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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嘉堡高尔夫球场附近又发现可疑物件
本帖最后由 打 酱 油 的 于 2012-8-28 16:53 编辑
据知,陈敏承认其杀人,所以定为二级谋杀罪名。你说“自上海的21岁留学生陈敏,并控其一级谋杀罪名”,从何而来?
华强 发表于 2012-8-21 11:58
这就是耻辱所在。1。加拿大谴责中国“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十数年,说这侵犯人权!认罪就减刑了?
2。加拿大警方引诱陈敏认罪。结果还是被判处了终身监禁的最重刑法。要知道这里面有太多的问题了。
3。你可知道陈敏的很多同学在警方作证,说陈敏在事发时间段和他们在学校学习。这是不可抗拒的不在现场的理由。
4。你可知道,陈敏经常接送孩子,车里或者孩子家里有陈敏的DNA是证据吗?不是!
5。你可知道,当初警方经过权威鉴定,阐明了,这个案子必须两个以上成年人才能实施。但是你听说警方提起过第二个凶手了吗?没有!
6。警方禁止媒体跟踪报道。当初好几家电视台都宣布跟踪报道。但是都没有了下文。面对记者的众多质疑,警方始终无法解释,更无法回答作案的人和作案的情节!这正常吗?不正常!
7。你可知道,当初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时候,陈敏更没有认罪的时候,警方就在电视台说陈敏是杀人凶手了。难道陈敏那时已经经过法律审判为凶手了?答案是不!这是警方对陈敏人权的严重侵犯!要知道,即使是在这之后对陈敏的起诉都被法院以证据不足而驳回过的!为什么在这之前警方就到电视台展示陈敏的照片并说这个人就是凶手?这符合警方一段的手法?不!这符合加拿大人的价值观?不!这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8。警方说陈敏是为了钱作案,为了5万。你可知道,陈敏家人为陈敏最初聘请的两位参与制订加拿大法律的名律师,每个人50多万!不管陈敏家人是否贪官,但是为了5万杀人的豪富子弟这么做合乎基本逻辑吗?答案是不!
9。你可知道有陈敏的同学为他含冤而个人徒步游行,被警方制止的消息吗?估计大多数人不了解这个。
以上内容虽然全部来自于网络。但是除了1,4,5,6,7,8等项来自多家加拿大主流和权威媒体。尤其电视台直播。肯定是绝对的事实。其他各项也是相当多的媒体报道过。其中来源之一就是51!很多在加国无忧报道过,你们都注意到了?!
那么网络消息在此。而且只是一部分。加拿大的言论自由的精髓就是各种消息全部在提供给你,是否真实,是否正确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由你个人去判断吧!至少我相信。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认定!事实就是事实!谎言就是谎言!
我此文目的是让大家有另外一个思维或者想法。这样就能够摆脱一言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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