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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规矩实在多:人们不能自得其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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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7-6 11:15: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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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想善意地提醒他: 在中国,可以随意地自得其乐,爱干嘛干嘛。可是,在加拿大,有时真不能自得其乐的。 戴个耳机,也许能不惹麻烦,又能自得其乐了!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12-7-6
缺少社会公德,影响别人,在哪都会惹麻烦的。只是在国内大家容忍程度高,或者说不得不高,因为没有合适的投诉渠道,国内警察不会管这些“小事”而已。但国内你做的太过,那么挨骂,挨打就别怨别人。
有些人来加拿大了,还整天生活在华人当中,在他周围发生任何问题,他就抱怨华人素质不好。其实如果你多接触一下社会,你就会发现大多数华人的素质比其他一些人要好很多。华人还是比较勤劳/守规矩的。
沙发
发表于 2012-7-6 11:52:28 | 只看该作者
“在中国,可以随意地自得其乐,爱干嘛干嘛“,
同感;
不过,我更喜欢加拿大;
楼主还是回中国吧,那里更合适你;good l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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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7-6 11:58:49 | 只看该作者
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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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7-6 13:50:59 | 只看该作者
     在加拿大不是“人们不能自得其乐”,而是这“乐”不能影响到、打扰到别人的生活。你文中提到的中国大叔,难道不能自己带上耳机听吗?自己听就得不到快乐了?在中国的生活现实中,已经没有了“公德”这一概念,我想听音乐,哪怕是后半夜,左邻右舍你们全都得陪着我听;我想抽烟,无论在哪儿,你们全都得陪着我熏!其实很多时候,这些人的“乐”,是在看到别人受到骚扰之后,表现出来的无奈而产生的快感,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心理扭曲的表现。出国了,移民了,你的思想意识、行为举止移过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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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7-6 13:53:45 | 只看该作者
真巧,同样的事情我也前几天遇到。一对老夫妻,迎面走来,老先生比较矮,但身上却传出无比大的红歌声,我没看清是什么装置。真希望满足自己喜好的同时,也不要打扰了别人的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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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7-6 15:31:20 | 只看该作者
此人一定缺乏教养,吵别人,没有公德心。一看就是国内的垃圾,到了加拿大不习惯了,51能不能 上一档次呀。什么人什么素材什么文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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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7-6 16:43:41 | 只看该作者
现在街道大妈秧歌舞也传过来了,晚饭后的小区内,几个大妈在录音机的伴奏下,在马路的尽头美滋滋的扭着大秧歌,3米以外就是非华裔家庭,那家人只是叨叨两句没有去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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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2-7-6 19:48:45 | 只看该作者
其实在中国的时候也很烦这样的事情, 不过没有办法, 没有地方投诉, 去制止也可能被人忽略, 甚至发生争吵, 冲突.  中国的警察只管大事, 比如颠覆政府, 反共等, 或者可以创收的事情, 对这些小事没有兴趣. 比如乱停车这样的问题在中国就烦人.

在加拿大遇到这样的事情, 我就要去报警或者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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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2-7-6 20:01:48 | 只看该作者
自由的底线是:不能侵犯别人的自由。所以,自得其乐可以,但不能打扰别人的自得其乐,包括享受安静环境的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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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2-7-6 23:04:57 | 只看该作者
一个个说得都头头是道地,在公共场合大声放音乐的teenagers多了去了,在BUS上大声喧哗的黑鬼每天都有,可问题是你敢管吗?加拿大就算再好,自己到底是几等公民心里应该清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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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2-7-6 23:48:58 | 只看该作者
看你的文章很平淡,也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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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2-7-7 02:11:21 | 只看该作者

加拿大规矩实在多:人们不能自得其乐?

本帖最后由 P90 于 2012-7-7 03:13 编辑

你在中国自得其乐的把双臂弯曲举到头顶上指尖相碰一个试试?
你手里拎一个空的塑料桶到天安门广场上转一圈试试?
你说一句胡锦涛是窝囊废试试?
还自得其乐?给你专政个半死.
不管在加拿大当几等公民,好歹都是公民,至少有话语权,在中国根本就没有公民,只有顺民.
有些顺民天生的奴才基因,就是到了自由世界也进化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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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2-7-7 02:24:07 | 只看该作者
我以后搬lz家隔壁,从早5点放低音炮放到凌晨两点,天天在lz家门口按喇叭,吵架,看看lz什么反应。不是应该想干嘛就干嘛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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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2-7-7 05:11:47 | 只看该作者
在加拿大--
打死一个人,判两年半,因为法官说死的那个反正已经得了脑瘤,早晚得死,关键是要给活着的人机会(当然就是打死人的那个)。
持枪抢劫(头套都不用,就去抢劫他们每天去买烟的街角店),判一年,因为法官说他们是嗑药以后才会去干那种事情。
飚车撞死人,判一年禁止驾车,因为法官说他们没有喝酒。
被警察截停的车里有3kg海洛因,没问题,free to go. 因为法官说警察截停他们车的理由不充分。
自己承认杀死了47个妓女,被判二级谋杀。因为法官说他没有直接杀,而是先请妓女喝完酒才杀。警察说,才发现了6具尸体,没有必要再多发现了,要为纳税人省钱(虽然十年前那个警察的丑闻已经花掉纳税人两千万,现在还在进行中)。
所以啊,在加拿大还是很自由的。杀人,抢劫等等,也就是几年的事儿,出来后还可以再来过。但是--
不要打骂动物,也不要把你的宠物留在车里。否则你不是被动物保护协会的人给上手铐,就是被判7年。不管那个racoon把你家房子给毁坏成什么样,你也不能用铁锹拍它一下。
不管警察用什么理由要给你上手铐的时候(也许你只喝了2瓶酒,但是你英语不顺),千万不要乱动,否则就是拒捕和袭警,运气不好的话,一顿电枪就干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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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2-7-7 06:08:45 |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加拿大与中国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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