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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你的“形式逻辑”这一门课没有过关,最简单的逻辑推演是错误的。
一个命题和它的逆否命题才是等价的。
“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这是一个命题
前提——(如果)在上帝面前
结论——(那么)人人平等。
所谓“逆否命题”——是指把原命题的结论否定后置于前提的位置,把原命题的前题否定后置于结论的位置。
所在原命题的逆否命题是——
前提——(如果)人人不平等
结论——(那么)不是在上帝的面前
而你所说的,只不过是原命题的“否命题”,并非是“逆否命题”
你的命题是——
前提:不在上帝面前
结论:人人就可以不平等。
从原命题出发“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和它等价的否命题是:“不在上帝面前,人人可能平等,也可能不平等”。
而不是你说的“不在上帝面前,人人就可以不平等”
不知道你看懂没有。是否查觉到自己的逻辑错误?
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另一层含义是:不在上帝面前,人人就可以不平等。这是上帝的安排。因为上帝将人类从伊甸园赶出来后,为了惩罚夏娃偷吃禁果,并且还拿给丈夫亚丹吃,于是要求女人要永远地被丈夫管辖(《创世纪》第三章),因此女人和男人只要回不到上帝身边就注定不能平等,所以现在的女权运动是违背上帝意愿的,不知道怎么就在基督教社会产生了,可能是因为不在上帝面前,所以什么事都可以干吧,谁知道呢?
头发乱了 发表于 2013-10-18 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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