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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啃得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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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者杨佳:若委屈一辈子我宁愿犯法

31#
发表于 2008-7-21 21:01:13 | 只看该作者
一个挺身而出,以行动来唤醒民众的英雄。


杀人的行为是英雄的表现吗?以暴制暴?
32#
发表于 2008-7-21 22:26:16 | 只看该作者
杀人的行为是英雄的表现吗?以暴制暴?

孩子, 杀坏人的行为是英雄的表现! 梁山好汉, 杀的不就是这些贪官污吏, 鹰犬爪牙.
33#
发表于 2008-7-21 23:29:36 | 只看该作者
孩子, 杀坏人的行为是英雄的表现! 梁山好汉, 杀的不就是这些贪官污吏, 鹰犬爪牙.


下次你国内的亲朋好友碰到危险,切记不要打110/119,打了你就是混蛋。
34#
发表于 2008-7-21 23:56:2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这就是中国政府所称的法制国家

靠军队维持政权,靠谎言维护团结。


袭警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法律不能容忍的,为袭警者辩护本身就站在了法律的对立面,你们还口口声声扯谈什么法制?换在加拿大,袭警者不被警察当场开枪打死才怪!袭警者被你们捧为“英雄”,还希望有1000个这样的“英雄”,可见你们的“善”和“忍”!
35#
发表于 2008-7-22 09:20:40 | 只看该作者
能再出1000个扬佳,中国就有救了!

杨说“若委屈一辈子我宁愿犯法”。你说“能再出1000个扬佳,中国就有救了!”你另外要表达的意思是不是“能再出1000个宾.拉登,这世界就有救了?”他也不想委屈一辈子啊。
36#
发表于 2008-7-22 18:32:10 | 只看该作者
“若委屈一辈子我宁愿犯法”?这么说,能再出1000个宾.拉登,这世界就有救了?


怎么能把杨某和拉登相提并论呢???哪是哪呀!
37#
发表于 2008-7-22 19:25:44 | 只看该作者
加上扬佳一共7条人命,背后的黑手是谁?
38#
发表于 2008-7-22 19:46:21 | 只看该作者
加上扬佳一共7条人命,背后的黑手是谁?


是拉。。。。拉登。
39#
发表于 2008-7-22 19:52:24 | 只看该作者
下次你国内的亲朋好友碰到危险,切记不要打110/119,打了你就是混蛋。

你的脑子真是被廉价的中国有毒食品给搞坏了. 这年头在国内靠的是自家弟兄们相互照应, 傻B才打那个没球用的110呢.  
40#
发表于 2008-7-22 22:06:30 | 只看该作者
怎么能把杨某和拉登相提并论呢???哪是哪呀!

是在回别人的贴。不好意思,我把贴有修改了一下。呵呵
41#
发表于 2008-7-22 22:08:56 | 只看该作者
你的脑子真是被廉价的中国有毒食品给搞坏了. 这年头在国内靠的是自家弟兄们相互照应, 傻B才打那个没球用的110呢.  

没错,在中国,“妈妈桑”是肯定不打110的。
42#
发表于 2008-7-24 00:33:44 | 只看该作者

无题

——离婚后,母亲工厂倒闭了。

    ——99年技校毕业后,杨佳到两家单位上班,尔虞我诈,杨佳看不惯,走了。

    ——在一家公司短暂工作后,又失业了。

    ——杨佳母亲因姿色出众人也年轻,经理老是套瓷,引发另一女人妒忌,杨母腿上被咬掉了一块肉,导致住院。

    ——杨母为此走上漫漫上访路,直至国务院信访办最高法院信访办。

    ——杨母婚介所登记择偶,又被婚介所骗了。

    ——杨母上访找人大代表反映问题,因故被拘留十几天。

    ——1500元的退休工资是全家唯一的经济来源。到民政部门给儿子申请低保遭拒绝。

    ——杨佳一直找不到工作,“厚厚一摞申诉材料,都是杨佳帮杨母打的。”

    ——杨佳前年冬天杨佳在山西旅游时,在派出所被警察打了。门牙被打掉了,补牙花了几千块钱。”

    ——母子俩又一次不断上访告状,告到公安部,山西公安赔了三万块钱。

    ——刚工作时杨佳攒钱买的新自行车被偷,此后杨佳特别痛恨偷自行车的人。

   ——2007年10月5日傍晚时分,上海市闸北区普善路口。杨佳为了旅游方便租用的自行车被警察拦下。

    ——杨佳对于盘查的民警十分抵触:“你为什么要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查看我的证件,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你为什么不拦(他们),就拦住我一个……

    ——“你有什么理由在这占用我的时间?这是法律规定的吗?你把法律拿过来,你会背!你就这样子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你有什么理由?”

    ——“法律?什么叫法律?法律哪一条规定你临检无缘无故要这样地抢我的证件。你怎么可以限制我的人身自由?”

