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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求援!华人移民车祸17月女婴丧生
本帖最后由 pjwyx 于 2013-3-19 09:37 编辑
此帖的发帖者可能事出突然,出于帮助朋友的热心,因为事出突然,有些事情表述还是不太明白:如果当事人(事主,身为家庭丈夫)已经签署了来自于法援或者律师的法律文件(可能是:法律诉讼代理书),此法律诉讼代理合约就生效了,就请不要再征集呼吁其他律师的帮助了,如果你们想聘请更好的律师,不满意现在这个律师,因为需要你们先解除原来签署委托的律师代理诉讼合约,而后你们才有权利,再重新聘请新的律师,加拿大是法制健全社会,凡事都需要按照法律办事,用通俗的话来比喻,可能会更明白:“一个姑娘不能同时出嫁给二个男人!”;还有,如果没有与律师签署合约前,作为当事人你们是有权利选择比较用哪位律师的,但是如果你们已经与XXXXX律师先行签署合约后,需要自己约束履约!不应该再寻求找其他律师了,所以当事人签署的法律文件的名称是什么?望发帖人,必须搞明白,然后告诉大家,毕竟你们相邻很近,很容易搞清楚,明明白白的告诉大家一下;如果是当事人已经签署了律师诉讼代理合约,也请告诉大家一下,这样大家就不用白白的着急和出主意了,因为签署了律师诉讼代理合约,实质就是已经落实律师代理诉讼了,也不应该再聘请其他律师了,而是当事人也要履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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