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克 飞 于 2013-9-29 00:04 编辑
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
克 飞
很多人会高兴了,认为这就是法律吗?这不是校规吗?不就是家训吗?这不是神的旨意吗?不遵守就会进监狱,就会被开除,就会挨屁股,就会下地狱。错! 你们的理解没有超出庸俗的人性之恶的范畴,没有能解读出“人之初,性本善”这一条儒家最重要的公理。 天行有常,无论是自然界,还是社会,都有一些固定的规律。这些规律我们必须要不断地认识他们,掌握他们。这些得出的经验,就成为常态,作为我们以后行动的规矩。。。从而能使我们以后面对社会、面对自然时有骥可索。。。孔子曰:“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指的不是七十岁的老规矩,而是做人做事基本的道理和原则。 规矩重要吗?当然重要。。。在力学里,利用牛顿的三大公理和数学以及逻辑推理就可以演推出几乎所有的应用。其中的公理就是一个矩,是人类最直观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数学又是一个矩,,他们的本质就是亘古不变的简单而直观的抽象现象。逻辑推理也是一个常,是人类的一种思维论证的方式,也是不能有变化的。 这是科学,在社会中呢? 社会是变化的,规矩不是指的法律,指的是主动的行为规范,而不是被动的行为规范。法律不是儒家意义上的规矩,而是法家意义上的规矩,基于人性本恶上的东西。一个人可以利用法律,不违背法律去干损人利已的东西,那是奸人,这不是孟子道德君子所鼓励的。而是,基于自己的身份、辈分,知识,能力自己给自己设定的框架。亦就是说,有自己行为规范的方正之士。 所以儒家又看重自我检讨,有云:“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也不习乎?”, 千万别小看,为大儒者不是象有些网友一样天天拿尺子量别人的人,而是天天拿着尺子在量着自己。 所以儒家会教导你,如何自我来扬人性之善,避人性之恶。一个时时审视自己的人也许在生活中会犯一些错,但堂堂”天地浩然之正气“常存于胸,天天审视着自己,纠正着自己,不会有罪恶感,也不需要有罪恶感,所以不需要向任何人或神忏悔,做人做到了正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