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Tsunami 于 2015-3-20 11:38 编辑
公元初,基督教和佛教在欧洲和亚洲并行兴起且对古代欧洲和亚洲政治产生了重大影响,由此造成古代欧洲和亚洲地区竞争力优势的西东对置。研究这段以千年为刻度的欧亚地区竞争力此消彼长的历史演变,总结其中的一些经验教训,对于推进当代中国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有益的。 天下所有能成为“问题”的宗教多不关乎学理而是关乎政治。黑格尔说“国家不是艺术品”[1],这就是说,国家并不是用来欣赏和把玩的思辨理趣,而是被用来保障人民生死存亡的公器。如果不涉及国家权力,仅作为文化权利存在的宗教在任何国家都不会成为“问题”。历史经验表明,宗教问鼎国家权力或试图在国家之外另立政治中心,其政治后果都会危及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福祉;严重的话,还会造成国家和地区长时段的大分裂和大动乱。汉代哲学家董仲舒说:“患,人之中不一者也。”[2]用通俗些的话表述就是:一个中心曰“忠”,两个中心曰“患”。这个思想贯穿本书,是理解全书主题的红线。 与古罗马时代的版图相比,罗马之后的欧洲地缘政治版图碎片化的结果,可归因于欧洲长达千余年愈演愈烈的政教二元对立和冲突,而这种冲突在威斯特伐利亚和约(1648年10月24日)签订后又以主权的名义合法化:此前欧洲许多国家名义上还隶属于神圣罗马帝国——这与中国战国时代各王国名义上还隶属于周王朝的形势相似,其间的王国冲突也多集中在同一宗法权内部;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后,这种集中在同一宗法权内的王国各自有了不容侵犯的主权,这样以前的宗法权内部的王国冲突以及宗法权间的冲突就成了难以调和的主权国家间的战争。发生在欧洲的两次世界大战就是这种因合法而更加固化了的国家间对立的恶果。美国历史学家保罗·肯尼迪十分伤感地说: 罗马陷落后任何时期绘制的地图,看起来都像一块用杂色布片补缀起来的被单,这块被单的图案每个世纪都可能不同,但从来没有一种单一的颜色可以用来标明一个统一的帝国。[3] 当你观看16世纪世界“实力中心”的地图时,欧洲有一个特征会立刻引起注意,这就是政治上的分裂。这并不是象中国在一个帝国崩溃之后和在其后继王朝得以重新收紧中央集权政权的绳索以前的一个短期内出现的偶发或短命的事态。欧洲在政治上总是四分五裂,尽管罗马甚至作过最大的努力,他们的征服也未能超过莱茵河和多瑙河以北多少;在罗马陷落后的1000年里,主要政治权力单位同基督教信仰和文化的稳步扩张比较起来,都是既小而又局限在个别地方的。象西方查理大帝时期或东方基辅罗斯时期那样政权的偶然集中,只是暂时的事情,会因统治者的更换、国内起义或外部入侵而随即结束。[4] 但是,破碎本不该是欧洲的先天宿命。古罗马时期,欧洲的政治稳定性高于中国,此间中国较多时段——比如战国时期(公元前475年~公元前221年)、五胡十六国(公元304~439年)时期——都具有后来欧洲破碎化特点,而同期的欧洲则在一个罗马法统甚至一个帝国国号下保持着相当的稳定和统一。罗马帝国衰落后,中国尤其在隋之后的政治及其政治版图的稳定性又远高于同期的欧洲。中国在北魏孝文帝(公元471~ 499年)改革后便进入程度越来越高的国家统一。与欧洲地缘政治及其政治权力日益碎片化趋势相反,中国在秦朝、特别是隋朝之后,每次大乱的结果都是教权(尤其是佛教)和分封王权进一步向皇权归顺及由此产生的中国更为牢固的内部统一和更为强大的地区整合力。此时,西东方地区竞争力优势戏剧性地发生互置:西方在“神圣罗马帝国”的国号下陷入类似东方“五胡乱华”的形势,日益加剧的地区内部冲突(比如“三十年战争”“七年战争”)的结果都是教权与分封王权的持续强化和皇权的持续衰落;“三十年战争”和“七年战争”后整个帝国形成的大小邦国多达三百多个,神圣罗马皇帝成了徒有虚名的傀儡。保罗?肯尼迪在其名著《大国的兴衰》一书中在对西东方这段历史比较后说:“在近代以前时期的所有文明中,没有一个国家的文明比中国文明更发达,更先进。”[5]公平地说,“在近代以前时期的所有文明中”应当包括古罗马文明,而当时的罗马文明更有值得同期中国学习的方面。 今天看来,造成中世纪“中国文明更发达,更先进”的原因,是中国先后比较好地解决了皇权与分封王权、皇权与教权的关系。