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妇怀孕时,老伴好心去照顾他们,反而被打骂,直接气回来了
“老伴后来又去带小孩,还是被气了回来”,廖祥光无奈地说,自己只得放弃在老家经营的小店,去深圳为他带孩子。
去深圳后,廖祥光常借各种机会和儿子说情,希望他能和自己老伴的关系缓和,但儿子不为所动。24日,廖祥光再次提起老伴的事情,儿子显得很生气,大骂父亲是“狗屁”,并将廖祥光打伤。
链接:中国古代如何处置忤逆事件?
孝敬父母、赡养双亲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古语“百行孝为先”,便说明了这一点。现在报刊报道的社会新闻中,经常有子女不赡养父母的事情,这种有悖伦理的行为会受到社会公众的指责。而在封建社会,对不孝顺父母者、尤其是对母亲有不孝行为的,父母可以到官府告子女“忤逆”,子女会受到最严厉的刑罚惩处。
在过去,如儿子对母亲不孝,做母亲的便有权利到县衙门去状告儿子,这就是所谓的“告忤逆”。被确定为逆子的罪犯,所领的极刑比凌迟还要残酷,即是 “剥皮揎草”、“磨骨扬灰”。忤逆案是仅次于谋反叛乱的大案,一旦县里出了忤逆大案,首先县官要撤职待参,甚至会获充军发配的罪,县“教论”(俗称“学老师”,相当于现在的教育局长)因教化不力,以致出了逆伦大案是要判斩刑的。同时,县衙门的鼓楼要被截角,因为县里出了逆子,是一县老百姓的耻辱。要等今后县里出了孝子,申报朝廷获得旌报,方能将被截的鼓楼角恢复。
还有就是,告忤逆的母亲上衙门去告状,必须有娘家兄弟报告,逆子的父亲是没有资格的。因为旧社会父亲有教育儿子的职责,如《三字经》所说:“养不教,父之过。”因此,父亲去告的话,反而会受到官方申斥其“管教不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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