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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
我根据你在51的这些言论, 猜测你是个强*犯, 并且匿名在网上到处发表文章, 说的有鼻子有眼睛, 还说我那天碰到谁谁谁了, 她也说她要去告发你. 然后众多网人纷纷表示支持, 然后全多伦多的网人至少有一半坚持你的确是个强*犯, 并且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出来指证你: 对对对, 我早就发现那人色眼眯眯...... 当然也有有识之士为你辩护, 认为你是无辜被诬陷的......
以上只不过是一个假设引出的推论. 请问你认为怎样? 请问你的父母会认为怎样?
更何况, 人死已矣, 死者的对错你知道个屁呀?! 装什么大头蒜呢? 破案的事可以交给警察叔叔, 不劳您老破了. 就算你不尊重死者, 作为一个中国人, 你至少要尊重死者的父母亲! 再退一步, 一个正常的有道德的人至少要为自己在公众中讲出的话负责任! 没有丝毫证据的所谓猜测, 说白了就是诬陷. 如果你活到现在连这些道理都不懂, 那就算你自认是孔圣人再世, 福尔摩斯的人物原型, 我也只好称呼你一句: 你也不过是芸芸人渣中的一小粒而已. 别太高看自己了!
网上的人渣实在是太多了, 如恒河沙数. 实在也不差你这一枚. 我本来都懒的理会, 现在不过是被作者点燃了一点动力, 挑你这个没完没了的渣滓出来作一次靶子罢了!
每个人, 对自己的言论要有起码的责任感, 如果没有, 就不要真以为自己是一个人, 因为其实你还是个野物.
oh, man, 言辞好激进哦,是中宣部工作一流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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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没有去侮辱别人,当然,我也保留去猜测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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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硬是有别人去猜测我为强*犯,我会泰然处之。身正不怕影子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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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ico,这就是我与你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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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太在意别人怎么说,怎么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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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哈帕去不去北京看奥运都可以上纲上线的,这就是中国人,活着是给别人看的。累,累,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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