在这方面秦始皇创造的郡县制,当推首功[6];而成功将释、道两教融入其中的以“忠君报国”为最高使命的新儒学,更是功不可没。看到欧洲政教二元对立所造成的恶果,中国历史学家翦伯赞说: 佛教没有取得国教的地位,这在中国历史上是具有深远意义的。[7] 有学者认为,中国儒学与佛教、道教,甚至与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一样也是一种宗教。比如德国学者马克斯?韦伯在《儒教与道教》一书“导论”的开篇就将儒学归入世界大教之列,他说:“这里所说的‘世界宗教’,用完全价值无涉的方式来理解,就是最能把为数极多的信徒吸引到自己周围的那五种宗教的或受宗教制约的生活准则系统:儒教的、印度教的、佛教的、基督教的、伊斯兰教的伦理。”[8]我国学者任继愈先生也有相近似的论述。他说:“中国同欧洲的封建社会一样,都是宗教神学在意识形态中占统治地位。但是中国封建社会统治地位的宗教不是佛教,不是道教,也不是基督教和伊斯兰教,而是一种具有特殊形态的适合于中国封建社会历史特点的宗教,即儒教。表面上看来,儒教这种宗教不同于一般的宗教,甚至它还打出反对佛、道的幌子,缺少一般宗教的外在特征,但是却具有宗教的一切本质属性。”[9]“如果说汉代董仲舒和《白虎通》的神学目的论是一种比较粗糙的宗教神学,经过第二次改造后产生的宋代的理学就精致得多了。它是儒、释、道三教合一的产物。”[10] 笔者认为,这些观点大有可商榷之处。 因为宗教比如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甚至中国道教,都有教徒必须从思想到人身服从并且独立于世俗政权之外甚至与世俗政权相对立的教主和教权组织,而儒家在任何时候——不管它在孔子时期、还是在董仲舒时期或宋明理学时期——从没有在世俗国君之外出现过需要儒士献身或服从的教主遑论教权组织。儒学始终以现世为服务对象,以世俗生活经验为其认识基础[11],以世俗国家为自己的“组织”,反对在世俗国家之外另立其他政治中心和体系[12]。尽管历史上儒家内部学派纷呈,但在世俗国家权力上它们并没有自己的特殊的要求。在国家面前,儒学要求“君子矜而不争,群而不党”[13];在社会生活上,儒学要求人们上事国君[14],下事父母[15],反对凌驾于国家之上的任何神学权威,同样儒学也不会向社会提出特殊的“教权”诉求。 儒学中也有“天”的范畴,但它只是“道”的化身,而不是人身必须服从的“天主”。在儒家看来,民本社稷即“天道”,除此在儒学中就没有其他绝对的东西了。与宗教不同,儒学中的“天”并没有形成与世俗国家相对应的另一套组织系统。世俗皇帝而不是其他“天主”是替天行道的“天子”,世俗国家只是替天行道的公器。天人之间是合一的,其间没有其他神的介入。作为儒学创始人孔子在儒士心中更多的只是思想导师或教育家而非必须从思想到人身都要奉献和服从的教主。儒家对世俗国家高度认可,也可以为此奉献,但其前提是国家还是保民的公器。尽管各阶级对“国”和“民”有不同的解释,但儒士忠君的目的还是为了报国保民。儒士也可以对国君批评,但目的是为了社稷安危。孟子点出了儒学的精义,他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16]这些都是中国儒学区别于宗教的最重要的特征。正因为这些特征,以儒家为主流意识形态的中国才没有陷入中世纪欧洲式的裂变,中国大一统版图才得以保留并藉此承接过从欧洲转移出来的优势竞争力。 鉴于此,将儒学视为与佛教、道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并列的“儒教”是不妥当的,而将它归入被用于治国理政因而是在中国社会中占据重要地位的思想流派甚至意识形态则比较合适。反过来想,如果儒学——即使是汉宋以来的儒学——在中国真的成了“国教”,那我们就很难解释为后人称颂的苏武、岳飞、于谦、林则徐等含冤却不变节的行为和古代志士仁人“天下有道,以道殉身;天下无道,以身殉道”[17]精神的文化寓意。翦伯赞先生说“佛教没有取得国教的地位,这在中国历史上是具有深远意义的”;我们同样可以认为:儒学在中国没有成为“国教”,这在中国历史上也是具有深远意义的;换言之,如果儒学在中国真的成了“国教”,那中国历史也将不可避免地上演欧洲中世纪“两个中心曰‘患’”的大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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