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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员涉射杀新移民 申诉专员也要插手查

 
16#
发表于 2013-8-1 14:34:53 | 只看该作者
安省申诉专员应该优先调查为什么省府答应汽车保费降15%, 半年了不降反升, 省府连个降保费的时间表都没有, 怎么回事? 这是直接关系到几百万人利益的申诉大事, ombudsman不干.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3-8-1 15:28



我干了政府数十年,政府越小越好,ombudsman有它使命,因为一个警察犯错,容许新怪物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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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3-8-1 20:19:55 | 只看该作者
警察也是银吗,

就算是一时的冲动也应原谅.

留着这个小混混将来一定会搞出大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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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3-8-1 21:15:25 | 只看该作者
从他妹妹的名字看他是来自叙利亚的基督徒
ustoca 发表于 2013-8-1 14:0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未必,Sara来自圣经里的名字,古兰经也有这个名字。回回也叫这么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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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3-8-1 22:30:33 | 只看该作者
诸位注意:

当时街车是发动怠速状态。

因司机逃离时并未关闭发动机,只是拉起手闸,当时车内灯火通明;而YATIM离司机座位的操纵杆只一步之遥, 他完全有可能突然上前一步,开动街车,以街车为武器,全速向前亡命狂驶前冲;既可能撞死众多警察,也可能殃及市民及危害公共安全。

而根据相关法律,警察是不能向行驶中逃跑的车辆内外(包括轮胎)开枪。

这和魁省72岁老头手持武器不同,YATIM是在公共场所,魁省老头是在自家住宅内。前者对公共安全危害大,后者危害小;所以,警察有必要对YATIM及时采取强制措施,相机行事,在某个关键时刻开枪击毙YATIM。

支持我这种推理的证据是----警察反复大喊:不许往前走,如果你再往前走一步,你就会死。

由此可见,往前走这一步,就是警察判断局势危急与否的关键节点----警察误以为他要开车撞警察,然后逃逸。

很显然,YATIM并没有遵从警告,仍手挥刀,口怒骂,错误地往前走了致命的一步。

问题的关键是:YATIM为何没有听从警告止步投降?是故意不听从警告?还是根本没听到?

我认为:他根本没听到。

理由如下:
1:刺耳的警笛声强烈干扰,他根本听不到;
或/和
2:隔着厚厚的挡风玻璃,他听不到;
或/和
3:警察大喊大叫时,声音变调厉害,吐字不准,根本听不清。各位平时应该都有这种经验;
或/和
4:YATIM虽然移民5年左右;但事实上,他的朋友证明他的英语仍不灵光,没有听明白;
或/和
5:周围环境嘈杂----各种发动机声,过往车流声,远近说话声,YATIM自己的怒骂声,全都混杂在一起。他根本就没意识到警察在大声警告他。

就这样,阴差阳错,YATIM无知幼稚不合作,而警察按法定程序合理判断开枪时机。结果,悲剧了!

所以,警察的一切言行可能都符合执法程序,只是YATIM没有真正听到、听懂(也许他真的打算开车撞人逃跑);所以,警察判断YATIM枉顾警告,上前准备冒险行事,必须开枪;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配合警察执法是市民的义务和责任;否则,就是妨碍司法。如果我谈到的这个关键细节最后得以证实;那么,过错100%应该在YATIM。

以上是本人依据事实细节作出的最新推理,仅供参考。

当然,一切都要等调查报告出来之后再评判谁是谁非,但警察言行合法的可能性很大。

大家先冷静一下,提问是好的,但别着急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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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3-8-1 23:36:34 | 只看该作者
安省申诉专员应该优先调查为什么省府答应汽车保费降15%, 半年了不降反升, 省府连个降保费的时间表都没有, 怎么回事? 这是直接关系到几百万人利益的申诉大事, ombudsman不干.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3-8-1 15:28

不好意思, 虽然我也认为应该调查为什么省府答应汽车保费降15%, 半年了不降反升. 但是那不是ombudsman的责任. 看一下wiki: "ombudsman指專門調查人民對公職人員就延誤處理、不公平對待等事宜所提控告的特派員。"

所以真希望汽车保费降, 必须自己亲自去干: 比如去省府抗议. 在51上喊的口干舌燥也没有用的, 另外就算支持警察, 让警察开枪再打死100个人, 省府也不会被感动, 降汽车保费的.  

