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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的帖子, 沒有一句是無根据的, 卻有狂熱的教徒說我斷章取义。其实斷章取義的是那些硬生生造出 “三位一体” 的人。
三位一体的根据是什麼, 就是約翰福音的一句和約翰一書的兩節。
約翰福音的一句是 “我與父原為一”。是斷章取義, 而約翰一書的兩節是曲解。
約翰在所寫的耶穌傳中, 一再突顯耶穌是上帝的兒子, 是奉上帝差遣降世的。看下面的章節:
Jhn 1:49 拿但業說、拉比、你是 神的兒子、你是以色列的王。
Jhn 3:16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Jhn 3:17 因為 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審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Jhn 3:18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 神獨生子的名。
Jhn 10:25 耶穌回答說、我已經告訴你們、你們不信.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為我作見證。
Jhn 10:26 只是你們不信、因為你們不是我的羊。
Jhn 10:27 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
Jhn 10:28 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
Jhn 10:29 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
Jhn 10:30 我與父原為一。
教徒們把 “我與父原為一”解釋為耶穌與上帝同一人, 不怕笑掉大牙, 父子二人又怎可以同為一人? 一定要連着上文一起讀, 这 “原為一”才解得通。因為 “神差他的兒子降世”, 耶穌 神的兒子, 是神所差遣的, 所以耶穌所說, 就等同神所說, 耶穌所做, 就等同神所做,
耶穌說 “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 耶穌所行的事, 是 “奉我父之名所行的”, 那麼, 他跟他的父有什麼別? 既然沒有分別, 就是 “我與父原為一”, 並不是又子為同一人。
約翰一書有兩節被教會曲解。这兩節的中譯本譯得不知所謂, 我把英文引出來:
Jo1:5:7: For there are three that bear record in heaven, the Father, the Word, and the Holy Ghost: and these three are one.~
Jo1:5:8: And there are three that bear witness in earth, the Spirit, and the water, and the blood: and these three agree in one.~
这兩節的用意是叫人堅信耶穌是神的兒子。第7節說, 在天上掌管記錄有三, 即是天父, 神諭, 圣灵, 三者為一。这三者都是掌管着耶穌降世記錄的, 所以三者沒有別。
第8節說, 在也作見証的有三, 即是灵魂, 水, 血。耶穌死了, 灵魂还在, 可以見証, 耶穌受洗, 水可以見証, 耶穌流血, 血可以見証。既然都可以見証, 故三者無分別, 所以是三而一。
这裏, 約翰故弄玄虛, 令人摸不着头腦。这样, 教會的人就可以隨心所欲, 任意解釋。
Spirit这字, 我譯作灵魂而不譯作圣灵, 因為英文分開作Holy Ghost和 Spirit, 这兩者一定有分別的, 否則何必使用不同的字眼?
天上掌管記錄者三, 是天 , 神諭, 圣灵, 沒有圣子。
地作見証者有三, 是灵魂, 水, 血, 沒圣父, 圣子。教會卻硬生生指Word是耶穌, 你信嗎?信者得救!
费事傾 发表于 2013-11-5 15:57
费事傾 在这里一直扮演着二维蚂蚁的角色!
圣经明说 “我與父原為一”,即耶稣和耶和华原为一个实体。在创世纪里,当上帝造人类时,
“创世纪 1:26 神 说 , 我 们 要 照 着 我 们 的 形 像 , 按 着 我 们 的 样 式 造 人 , 使 他 们 管 理 海 里 的 鱼 , 空 中 的 鸟 , 地 上 的 牲 畜 , 和 全 地 , 并 地 上 所 爬 的 一 切 昆 虫 。
1:27 神 就 照 着 自 己 的 形 像 造 人 , 乃 是 照 着 他 的 形 像 造 男 造 女 。 ”
这里上帝是用的复数 “我 们 要 照 着 我 们 的 形 像”。。。。所以, 上帝这个对象,用现代人的语言来说就是一个 Team( “团队”), 是 圣父,圣子,圣灵结合为一的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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