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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政协委员建议颁华侨华人特别身份证件 [打印本页]

作者: 杏儿粒子    时间: 2012-3-12 08:29
标题: 政协委员建议颁华侨华人特别身份证件
回乡证就行。免签,
作者: 鹿角湖渡假村    时间: 2012-3-12 08:46
好建议!


:thumbu:
作者: bham001    时间: 2012-3-12 09:28
下次麻建国有机会到访, 请通知一声, 大家合伙盛情招待他. 那些大使, 领事就免了. 500人的宴会待房
事, 那些什么侨领, 议员不知代表谁?
作者: 大个箩卜    时间: 2012-3-12 09:53
楼上说得对,这事要顶一下。
作者: adaa    时间: 2012-3-12 10:49
回复 4# zhangshengbj
作者: adaa    时间: 2012-3-12 10:51
早就要了,靠大家如力了
作者: 邴醉山    时间: 2012-3-12 11:15
有特殊身份证,就可以免签。比枫叶卡好,不必5年住满两年。望提议能够成为现实。
作者: 宇宙洪荒    时间: 2012-3-12 11:19
下次麻建国有机会到访, 请通知一声, 大家合伙盛情招待他. 那些大使, 领事就免了. 500人的宴会待房
事, 那些什么侨领, 议员不知代表谁?
bham001 发表于 2012-3-12 10:2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count me in.
作者: aaazzz    时间: 2012-3-12 12:38
这麻子肯定是贪了国家不少的钱。子女家眷全在国外。为了方便他和他的家人进出国门,继续转移钱财。:laugh:
作者: tont xin    时间: 2012-3-12 12:42
好建议!
作者: 东方华    时间: 2012-3-12 13:47
标题: 政协委员建议颁华侨华人特别身份证件
世界各國的國情千差萬別,海外華人完全可以根據所在國家的情況,自己來選擇最有利於個人和家庭的國籍。祖籍國沒有權利剝奪海外華人與生俱來的國籍,也沒有權利逼迫海外華人放棄其他國國籍。
作者: 东方华    时间: 2012-3-12 13:49
这样为多数海外华人作想的建议应该支持。
作者: FBD    时间: 2012-3-12 14:09
这麻子肯定是贪了国家不少的钱。子女家眷全在国外。为了方便他和他的家人进出国门,继续转移钱财。
aaazzz 发表于 2012-3-12 13:3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请不要信口胡说。麻建国获英国利兹大学博士学位后。带领全家回国。难得有人替我们提个建议。还受到象你这种人的诬蔑。
作者: 狗欢欢    时间: 2012-3-12 15:35
请不要信口胡说。麻建国获英国利兹大学博士学位后。带领全家回国。难得有人替我们提个建议。还受到象你这种人的诬蔑。
Tongbao 发表于 2012-3-12 15:0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51论坛最著名SB,你不要和他一般见识。
作者: 堂堂正    时间: 2012-3-12 15:47
颁发海外华人华侨特别身份证,与海外民间版国籍法修正案第九条的目标非常接近。海外民间版国籍法修正案就是主张绕开双重国籍,解决实际问题。第一步,不用修改国籍法,就发证,当然最简单。多年来,国家侨办对此一直不肯松口,理由是港澳台是中国人,海外同胞是外国人,抱着极左国籍法不放。经过这一段呼吁,把海外同胞当外国人的论调,已经被归入把五千万海外同胞自动割弃给外国的丧权辱国论,应该会有所收敛。再拿“两个凡是”主政末期搞的极左国籍法当挡箭牌,显然讲不过去了,不得人心。看看有关官方还有什么理由顶住不办?海内外同胞努力越大,希望越大,无论如何,做中国人是海外同胞与生俱来的权利,不能甘心被当做外国人折腾。
作者: 心在天山    时间: 2012-3-12 16:09
谁愿意老老实实当外国人,不做中国人,他可以选择不去拿海外华人华侨证,接着表现他对所在国的“忠诚”。不过,用不着反对别人要求恢复中国国籍,那也是人家在维护和争取自己的权利。对不对?
作者: 宇宙洪荒    时间: 2012-3-12 17:16
颁发海外华人华侨特别身份证,与海外民间版国籍法修正案第九条的目标非常接近。海外民间版国籍法修正案就是主张绕开双重国籍,解决实际问题。第一步,不用修改国籍法,就发证,当然最简单。多年来,国家侨办对此一直不肯松口,理由是港澳台是中国人,海外同胞是外国人,抱着极左国籍法不放。经过这一段呼吁,把海外同胞当外国人的论调,已经被归入把五千万海外同胞自动割弃给外国的丧权辱国论,应该会有所收敛。再拿“两个凡是”主政末期搞的极左国籍法当挡箭牌,显然讲不过去了,不得人心。看看有关官方还有什么理由顶住不办?海内外同胞努力越大,希望越大,无论如何,做中国人是海外同胞与生俱来的权利,不能甘心被当做外国人折腾。
江天 发表于 2012-3-12 16:4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很想知道这个“海外民间版国籍法修正案”现在是什么情况?转到习近平那里了?
作者: fjfzzsj    时间: 2012-3-12 18:36
好啊!!
作者: 乔治51    时间: 2012-3-12 19:36
下次麻建国有机会到访, 请通知一声, 大家合伙盛情招待他. 那些大使, 领事就免了. 500人的宴会待房
事, 那些什么侨领, 议员不知代表谁?
bham001 发表于 2012-3-12 10:2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恨恨的顶你一下!
作者: 旷达    时间: 2012-3-12 21:20
"解决五千万海外华人双重国籍问题的第一步,或许是应先颁发海外华人身份证。凡曾持有中国护照移民海外的华人及其血缘子女,国家均应先颁发证件,恢复承认其中国同胞身份,并拟定优惠政策,给予其回国入境免签证待遇以及居住、生活、工作、学习、投资等自由。彻底的解决办法是,借鉴现代文明国家的经验,尽快修改国籍法,承认或对等承认双重国籍,根据个人自愿,依法恢复五千万海外华人的中国国籍,颁发海外华人公民身份证,给予其关心、参与祖国各项建设,包括政治文明建设的权利和便利,恢复其归国探亲、求学、工作、生活、置业、投资、定居、参政议政等自由,与国民享有同等待遇,不再按外国人对待管理归国海外华人。"

Read more: 不承认双重国籍的三大恶果 - 矫海涛的日志 - 贝壳村 -
作者: eva123    时间: 2012-3-13 13:33
大家很感谢矫海涛为恢复中国籍一事而奔波,现在终于有政协委员提议,希望能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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