自由党的省府吃定您老人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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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3-8-1 23:45:25 | 只看该作者
诸位注意:

当时街车是发动怠速状态。

因司机逃离时并未关闭发动机,只是拉起手闸,当时车内灯火通明;而YATIM离司机座位的操纵杆只一步之遥, 他完全有可能突然上前一步,开动街车,以街车为武器,全速向前亡命狂驶前冲;既可能撞死众多警察,也可能殃及市民及危害公共安全。

而根据相关法律,警察是不能向行驶中逃跑的车辆内外(包括轮胎)开枪。

这和魁省72岁老头手持武器不同,YATIM是在公共场所,魁省老头是在自家住宅内。前者对公共安全危害大,后者危害小;所以,警察有必要对YATIM及时采取强制措施,相机行事,在某个关键时刻开枪击毙YATIM。

支持我这种推理的证据是----警察反复大喊:不许往前走,如果你再往前走一步,你就会死。

由此可见,往前走这一步,就是警察判断局势危急与否的关键节点----警察误以为他要开车撞警察,然后逃逸。

很显然,YATIM并没有遵从警告,仍手挥刀,口怒骂,错误地往前走了致命的一步。

问题的关键是:YATIM为何没有听从警告止步投降?是故意不听从警告?还是根本没听到?

我认为:他根本没听到。

理由如下:
1:刺耳的警笛声强烈干扰,他根本听不到;
或/和
2:隔着厚厚的挡风玻璃,他听不到;
或/和
3:警察大喊大叫时,声音变调厉害,吐字不准,根本听不清。各位平时应该都有这种经验;
或/和
4:YATIM虽然移民5年左右;但事实上,他的朋友证明他的英语仍不灵光,没有听明白;
或/和
5:周围环境嘈杂----各种发动机声,过往车流声,远近说话声,YATIM自己的怒骂声,全都混杂在一起。他根本就没意识到警察在大声警告他。

就这样,阴差阳错,YATIM无知幼稚不合作,而警察按法定程序合理判断开枪时机。结果,悲剧了!

所以,警察的一切言行可能都符合执法程序,只是YATIM没有真正听到、听懂(也许他真的打算开车撞人逃跑);所以,警察判断YATIM枉顾警告,上前准备冒险行事,必须开枪;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配合警察执法是市民的义务和责任;否则,就是妨碍司法。如果我谈到的这个关键细节最后得以证实;那么,过错100%应该在YATIM。

以上是本人依据事实细节作出的最新推理,仅供参考。

当然,一切都要等调查报告出来之后再评判谁是谁非,但警察言行合法的可能性很大。

大家先冷静一下,提问是好的,但别着急生气。
lumao 发表于 2013-8-1 23:30

发现大家都陷入了好莱坞的模式, 即: 细节逼真, 情节曲折, 整个故事胡编乱造. 如同 两个教徒考证耶稣复活的时候穿的亚麻布是哪里来的, 两个本着严谨的态度, 都参考了大量文献, 还到实地考察. 问题是两人从来没有问一下自己: 人死了以后能够复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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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3-8-2 00:20:25 | 只看该作者
发现大家都陷入了好莱坞的模式, 即: 细节逼真, 情节曲折, 整个故事胡编乱造. 如同 两个教徒考证耶稣复活的时候穿的亚麻布是哪里来的, 两个本着严谨的态度, 都参考了大量文献, 还到实地考察. 问题是两人从来没有问一下自己: 人死了以后能够复活吗?
Alway New 发表于 2013-8-2 00:45
: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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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3-8-2 07:38:23 | 只看该作者
“死”是旁观者的推测和视觉结论,并不等于是真死,不等于是事实(TRUTH)。

也许耶酥当时并没有脑死亡,只是酷刑折磨后,心力衰竭造成暂时的假死(此时,呼吸心跳几乎探测不到)。这在生活中也时常发生。

何况当时,耶酥并没有遭受致命内外伤,只是表皮受伤和长期高悬、饥饿(没吃早饭)、脱水(没水喝)、暴晒而已。

停“尸”一段时间(3天?),“死尸”慢慢就会“复活”。现实中,有的甚至从棺材里坐起来。在外人眼里,就是神迹,就是“死而复活”。

其实,都是古人严重缺乏生理知识和神秘主义在作怪罢了。可今人还缺乏这种常识,还排除这种可能性,就是愚昧+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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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3-8-2 08:06:20 | 只看该作者
就是不给你用3 发表于 2013-8-2 01:2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点什么头啊,那位老兄的逻辑就是只允许他那个立场的人胡编乱造决不允许他人胡编乱造,反之一样。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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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3-8-2 08:07:54 | 只看该作者

