘了。 痛扁五毛奴 发表于 2013-11-12 09:2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什么人说什么话! 张口就是大印,我看直接玉玺吧! Tomm008 发表于 2013-11-11 23:2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这人没什么优点,但言行一致是我的秉性。 紫黄 发表于 2013-11-11 22:49
你以为你现在卖了凌志就抹去你那段不堪的脑残历史了? 你以为你接上假肢就改变了你进宫服役那段光辉岁月了? 5 past 6 发表于 2013-11-12 09:35
改两个字好么? Tomm008 发表于 2013-11-11 23:41
玉玺以是过时的名词了,要与时俱进。 xuxi 发表于 2013-11-12 09:3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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