    ——杨佳被带回芷江西路派出所继续接受讯问。此后所发生的事并没有被公布。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律师谢有明在听完杨佳的陈述后,表示自己完全能够理解杨佳。

    ——有消息人士向《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进一步透露:当时杨佳和民警们发生了误会,杨佳说自己只是举起手做了一个防护的动作,民警却以为他要反抗,将他按倒在地,“他说民警们搜查了他的包,还把他的衣服都搞脏了”。

     ——杨佳指控当日在派出所遭到上海“七八个警察的殴打。

    ——被释放回到北京之后,像前次状告太原警方一样,杨佳多次通过信访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上海市公安局和闸北公安分局督察部门投诉,提出开除相关民警公职、赔偿其精神损失费的要求。

    ——亦有可靠人士透露:十七大期间,上海警方曾在京找过杨佳,跟他商量1500元数额的赔偿,但杨佳不肯罢休。6月份,上海警方给杨佳去了电话,“你不要把这件事情搞大了。”

    ——几乎与此同时,6月底,王静梅持续8年的上访终于又有了一个说法。“法院信访办答复她,按理说这个案子应该重审,但案子实在太小了。还是决定不予审理了。”王静梅大怒:“你这事小了的话非得闹大了才管啊?!”
43#
发表于 2008-7-24 13:20:19 | 只看该作者

他是心理严重障碍的人

51里不是有篇文章吗:

新民周刊特稿:杀人者杨佳双面的背后
http://info.51.ca/news/china/2008/07/23/155428.shtml

我认为他是一个“用强烈的自尊来掩饰自己强烈的自卑的人”。总是感觉自己低人一等,也难怪他会觉得会一辈子委屈。“这样的人一旦遇到不顺心的事,可能立刻会想到是社会对他不公”。怀疑是个心理有严重障碍的人。不知道审理的时候会不会考虑这个因素。

另外文章中提到:
。。。杨母在街坊看来是个“神神叨叨”的人物,她遇到人最常说的话就是“等我家官司打赢了,就能好好过日子了”。杨家的日子在外人看来确实有点“不好好过”,杨母8年前开始了一场旷日持久的诉讼,她每天的主要“工作”就是不断地上访,
。。。
杨佳也曾有过和山西警方的冲突,据说他被太原警方打掉了门牙,通过不断的上访,最后获赔3万元。。。
看来受母亲影响,热衷于打官司。而且我怀疑他们是之前从搞政府官司上捞到了好处,就在上海故意不配合警察盘问,逼警察做些不合法,但也不会伤害到他的行为(如盘问了6个小时)。然后就开始告上海警察局。可谓用心良苦。
44#
发表于 2008-7-24 18:53:47 | 只看该作者
从媒体上看到,杨佳和上海警方的冲突开始于街头,警方要查证杨佳自行车的来源,以至于在街头纠缠了40多分钟杨佳才被带到警局。试想一下,如果多伦多警察要查证你的车子合法性,会和你在街头纠缠40多分钟么? 你如果不听话的话,后果是什么显而易见的。
别说你做什么防护性动作,手不放在警察的视线之内,都可能引来警察的枪击。其实中国警察的执法某些时候不是太粗暴,而是太软弱!
当时警察就应该摁倒不服从检查的杨佳,查证完毕让他走人,反而可能不会有后来的血案。


如果杨佳在多伦多与警察发生同样的纠缠,相信早就成枪下(包括电击枪)之鬼了,还有机会残杀六位警察?那些为杨佳唱赞歌的不妨上街学一回杨佳,当一回当代梁山英雄,别尽在这里瞎掰!赞扬杨佳,恰好证明自己与杨佳同类,是个没人性的杀人狂。
45#
发表于 2008-7-24 19:03:47 | 只看该作者
从某种程度上说,杀人暴徒杨佳只是手上沾了别人鲜血,而那些为杀人暴徒唱赞歌的,是用自己的心舔别人的鲜血、用自己的心嗜血。

为杀人暴徒唱赞歌的,与杀人暴徒其实没有本质的区别——如果有什么区别的话,那就是杀人狂杨佳是杀人的实施者,而为杀人狂唱赞歌的,却是杀人狂的帮凶和心理上的杀人狂。杀人暴徒杨佳因其杀死六个生命而将自己送上审判席,他在自己被处以极刑的前一刻,或许会为自己的暴行后悔,或许不会;而那些为杀人暴徒唱赞歌的,将一发不可收拾,躲在阴暗、肮脏的阴沟里,贪婪地用自己肮脏的心继续舔血、继续嗜血——不用担心法律的制裁,甚至都不担心可能在什么时点、作为人的起码的耻辱感会来打扰。而这些杀人帮凶和心理上的杀人狂,经常还喜欢卖弄民主、自由和人权等招魂幡。这在一个号称民主、自由和人权的国度下、在没有正常道德感约束的地方,是经常看到的现象。见多了,也就不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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