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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夜微寒

[讨论]直销,传销和老鼠会

发表于 2009-5-4 08:58:12 | 显示全部楼层
行业。

尤其是,不要摆出一副正义之师的嘴脸来讨伐!!!

等你真正了解了这个行业再讨论不迟。大多数人都对这个行业一知半解,道听途说。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大家听到的大多数是负面的消息,也不足为怪。其实这个行业里,有才能,有见识的人,比比皆是,只是很少有人知道罢了。以为做传销的都是骗人的小人,未免太狭隘了。

在一种邪恶或狗屁的模式下,用超强的成功欲望去换成功,就像唐炜臻一样。

这里和国内是不一样的地方是少了大量低文化盼发财又罔顾一切的百姓,而不是传销行业性质有啥不同,相反,传销起步都是国外传进中国的。看好了,你又悄悄地把传销二字改为直销。

讨伐传销是直言不讳的,正不正义公道在人心。再见4楼下半部分:

——那么,什么是“传销”邪术的秘诀呢?

作者曾硬着头皮看了一些传销录像,亲自听了几场传销报告,发现“传销”在“连锁信”的基础上加的东西并不多。现总结如下——

模式一:几乎完全是无本生意,以会员费、手续费骗取钱财。传销不与销售产品相联系,而只是推出一个所谓的 “卖点”,比如什么新产品的投资一类。传销公司会尽全力让你相信有“无数的人”迟早会加入这个“卖点”,然后给出榜样,说自己或几个朋友已经靠此发了大财。但要加入,就得交会员费 。既然你已经相信有“无数的人”会象你一样感兴趣,你以为你也会象“榜样”们一样,不难成功。

这种模式与上述 “连锁信”几乎完全类似。“卖点”只是一个晃子,真正吸引你的是“1张明信片换6张”的把戏。比如,我给你设计这样一个传销公司:说火星移民是迟早的事(前不久从网上看到,Bill Gates已经向联合国提出了关于火星开发的申请),未来三十年内会有成千上万的人移民到火星上去。所以我的传销公司叫“火星移民及投资协会”。再包装一下,我提供有关火星的航天技术进展资料,火星开发的法规更新,火星土地的销售信息和很多关于地球的坏消息——地震、海啸、禽流感等等。加入本会的人可优先取得“火星移民资格”。入会吧,晚了就赶不上了。会员费是多少?100美元吧。

假定估计会上当的总人数是一百万(1,000,000)人。然后我做了几场报告,有一千人上了当,成了我的徒弟。所以我挣了100,000美元(羡慕吧?)。回想一下上面的数学故事三,我已经做了“一传千”的第一步。如果我的“徒儿们”赶不上我这祖师爷,每人只给我发展了100 个“徒孙”——也不错了,空手套白狼,减去交给我的100美元,“徒儿们”每人也净赚了9,900美元不是?那么我现在又有了十万(100,000)“徒孙”了。知道可怜的“徒孙们”还有多少“徒曾孙”可以发展?平均每人不到10人!就算是10人吧,减去交给“上线人”的100美元,“徒孙们”每人也挣了 900美元。现在光是“徒曾孙们”已经是一百万(1,000,000)人了,早已到了金字塔的底层——即市场已经饱和了。在这种情况下,“徒曾孙们”只能是向已经是会员的人推销。但已经入会交了费的人,谁还会傻乎乎地再交一次?还记得前面“连锁信”的故事?第二次收到类似的信的同学,没有人有兴趣再回信。所以“徒曾孙们”全都是亏本的主。这不奇怪,他们不亏,我赚的钱从哪里来?

这个金字塔只有四级,“我—徒儿—徒孙—徒曾孙”。传递了三步,“一传千(我传徒儿)、千传十万(徒儿传徒孙,每人传100人)和十万传一百万(徒孙传徒曾孙,每人传10人)”, 就达到了一百多万人。赚钱的是前三级的人,“我—徒儿—徒孙”,总共骗财是:
1*100,000 + (1,000 * 9,900) + (100,000 *900) = 100,000,000美元,

这个数字正好是金字塔底层的“徒曾孙们”所交的钱的总数。骗子的“级别”越高,骗的钱越多。亏钱的人(徒曾孙们)的总数是1,000,000,而赚钱的人(我—徒儿—徒孙)的总数是:
1+ 1,000+ 100,000 = 101,001人。

我在骗了100,000美元就可以逃之夭夭。如果我想再多骗一点,可以对上面公司的政策略改一下,要求下一级会员发展了新会员后需向“上线人”交纳10% 的提成。这样我就赚得更多一点,“徒儿们”也稍微多赚了一点。但“徒孙们”就少赚了,因为最底层的“徒曾孙们”再没有新的会员可以发展,“徒孙们”只能向上交,向下则拿不到任何提成。如果我再坏一点,给徒儿徒孙们规定一个每月必须完成的定额,否则会员资格取消。那就等于让这个级数增长的每一步的时间缩短,让可能骗到手的钱尽早到手 。想想看,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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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4 11:4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人的确不做传销。


呵呵,本人无意和世俗为敌。

大家都有自由在网上发表自己的言论。我是不会介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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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4 12:3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想想看,是不是?


你说的我完全同意。但这是老鼠会的伎俩,确实是非法的。

在北美,合法的直销/传销公司都在直销协会的监督下运营(www.dsa.org)。都是合理合法的。我不是有意偷换概念。

大家反感传销,就是以为传销是拉人头的(靠欺骗)。其实这只不过是经销商自己走到歪路上了。靠这种做法,是不可能长久的。

仔细想想,我们给公司打工,我们其实不就是金字塔里的一员吗?我们用自己的智力体力给别人创造了效益,我们分的一杯羹,老板得到更多的利益。实质上是一样的道理。不论什么企业商业,都要靠人力才能做大。试想,如果Bill Gates 靠自己一个人,能有今天的成就吗?

你说的倍增原理,其实做投资都懂,而且很喜欢。传销确实是应用这个原理。

这一切大家都明白,就看你从哪方面理解它了。

实质问题不在于用什么。而在有没有欺骗。

传销不是每个人都能做的,都愿意做的。传销并不是赚钱的唯一途径。我就曾经靠打第二份工,加班来增加收入。但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因为一天只有24小时。

对我来讲,我想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同时想有足够的钱帮帮国内的亲人。我愿意试一试,没有人骗过我。当然我也不会去骗别人。

我本人经济状况其实满不错的。从2005年开始年收入没下过10万。大家不要以为都是穷不择路的人, 或财迷心窍的人,去靠骗人去做传销的。其实了解一下,试一下,我顶多就是花点时间,金钱上又不会损失,有什么关系呢?

想一想做其他传统生意的人,一亏可能全部身家都进去了。我可没有那么多钱赔。就算成功了,大多数人也就是开个便利店,咖啡店之类的,一年赚个几万十几万的,自己累个够呛,还没有时间自由,又有什么意思呢?

好了,这种东西在这里是不可能说清的。我决定结束这个话题的讨论。

祝大家在自己喜欢的领域有所收获,不要被目前的经济状况拖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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