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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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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福建社团声援陈旺停车费报销

 
16#
发表于 2010-10-22 14:47:10 | 只看该作者
一定去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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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0-10-22 14:55:20 | 只看该作者
陈旺是有罪的;
警察有不作为的嫌疑,但不能为陈有罪开脱;
此消息强调停车免费,出发点是“肮脏”的,为纯粹的“所谓权益维护”平添了噪音-如果假设维权示威是正当的话。
再加上这些所谓的华人社团的“表现”,是不值得与此为伍的。
哪天“福建啥协会”进行“反对福建来的偷渡移民,反对福建人苛刻对待新移民,反对福建人为主的黑社会”我自己出“停车费,自带干粮”带领全家进行和平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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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0-10-22 15:38:38 | 只看该作者
在享受着福建同胞们所提供的多种质优价廉便利服务的超市的同时, 一直在51网上的活跃着的运运们, 现在该到你们用实际行动来表示一下支持中国人的自由民主权益的时候了!

罪恶正发生在所谓最自由, 最民主的西方极品国家加拿大, 可是现在这里的法律已经超越了人性, 已经成了惩善扬恶的工具了, 杀人总是判无罪轻罪, 而好人却要被判重刑极刑!

这里没有死刑, 没有政治犯, 这里关押的只是善良的老百姓, 被诬陷的老百姓, 交不起税的老百姓!

加拿大已经成了一个贼的国度, 现在该到了运运们行动的时候了!
悟空居士 发表于 2010-10-22 09:3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陈旺是有罪的;
警察有不作为的嫌疑,但不能为陈有罪开脱;
此消息强调停车免费,出发点是“肮脏”的,为纯粹的“所谓权益维护”平添了噪音-如果假设维权示威是正当的话。
再加上这些所谓的华人社团的“表现”,是不值得与此为伍的。
哪天“福建啥协会”进行“反对福建来的偷渡移民,反对福建人苛刻对待新移民,反对福建人为主的黑社会”我自己出“停车费,自带干粮”带领全家进行和平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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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0-10-22 16:06:58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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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0-10-22 17:35:06 | 只看该作者

10月25日福建社团声援陈旺停车费报销

在享受着福建同胞们所提供的多种质优价廉便利服务的超市的同时, 一直在51网上的活跃着的运运们, 现在该到你们用实际行动来表示一下支持中国人的自由民主权益的时候了!

罪恶正发生在所谓最自由, 最民主的西方极品国家加拿大, 可是现在这里的法律已经超越了人性, 已经成了惩善扬恶的工具了, 杀人总是判无罪轻罪, 而好人却要被判重刑极刑!

这里没有死刑, 没有政治犯, 这里关押的只是善良的老百姓, 被诬陷的老百姓, 交不起税的老百姓!

加拿大已经成了一个贼的国度, 现在该到了运运们行动的时候了!
悟空居士 发表于 2010-10-22 09:3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有病!
呆在这个国家就是有病,
有病的人我表示同情,
但不支持。
以后凡是此类违反常识的宣言,
包括什么种族歧视之类的,
都要有权威人士出来解释一下,
一个惯于说谎话的群体越来越失去团结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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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0-10-22 17:49:06 | 只看该作者
有病!
呆在这个国家就是有病,
有病的人我表示同情,
但不支持。
以后凡是此类违反常识的宣言,
包括什么种族歧视之类的,
都要有权威人士出来解释一下,
一个惯于说谎话的群体越来越失去团结的可能性。
新豬 发表于 2010-10-22 18:3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的洋人主子的屁眼又痒痒了, 让你快回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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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0-10-23 05:09:44 | 只看该作者
在享受着福建同胞们所提供的多种质优价廉便利服务的超市的同时, 一直在51网上的活跃着的运运们, 现在该到你们用实际行动来表示一下支持中国人的自由民主权益的时候了!

罪恶正发生在所谓最自由, 最民主的西方极品国家加拿大, 可是现在这里的法律已经超越了人性, 已经成了惩善扬恶的工具了, 杀人总是判无罪轻罪, 而好人却要被判重刑极刑!

这里没有死刑, 没有政治犯, 这里关押的只是善良的老百姓, 被诬陷的老百姓, 交不起税的老百姓!

加拿大已经成了一个贼的国度, 现在该到了运运们行动的时候了!
悟空居士 发表于 2010-10-22 09:3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yes: 没错!这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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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0-10-23 07:06:47 | 只看该作者
不敢恭维这群体,素质低,不懂规则。恐怕闹得越大,对中国来的难民,假结婚等移民越来越严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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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0-10-23 21:03:23 | 只看该作者
咱们华人要检讨一下自己平时的所作所为了,为什么白傀们宁可帮黑傀而不愿帮华人呢?大家可想想,华人在白人心目中的印象有多好,为何华人搬家靠近白人家不久他们就卖房子搬家呢?也就是他们不愿意与华人住在一个社区,陈先生的案子与世纪广场案子相类似,他们故意拖长时间办案,明显是让华人难受。相反,假如那个不是陈先生而是白人老板的话,那个MALL不是华人MALL而是白傀MALL,结果就不一样了。前人作的好事,后人来承受。以后还会陆续来,放眼看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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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0-10-23 22:32:27 | 只看该作者
拜托欧阳元生一伙人,你们代表有几个福建人?不要丢人现眼,福建人的脸都被你们丢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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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0-10-24 17:22:11 | 只看该作者
明天上午9点, 跟一个哥们一起到 60 Queen Street West Toronto 声援陈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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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0-10-24 22:14:55 | 只看该作者
我也会去声援,但并不是因为警察有什么种族歧视问题,而是去抗议警察的不作为。在加拿大,象这种盗窃问题警察基本不管,分明是在纵容盗窃。老百姓有保护自己财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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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0-10-25 19:07:14 | 只看该作者
关键是那个姓 “伍“ 的华裔警察(老一代侨领的儿子),乱报军情后发现媒体声音不妙,赶快摆脱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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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0-10-30 20:19:09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咱支持,不含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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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0-10-31 14:48:20 | 只看该作者
陈旺是有罪的;
警察有不作为的嫌疑,但不能为陈有罪开脱;
此消息强调停车免费,出发点是“肮脏”的,为纯粹的“所谓权益维护”平添了噪音-如果假设维权示威是正当的话。
再加上这些所谓的华人社团的“表现”,是不值得与此为伍的。
哪天“福建啥协会”进行“反对福建来的偷渡移民,反对福建人苛刻对待新移民,反对福建人为主的黑社会”我自己出“停车费,自带干粮”带领全家进行和平示威。
夏天SUMMER 发表于 2010-10-22 15:5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法庭已经判决,陈旺等于是无罪。

我认为福建社团做了一件有益的事,在乡亲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出来给予精神支援,体现了华人的团结。有爱心的商人愿意捐钱付停车费,是好事。

当然,我相信法官司法公正独立,判决不是因为“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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