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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说明一下“原来美国承认“美国出生的孩子拥有美国国籍”,现在不是了”的出处或案例。
香港只是限制内地孕妇入港产子,还没听说要取消在香港出生儿身份的法律。你这些消息哪里来的?
你这种斩钉截铁的断言,忽然使咱想起一个网民,他捏造了很多美国法律惑众,还不断用大红字体张贴,实在搞不懂其目的何在。
其它的论点以及你的长篇,等有空再一一讨论。
Sanssouci 发表于 2012-9-27 22:19
1,首先道歉一下,我记错了,刚上网查过了,不是美国,是新西兰首先取消了婴儿出生即有该国国籍的法例。
但是查到一个信息:
二、外国人申请加入美国国籍的条件及要求:
美国有关法律规定,凡具有合法居留权的外国移民,都可以申请加入美国国籍,但必须符合以下主要条件,才能得到准许。具体如下:
……
6、申请公民身份者必须放弃原有的国籍,若仍想保有其原有国籍,则不得成为美国公民。也就是说美国不承认双重国籍;
“十几年前,美国国务院对加入外国国籍的双重国籍美国公民是大惊小怪,绝对坚持不承认双重国籍,近年来已经缓和了很多,不需要与国务院对抗即可保持双重国籍的身份。”,
2,我说的是香港会取消一部分港人的身份,不是说出生的孩子。香港身份被取消的事,是我朋友的亲身经历,她是土生土长的香港人,随父母移民加拿大后,15年没有回去过。香港是承认双重国籍的,但是现在她回去,想办身份证,被告知必须在香港住满7年才可以取得香港身份!虽然香港没有宣布你失去香港籍了,但是你是不可以拿香港身份证的了~
我没有诋毁任何国家的意思,但是每个国家做法不同,有些国家虽然表面承认了双重国籍,但限制更多,并无实质意义。如过纯粹为了填补海外华人的感情空白,需要中国改条例承认双重国籍,视乎不太可能,但很可能中国将来也像美国一样,逐渐淡化和缓和这种对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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