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真谢谢你的点醒呢。可你也真能断章取义,你怎么不我最后一段“更何况,毛的钱还一分没私用呢” ... 聊者 发表于 2010-3-2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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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毛者再多,不也就你、你老婆、你全家人,还有这里这几个人吗?能多到哪去啦?有本事的话,你敢到国内 ... 聊者 发表于 2010-3-2 23:23
哈哈哈。毛泽东这点都用在革命上了。可这点钱比起孙中山的所到处募捐的、没收据的钱就少多了。 而比起咱今天台湾的陈贪污犯所不择手段贪污的钱,那可真是小巫见大巫了。更何况,毛的钱还一分没私用呢。
哈哈哈。毛泽东这点都用在革命上了。可这点钱比起孙中山的所到处募捐的、没收据的钱就少多了。 而比起咱今天台湾的陈贪污犯所不择手段贪污的钱,那可真是小巫见大巫。更何况,毛的钱还一分没私用呢。 聊者 发表于 2010-3-2 23:12
哈哈哈。我何必在这里大谈那么多儿童不宜的事情呀?更何况,你干你知道具体细节就行了呗。哈哈 聊者 发表于 2010-3-2 23:38
回国几日,发现您也会哈哈了?不过您没小聊哈哈的多! 胡硕士 发表于 2010-3-2 21:31
奴才的逻辑-----写给天朝的无条件主子拥护者 一个奴才走在天朝的马路上,突然冲上来主子的一个打手,不由分说,上去就给了奴才一个大嘴巴子。当时就把这个奴才打得眼冒金星。 旁边一位路人看到了这番情景,关切地走过来对奴才说,打人是违法的,你该去法院告他,我给你作证。 让人没想到的是,奴才不但不领情,反而理直气壮地对这位路人说:“你个外来人懂什么天朝法律,人家主子打手是职业法律工作者,人家不比你懂天朝法律?主子在天朝掌权60年了?你才来几天”? 听到这些,那路人很生气,质问奴才道,不管什么原因,他打你是事实,你怎么反倒替打你的人说话呢?更出人意料的是,奴才听了这话人的话立刻暴跳如雷,高声嚷道,“你懂什么?你打过人吗?你打过几个人?我的主子有着多年打人的丰富经验,人家知道用哪只手打,从哪个角度打,用多大力来打,如何能打出最佳效果等等,各个方面都有着精深的研究,你这么个外来户就站边上一看,就看懂主子多年的功夫啦?你以为你是谁呀?” 那路人听了这话,觉得这人是实在不可救要了,只好又站回一边去。 过了一会儿,奴才的脸越来越疼了,用手一摸,原来主子打手不但扇了他的脸,连他的后槽牙都一块打掉了,满嘴巴是血。奴才觉得越来越疼,又要强忍着疼痛不被别人看出来。旁边的那位路人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又走过来对它说,“他们都这么欺负你了,你怎么就一点骨气都没有啊?难道他们打你左脸你还有把右脸伸过去给他们打?”“不用了,其实我也知道主子打手打我犯法,但打手也是人啊,人都有犯错误的时候,主子打人这么多年,难免会有误打啊,今天就算我倒霉了”。奴才无奈地说。
对不起,是否适宜由我来说,不是你说了算了。哈哈哈。是我说了算。哈哈。你天天干的那点事,大家都已经 ... 聊者 发表于 2010-3-3 00:10
哈哈哈。对了,我还真愿意这样的“反动”了!怎么样呢?哈哈 聊者 发表于 2010-3-3 00:14
哈哈。你又造谣了不是?你根本就不可能强奸到跟咱有任何关系的人,因为,你我都根本不认识。也不可能接 ... 聊者 发表于 2010-3-3 00:17
哈哈哈。你在帮让洋强盗强奸你“妈”之前,你倒是应该先过过脑子。哈哈 聊者 发表于 2010-3-3 00:12
奉劝你有理说理,别常用钻牛角尖的方法来歪解别人的意思。这个嘛,看来应属于人品道德问题了。 扫描仪 发表于 2010-3-3 09:55
嘿。我看当这种“毛奴”不丢人。哈哈 聊者 发表于 2010-3-3 23:20
哈哈哈。好象你弄错了吧?你在好好的回去看原文去。哈哈哈。好在你惯常耍赖,人们都习以为常了。哈哈。 ... 聊者 发表于 2010-3-3 23:14
您一贯不觉得做奴才丢人! 胡硕士 发表于 2010-3-4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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