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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自称博士,一点公德也没有 第二次握手 发表于 2010-9-12 22:40
二握同志,您能不能"手下留情"点? 人家都已经"2"了! 咋地? 非得借刀把人家"3"了不成? 胡硕士 发表于 2010-9-13 00:4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此人自称博士,一点公德也没有 第二次握手 发表于 2010-9-12 22:4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二握同志,您能不能"手下留情"点? 人家都已经"2"了! 咋地? 非得借刀把人家"3"了不成? 胡硕士 发表于 2010-9-13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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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的都删除了。以后遇到请直接使用举报功能。 小牧 发表于 2010-9-13 04:01
这叫恶意破坏论坛气氛,蔑视版规。仅删除是不够的,还应该永久禁止发言! 骂甲再现 发表于 2010-9-13 21:5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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