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裂赞同~~凡事都得有根有据, 对吧 茹梦 发表于 2012-8-4 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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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啊, 得要求他们出示罚下场的“理论根据”----白纸黑字那种 茹梦 发表于 2012-8-4 01:16
真真啊, 紫色粟婴也是你们帮的? 不会吧? 茹梦 发表于 2012-8-4 01:22
回复 黎丽 啊谢谢夸奖 浅见浅见,我到不认为针对中国队,下去2对韩国选手和一对印尼选手实力很强的。一对中国选手对3对,赚啦,比赛输赢还不一定呢。 久石让的粉丝 发表于 2012-8-3 18:54
我是在说笑, 你咋还认真啊? 我知道大家是发泄一下对奥委会的不满. 其实我也同情运动员, 苦练多年, 就这么失去机会, 确实冤. 云高天阔 发表于 2012-8-3 17:15
回复 黎丽 先让你们发言,我们后发治人。 - 此帖来自无忧论坛手机版 云高天阔 发表于 2012-8-4 21:58
等待着啊~~ 黎丽 发表于 2012-8-5 23:18
其实, 我不用多说, 你们自己就把自己推翻了. 你们的主要观点就是"规则有漏洞,需要改进", 这就等于变相的说"钻漏洞其实并不光彩". 只不过是中国运动员被罚下场, 出去感情, 你们"义愤填膺", 因为你们认为中国运动员没有"犯法", 被罚出场没有"法律"依据. 然而, 奥组委不是一个政府, 奥运会代表的是一种精神, 积极拼搏向上的精神. 一切违背这个精神的行为, 都和奥运会的精神是相违背的. 发言暂时完毕. 云高天阔 发表于 2012-8-7 10:33
俺跟你们站一边, 这次老板也不支持了 茹梦 发表于 2012-8-4 01:10
我好像是看错了? 黄真真 发表于 2012-8-7 11:58
没关系, 反方已经大势所去了, 正方现在开始反击. 云高天阔 发表于 2012-8-7 12:06
乘现在狼烟未定,对方战友请抓紧时机弃暗投明还犹时未晚!吼吼。 黄真真 发表于 2012-8-7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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