警员涉射杀新移民 申诉专员也要插手查

诸位注意:

当时街车是发动怠速状态。

因司机逃离时并未关闭发动机,只是拉起手闸,当时车内灯火通明;而YATIM离司机座位的操纵杆只一步之遥, 他完全有可能突然上前一步,开动街车,以街车为武器,全速向前亡命狂驶前冲;既可能撞死众多警察,也可能殃及市民及危害公共安全。

而根据相关法律,警察是不能向行驶中逃跑的车辆内外(包括轮胎)开枪。

这和魁省72岁老头手持武器不同,YATIM是在公共场所,魁省老头是在自家住宅内。前者对公共安全危害大,后者危害小;所以,警察有必要对YATIM及时采取强制措施,相机行事,在某个关键时刻开枪击毙YATIM。

支持我这种推理的证据是----警察反复大喊:不许往前走,如果你再往前走一步,你就会死。

由此可见,往前走这一步,就是警察判断局势危急与否的关键节点----警察误以为他要开车撞警察,然后逃逸。

很显然,YATIM并没有遵从警告,仍手挥刀,口怒骂,错误地往前走了致命的一步。

问题的关键是:YATIM为何没有听从警告止步投降?是故意不听从警告?还是根本没听到?

我认为:他根本没听到。

理由如下:
1:刺耳的警笛声强烈干扰,他根本听不到;
或/和
2:隔着厚厚的挡风玻璃,他听不到;
或/和
3:警察大喊大叫时,声音变调厉害,吐字不准,根本听不清。各位平时应该都有这种经验;
或/和
4:YATIM虽然移民5年左右;但事实上,他的朋友证明他的英语仍不灵光,没有听明白;
或/和
5:周围环境嘈杂----各种发动机声,过往车流声,远近说话声,YATIM自己的怒骂声,全都混杂在一起。他根本就没意识到警察在大声警告他。

就这样,阴差阳错,YATIM无知幼稚不合作,而警察按法定程序合理判断开枪时机。结果,悲剧了!

所以,警察的一切言行可能都符合执法程序,只是YATIM没有真正听到、听懂(也许他真的打算开车撞人逃跑);所以,警察判断YATIM枉顾警告,上前准备冒险行事,必须开枪;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配合警察执法是市民的义务和责任;否则,就是妨碍司法。如果我谈到的这个关键细节最后得以证实;那么,过错100%应该在YATIM。

以上是本人依据事实细节作出的最新推理,仅供参考。

当然,一切都要等调查报告出来之后再评判谁是谁非,但警察言行合法的可能性很大。

大家先冷静一下,提问是好的,但别着急生气。
lumao 发表于 2013-8-1 23:3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作为看客,任何结论都不能建立在猜测的基础上,否则,就是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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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3-8-2 08:55:53 | 只看该作者
你点什么头啊,那位老兄的逻辑就是只允许他那个立场的人胡编乱造决不允许他人胡编乱造,反之一样。呵呵
坚决镇压 发表于 2013-8-2 09:06

奥,我只是觉着他那段话说得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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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3-8-2 09:27:41 | 只看该作者
“死”是旁观者的推测和视觉结论,并不等于是真死,不等于是事实(TRUTH)。

也许耶酥当时并没有脑死亡,只是酷刑折磨后,心力衰竭造成暂时的假死(此时,呼吸心跳几乎探测不到)。这在生活中也时常发生。

何况当时,耶酥并没有遭受致命内外伤,只是表皮受伤和长期高悬、饥饿(没吃早饭)、脱水(没水喝)、暴晒而已。

停“尸”一段时间(3天?),“死尸”慢慢就会“复活”。现实中,有的甚至从棺材里坐起来。在外人眼里,就是神迹,就是“死而复活”。

其实,都是古人严重缺乏生理知识和神秘主义在作怪罢了。可今人还缺乏这种常识,还排除这种可能性,就是愚昧+幼稚!
lumao 发表于 2013-8-2 08:38

看来两个信徒中的A已经找到了, 让我在这等一会, 看B今天会不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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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3-8-2 10:45:43 | 只看该作者
我们加拿大信念,那个小混混绝对不是个好人,他行为绝对暴力,不代表警察有权打死他,可以以暴易暴,我们要个和谐公正社会。

陈旺案我说过几次三番,根本以暴易暴,好了,加拿大现在变成谁拳头大谁声音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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