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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做人看,这对夫妇肯定比你强,要不人家房子贷款都还完了,还有饭店.你怎么比人家来早,还有身份,到现在还在租房住,还在到处看房.就是把他遣返了,你就有房了吗.长点出息,向这对夫妇多学习,自强,自立多挣点钱,早点买个房子让全家人过上好日子 比啥不强啊.人家最起码雇了好几个加拿大公民.你连家人的幸福都帮不上.闭嘴吧,快长大吧,就怕你一辈子长不大了 . 都卖 发表于 2012-2-26 08:3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 WTTO 如果这对夫妇中只要其中有一个是国家某一项高新科技尖端领域的人才或专家,情况就又不同了吧。 安朵妮雅 发表于 2012-2-27 19:21
如果你是“高新科技尖端领域的人才或专家”,你会来加拿大当难民开餐馆儿吗? WTTO 发表于 2012-2-29 20:51
有个中国搞火箭的在多伦多某个地铁站拐角卖面包呢,中国航天载人成功时,他说他参加过长征火箭研制. 都卖 发表于 2012-3-1 08:27
这篇报道要点是中国官员对自己公民的极端不负责任,江的小孩根据加拿大法律,自然成为加拿大人,但江还是中国人,他们的小孩还是有权利成为中国籍,这是现有中国国籍法规定的。按中国国籍法,这种情况无法自圆其说。一方面你可以剥夺小孩国籍,一方面小孩又可以申请中国籍。而领事馆的做法就是推卸责任,把球踢给加拿大。至于利益品格根本就不是我们在这个案子要考虑的因素,你觉得他们自私贪便宜不拥共不爱国,就按朝鲜法律处理,把他们用铁丝串起来,枪毙都可以,但你首先要把人带回去。 maiko51 发表于 2012-2-25 11:53
你没有搞清楚事实和法律,江和他妻子加入了秘鲁国籍,按照中国法律他夫妇已经失去了中国国籍,他们的小孩分别是在秘鲁和加拿大出生,分别拥有秘鲁和加拿大国籍,按照中国的法律父母拥有中国国籍,孩子在海外出生的可以申请中国国籍,所以江夫妇没有权利为他们的孩子申请中国国籍,况且他们的孩子已经拥有了秘鲁和加拿大国籍了。 其实这件事情和中国一点关系也扯不上,加拿大移民局要遣返他们也是将他们遣返回秘鲁。 mw2006third 发表于 2012-3-3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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