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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honji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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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结:撞死鹿应就地埋葬还是带回家吃掉?

 
31#
发表于 2012-12-20 22:02:13 | 只看该作者
这个说法应该可信,我和朋友昨天聚会,大家聊到这个事情,最后,大家认可这个说法,哈哈
让我们团购吧 发表于 2012-12-17 07:34



    哎,还是守规矩点好,不然因小失大就得不偿失了……再说人家埋好的你再去挖,怎么就透着那么不地道呢……难道就那么爱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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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2-12-21 01:43:26 | 只看该作者
楼上一派胡言的国人真不少, 凭想象瞎遍什么"法律"和"规矩"的更令人笑到喷饭.
撞了鹿, 你其实需要做的就是立即Call MNR和OPP, 他们自然会非常清楚的告诉你怎么做, 下面是本人2010年亲身经历:

带一家去Frech River住度假屋, 在Parry sound北的64号上突然窜上了几只鹿, 急煞打盘还是没全躲过, 压死一只.  马上打911, 惊魂未定下, 可能说话有些结巴OPP叫俺calm down, 确定只是鹿死人未伤后说他们20分钟后会来, 并给我MNR的电话叫我这期间打给他们report.

马上致电MNR, 对方询了问姓名, 住址和车牌后, 还问鹿的大小。 俺没概念胡乱皱了个磅数,并强调是只成年鹿。MNR明确告诉我他们不会来clean up, 并建议我马上带走。 他们会给我寄一个FORM, 填写后寄回这只鹿就是我的personal possession。俺无牌无证。

随后OOP到, 检查询问一番后并劝俺带走。 如果实在不想带叫俺也不要埋, 他手里有个当地人的LIST - 专捡新鲜的roadkill回家去吃。我同意拿走, 并和岳父在OPP的眼皮下把鹿抬上车。

几周后MNR的FORM寄到, 俺现在还保留着复印件和鹿的照片(有点血腥), 那位想看我可以forward

鹿肉不好吃, 车修了上千 - 不过也算一段有点意思的加拿大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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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2-12-24 09:28:16 | 只看该作者
楼上一派胡言的国人真不少, 凭想象瞎遍什么"法律"和"规矩"的更令人笑到喷饭.
撞了鹿, 你其实需要做的就是立即Call MNR和OPP, 他们自然会非常清楚的告诉你怎么做, 下面是本人2010年亲身经历:

带一家去Frech River住度假屋, 在Parry sound北的64号上突然窜上了几只鹿, 急煞打盘还是没全躲过, 压死一只.  马上打911, 惊魂未定下, 可能说话有些结巴OPP叫俺calm down, 确定只是鹿死人未伤后说他们20分钟后会来, 并给我MNR的电话叫我这期间打给他们report.

马上致电MNR, 对方询了问姓名, 住址和车牌后, 还问鹿的大小。 俺没概念胡乱皱了个磅数,并强调是只成年鹿。MNR明确告诉我他们不会来clean up, 并建议我马上带走。 他们会给我寄一个FORM, 填写后寄回这只鹿就是我的personal possession。俺无牌无证。

随后OOP到, 检查询问一番后并劝俺带走。 如果实在不想带叫俺也不要埋, 他手里有个当地人的LIST - 专捡新鲜的roadkill回家去吃。我同意拿走, 并和岳父在OPP的眼皮下把鹿抬上车。

几周后MNR的FORM寄到, 俺现在还保留着复印件和鹿的照片(有点血腥), 那位想看我可以forward

鹿肉不好吃, 车修了上千 - 不过也算一段有点意思的加拿大经历
WinST 发表于 2012-12-21 01:43


您打电话就是履行程序了,不然私自拉回家如果被人投诉或者恰巧被警察看见,你就会惹上麻烦的!鹿肉本来就没什么味道的,全靠料理酱汁提味,很多人以为野味有多美味,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大家,野鸡野鸭野兔夜路之类的都不好吃,土腥味极重,要吃之前必须拿水浸泡很久来除去怪味,还得定时换水!好吃的野味当属飞龙炖的汤,真的很鲜美,但是肉及其难吃!松鸡也还不错,其余的真的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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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2-12-24 12:45:48 | 只看该作者
楼上一派胡言的国人真不少, 凭想象瞎遍什么"法律"和"规矩"的更令人笑到喷饭.
撞了鹿, 你其实需要做的就是立即Call MNR和OPP, 他们自然会非常清楚的告诉你怎么做, 下面是本人2010年亲身经历:

带一家去Frech River住度假屋, 在Parry sound北的64号上突然窜上了几只鹿, 急煞打盘还是没全躲过, 压死一只.  马上打911, 惊魂未定下, 可能说话有些结巴OPP叫俺calm down, 确定只是鹿死人未伤后说他们20分钟后会来, 并给我MNR的电话叫我这期间打给他们report.

马上致电MNR, 对方询了问姓名, 住址和车牌后, 还问鹿的大小。 俺没概念胡乱皱了个磅数,并强调是只成年鹿。MNR明确告诉我他们不会来clean up, 并建议我马上带走。 他们会给我寄一个FORM, 填写后寄回这只鹿就是我的personal possession。俺无牌无证。

随后OOP到, 检查询问一番后并劝俺带走。 如果实在不想带叫俺也不要埋, 他手里有个当地人的LIST - 专捡新鲜的roadkill回家去吃。我同意拿走, 并和岳父在OPP的眼皮下把鹿抬上车。

几周后MNR的FORM寄到, 俺现在还保留着复印件和鹿的照片(有点血腥), 那位想看我可以forward

鹿肉不好吃, 车修了上千 - 不过也算一段有点意思的加拿大经历
WinST 发表于 2012-12-21 01:43


: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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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2-12-29 20:56:57 | 只看该作者
[quote]如果不是有牌的正规工厂宰杀的有可能会有危险的寄生虫!记得sars是怎么得的吗?
moose 发表于 2012-12-16 21:0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quote没煮熟当然容易得病。西方人爱吃滴血的牛排,吃得满嘴是血,这也叫有文化有教养???地球人都一样,都爱钱,都爱杀动物来吃。为什么西方人可以杀牛,中国人为什么不能吃狗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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