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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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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民选】政见发表会:无忧了 Vs. 从来就没救世主

 
16#
发表于 2011-5-26 10:45:20 | 只看该作者
科里昂应该叫我一声“father”的,你是他小弟,自然不会见他死就忘义。不过,我不知道该不该接受你对我的尊称?
紫黄 发表于 2011-5-26 11:42

贱嘴!
拿数据说话, 别表现得象个工农兵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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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1-5-26 11:47:33 | 只看该作者
已经星期四了,你该罢网了!

- 此帖来自无忧论坛手机版
Looking4fun 发表于 2011/5/26 00:02


阿FUN什么时候成了阿在的贴身秘书啦?还不赶快愁咱党的经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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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1-5-26 11:51:22 | 只看该作者
无忧老汉无忧了, 笑而不语
无忧了 发表于 2011/5/26 09:58


无为而治?国泰民安!--俺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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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主| 发表于 2011-5-27 08:49:44 | 只看该作者
Vs.
请两位候选人告诉大家:
你认为,版主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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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1-5-27 09:34:36 | 只看该作者
版主的主要工作就是打扫卫生, 删骂贴和恶意灌水帖。
从老的主要工作就是发精华帖, 展现现代文明价值观。
无忧了的主要工作就是追五毛, 天涯海角的追, 五毛一日不归, 老汉一日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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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1-5-27 09:44:30 | 只看该作者
从老竞选不积极思想有问题, 我们得给他抓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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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1-5-27 11:00:5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从来就没救世主 于 2011-5-27 12:03 编辑
从老竞选不积极思想有问题, 我们得给他抓回来
无忧了 发表于 2011-5-27 10:44



    交流一下思想啊,我个人更倾向于成立51元老院来制约版主的权利。无法则无天,小牧面前的问题是一个标准的问题。没有一个网友一致(或大多数)接受的标准,任何封人删帖总是有争议的。版主是一个政策的执行者,如同总统、总理、罗马的恺撒,能选举产生最好。但是版主的权利需要监督,执行的政策也需要有一个约束,即执法者的法也应该有一个讨论和判定的过程。因此我个人建议先产生51元老院,来基于公众道德、公正理念、公平发展的三公原则上讨论和制定51执行人的法,然后再去考虑版主。元老院的成员应该是本网的常客,成员数量应该为奇数以便于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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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楼主| 发表于 2011-5-27 11:14:45 | 只看该作者
交流一下思想啊,我个人更倾向于成立51元老院来制约版主的权利。无法则无天,小牧面前的问题是一个标准的问题。没有一个网友一致(或大多数)接受的标准,任何封人删帖总是有争议的。版主是一个政策的执行者,如同总统、总理、罗马的恺撒,能选举产生最好。但是版主的权利需要监督,执行的政策也需要有一个约束,即执法者的法也应该有一个讨论和判定的过程。因此我个人建议先产生51元老院,来基于公众道德、公正理念、公平发展的三公原则上讨论和制定51执行人的法,然后再去考虑版主。元老院的成员应该是本网的常客,成员数量应该为奇数以便于投票表决。
从来就没救世主 发表于 2011-5-27 12:00


在民选版主产生后,我们还要成立51议会,制定51宪法。

先有总统再制定宪法,有先例可循,美国和中华民国都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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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1-5-27 15:54:15 | 只看该作者
一群吃饱饭没事干的主。俺服了!: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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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1-5-27 16:04:21 | 只看该作者
老赵,如果有任何“当选”的人上门去找你强行索要管理权力,进而侵犯您的私人物品,请您别客气,立马猎枪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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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楼主| 发表于 2011-5-27 18:38:53 | 只看该作者
皇帝不急,急死太監。: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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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1-5-27 21:16:26 | 只看该作者
无忧老、侨老。都是把现实与梦想混淆的人。。。不过晚年生活乐趣多多,是好事。咱都陪着。。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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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楼主| 发表于 2011-5-30 15:50:40 | 只看该作者
Vs.
请两位候选人告诉大家:
当了版主之后,能保证网友们(尤其是紫黄)的言论自由不受侵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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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1-5-30 15:59:46 | 只看该作者
请两位候选人告诉大家:
你当了版主之后,能保证网友们(尤其是紫黄)的言论自由不受侵害吗?
我在 发表于 2011-5-30 16:50

哈哈哈,不要迷恋紫黄,紫黄只是传说。

你屁颠屁颠忙着民选斑竹,实际上就是想扳倒小牧,然后就可以为所欲为了,这是人人都看得出的。

不过我可以明确告诉你,你这是parking在窗户玻璃上的苍蝇------有光明,没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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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1-5-30 16:03:43 | 只看该作者
交流一下思想啊,我个人更倾向于成立51元老院来制约版主的权利。无法则无天,小牧面前的问题是一个标准的问题。没有一个网友一致(或大多数)接受的标准,任何封人删帖总是有争议的。版主是一个政策的执行者,如同总统、总理、罗马的恺撒,能选举产生最好。但是版主的权利需要监督,执行的政策也需要有一个约束,即执法者的法也应该有一个讨论和判定的过程。因此我个人建议先产生51元老院,来基于公众道德、公正理念、公平发展的三公原则上讨论和制定51执行人的法,然后再去考虑版主。元老院的成员应该是本网的常客,成员数量应该为奇数以便于投票表决。
从来就没救世主 发表于 2011-5-27 12:00


哈哈,小从,我也一直有个想法,想在论坛设立一个“元老院”,我们不谋而合了?

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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