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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奈!江焯宜为儿女申请中国签证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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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2-25 10:51: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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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馆方面称,因为女儿是加拿大籍,所以在申请签证前要先到中国就读学校开证明信,而且还要先交学费,之后才有资格申请;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12-2-25
的有些法律欺负老实人, 建议当事人去找国会议员帮忙.


支持所有的中国人留在加拿大, 只要不犯罪都行
沙发
发表于 2012-2-25 10:53:31 | 只看该作者
说实话,这家人自食其力,艰苦打拼创业的精神是值得学习和同情的。留下他们至少没什么坏处。比那些靠制造假车祸和骗保生活的难民强了万倍都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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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2-25 11:09:50 | 只看该作者
实在没看出来他们有什么理由可以申请难民,或者人道主义。如果让他们留在加拿大,这对在加拿大境外用合法的方式排队等待移民的申请人十分不公平,而且会开一个很坏的先例。以后会有更多的非法移民进入加拿大,只要生了个小孩,在非法工作并且缴税就可以理直气壮的要求留下来。更何况他们到底怎么被中国迫害了。不喜欢中国的生活环境是一回事,为了居留权拼命诋毁自己从小长大的故乡就是这个人的品格有问题了。这样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不择手段,根本就不值得同情。真不明白这个网站怎么会贴这种新闻来同情这对夫妇,连最基本的是非都分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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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2-25 11:53:46 | 只看该作者
这篇报道要点是中国官员对自己公民的极端不负责任,江的小孩根据加拿大法律,自然成为加拿大人,但江还是中国人,他们的小孩还是有权利成为中国籍,这是现有中国国籍法规定的。按中国国籍法,这种情况无法自圆其说。一方面你可以剥夺小孩国籍,一方面小孩又可以申请中国籍。而领事馆的做法就是推卸责任,把球踢给加拿大。至于利益品格根本就不是我们在这个案子要考虑的因素,你觉得他们自私贪便宜不拥共不爱国,就按朝鲜法律处理,把他们用铁丝串起来,枪毙都可以,但你首先要把人带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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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2-25 12:06:20 | 只看该作者
better than those india guy living 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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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2-25 12:18:35 | 只看该作者
实在没看出来他们有什么理由可以申请难民,或者人道主义。如果让他们留在加拿大,这对在加拿大境外用合法的方式排队等待移民的申请人十分不公平,而且会开一个很坏的先例。以后会有更多的非法移民进入加拿大,只要生了个小孩,在非法工作并且缴税就可以理直气壮的要求留下来。更何况他们到底怎么被中国迫害了。不喜欢中国的生活环境是一回事,为了居留权拼命诋毁自己从小长大的故乡就是这个人的品格有问题了。这样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不择手段,根本就不值得同情。真不明白这个网站怎么会贴这种新闻来同情这对夫妇,连最基本的是非都分不清楚。
lugreat 发表于 2012-2-25 11:09



:thum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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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2-25 12:27:53 | 只看该作者

无奈!江焯宜为儿女申请中国签证被拒

本帖最后由 *火眼金睛* 于 2012-2-25 12:28 编辑

这一家都是秘鲁国籍,而且是从秘鲁来,为什么不去秘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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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2-2-25 13:03:45 | 只看该作者
实在没看出来他们有什么理由可以申请难民,或者人道主义。如果让他们留在加拿大,这对在加拿大境外用合法的方式排队等待移民的申请人十分不公平,而且会开一个很坏的先例。以后会有更多的非法移民进入加拿大,只要生了个小孩,在非法工作并且缴税就可以理直气壮的要求留下来。更何况他们到底怎么被中国迫害了。不喜欢中国的生活环境是一回事,为了居留权拼命诋毁自己从小长大的故乡就是这个人的品格有问题了。这样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不择手段,根本就不值得同情。真不明白这个网站怎么会贴这种新闻来同情这对夫妇,连最基本的是非都分不清楚。
lugreat 发表于 2012-2-25 11:09


:thumbu:这对夫妇在加拿大很多地方是违法的,在对中国的问题上也在违法和缺少道德。而且遇到问题后最不明智的是不赶快抓紧被遣返方,还要继续伤害自己的国家。这样的违法和缺德的人那里有资格留在加拿大?我看中国应该在她们被遣返后让他们进监狱服刑20年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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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2-2-25 13:10:24 | 只看该作者
他女儿不要去签证,直接回中国,如果被中国拒绝入境就可以有正当理由在加拿大申请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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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2-2-25 15:14:36 | 只看该作者
4楼 他们是去申请中国签证 而不是申请入中国国籍 看文章要仔细一点
估计这种为了留下来 不择手段的人是不舍得放弃加拿大国籍的

- 此帖来自无忧论坛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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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2-2-25 15:30:35 | 只看该作者
既然已经在加拿大住 了这么多年,又在雇佣加拿大人,交了税, 就应该放他们一条活路. 毕竟他们为社会做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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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2-2-25 15:47:49 | 只看该作者
那不是正好,告诉加拿大官方签证签不出。那我只能留在这里。谁要赶我走谁帮我申请签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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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2-2-25 15:50:25 | 只看该作者
既然已经在加拿大住 了这么多年,又在雇佣加拿大人,交了税, 就应该放他们一条活路. 毕竟他们为社会做了贡献.
宝马7 发表于 2012-2-25 15:30


我国是法治国家,移民我国是有既定的程序;不按程序办事有再多的理由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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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2-2-25 16:53:05 | 只看该作者
转述领事馆的答复很可疑,按中国国籍法不应这样。另外为何不安常规申请中国签证?? 儿童在中国续签或办理居留很容易;朋友孩子一出生就带回中国,现在快十年了,居住上学一点问题没有。一下子就想办4019天签证??这根本就是舍易取难。“十几年没有回中国,根本不知道中国国籍是否已经被撤销”这是废话,移民不等于要入籍;现在就算移民如果不主动取消国籍也没人逼你。本来很同情当事人的遭遇,现在看来当事人只是在设法找不返回中国的理由,请别把别人当小孩糊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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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2-2-25 17:13:59 | 只看该作者
这个移民顾问还是有两下子的,喜欢借力媒体。当年张红的案子就是他办的。
大概两年前一个和张红非常类似的案子也上电视了,记得没成,回中国了。
这回又出奇招,要给小孩儿申请十一年中国签证。不过移民局的人都知道这些招数,舆论的作用不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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