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论坛
标题:
外国记者中国境内采访不再需要“三陪”
[打印本页]
作者:
sillymouse
时间:
2008-10-18 20:40
标题:
[评论]外国记者中国境内采访不再需要“三陪”
在“新规”中,相关描述只有一句话:“外国记者在中国境内采访,需征得被采访单位和个人的同意。”这意味采访企业、个人等非政府部门,则无需向政府申请。
很高兴看到中国的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放宽媒体采访是自信的表现。
作者:
TorontoCop
时间:
2008-10-18 20:56
身正不怕影子歪。
作者:
y_2008
时间:
2008-10-18 21:19
身正不怕影子歪。
恼残不知身子歪.
作者:
zhengqi1
时间:
2008-10-18 21: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再一次充分证明外国记者在中国进行正常新闻采访是受到欢迎的。中国并不限制外国记者在中国的正常新闻采访。
作者:
扫描仪
时间:
2008-10-20 22:29
恼残不知身子歪.
这不正说你自己吗?
作者:
共产党人
时间:
2008-10-21 23:44
身正不怕影子歪。
别担心, 党中央还没给民航售票处, 火车站售票处, 特殊指示, 他们去不了西藏. 别担心.
欢迎光临 无忧论坛 (https://bbs.51.ca/)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