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说,我们一起要把你屈打成招? 那,我岂不是罪魁祸首了吗? 对不起了。 星星玉园 发表于 2011-8-31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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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 黎丽 发表于 2011-8-31 23:15
畅所欲言啊!说错了,没关系... 费老 发表于 2011-8-31 23:36
哈哈,没关系!俺老了,看透了,想开了,一切都无所谓啦... 费老 发表于 2011-8-31 23:35
你就是想方设法抓住这只吃红萝卜的小兔子~ 黎丽 发表于 2011-8-31 22:31
所以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星星玉园 发表于 2011-8-31 22:27
你那么了解他? 他的知音? 星星玉园 发表于 2011-8-31 22:14
理解正确! 你想想, 来俺后院的松鼠之类的都被我爸爸吓得不敢来, 你兔子来了, 还有影子么? (很是可惜, 来加拿大这么多年, 俺家后院没见过兔子,要不你来来? 哈哈哈~~~) 茹梦 发表于 2011-9-1 06:44
俺没见过他, 不过说到了解, 也敢象那云高一样来个“概括”--如果你说他与谁谁合唱了, 开始他肯定不认, 但如果谁谁一旦怒目圆睁, 他就会承认了, 就一不打不成器的主 茹梦 发表于 2011-9-1 07:01
反对一下, 俺很好养--吃得不多, 干活很勤快 茹梦 发表于 2011-9-1 06:46
这云高兄,真的号手段呀,我一直视你为儒雅,有品味的公子哥,而且深藏不露。没想到我走眼了,原来还养了个这等货色的。 你若对我有何不满,或我何处得罪你了,你大可名言。不必放出这等货色,太有失身份。,呵呵呵,这51的水呀还真得深!!! 星星玉园 发表于 2011-9-1 12:36
也许我就是要激怒他来找出真相,否则的话,我担心他不来解释。 咱这小女人也想做个女中丈夫,该道歉的时候,我也会道歉的。 星星玉园 发表于 2011-9-1 12:54
与你说的“砸场子”没关,我也没“别没事儿找事儿了”,我只想请你解释一下上面的意思。 因为我视你为绅士,才有想把你请出来一问,没有别的意思,如果有什么话你觉得过了,我道歉,是因为这几天我被此货搅得太烦,如误伤了你,先说声对不起。 星星玉园 发表于 2011-9-1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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