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费事傾 于 2013-11-18 20:15 编辑
老费:
你洋洋洒洒已经说了太多,还是不离一个“俗”字,你对罪的理解与非基督徒没有什么不同,那你怎么就能自己揪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半步? 何况,你只是看了几遍,我说是“看”,你查经了吗? 从古到今,史上多少人为了查经,甚至去学希伯来语,多年前我在中国信主时,我的师母就让我去学希伯来语。
纸纱窗 发表于 2013-10-19 19:31
费事情网友:
显然你不是年少无知,可你也不像是真想探寻真理
毫无疑问,你看圣经的目的 是当看野史,然后找出你需要的内容去“反驳” ,毫无疑问,虽然你选择繁体字来证明你的深沉,甚至扬言你出生海外,但是你的点点滴滴,都透着文革“胡搅蛮缠”的特征,对不起,这样说肯定得罪了你,但我不愿意得罪神!
纸纱窗 发表于 2013-10-26 03:20
神就是神,谁也轻慢不得,不能篡改他的话语,他的话语就是命令————没错,他就是那么“霸道”,说以不二,因为他是神,没有错误, 他不属于时空
纸纱窗 发表于 2013-11-3 00:32 回复 TorontoRCMP2 上帝是轻慢不得的,我绝对不容许任何人以各种方式,来取笑轻慢我们的神和奥妙无穷的【圣经】
纸纱窗 发表于 2013-10-19 20:09
我对女人, 一向奉行三不主義: 不主動, 不推卻, 不負責。所以从來不主動跑到妳的地方去, 妳送上門, 我当然不推卻, 跟妳亲近, 妳卻出言不遜, 先是說我俗, 說我“胡搅蛮缠”其後更放肆到以為自己是江青, 用到了 “我绝对不容许任何人……”的字眼。
这就叫做 “近之則不遜”。
我懶得搭理妳, 也沒有主動跑到妳的地方, 要遠遠離開妳, 於是妳就口出怨言, 說我不敢叫陣, 說我 “見不得光”。
这就是:“遠之則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