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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为活着的安钢出谋划策

发表于 2007-10-20 09:57: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Dear Friends,

Greetings! Many thanks for your advice last year when I mentioned my wife's cheated marriage similar to 安钢之妻.We landed in Canada in Jan 2005. Since she has escaped somewhere in Canada for 2 years when she got her Canadian residence visa ("maple card"). I have to sue her. Next week, we will divorce.  She consumed me a big savings and withdrawed my money in the account during escape and is so bad as to demand half of my salary for the divorce, while actually she has been working in Canada.

It would be very appreciated if you could give me further  assitances and instructions for the following questions.

(1) She possibly apply for her Canadian Nationality next year. Can I do something not beneficial to her. I hate her very much. She spent me a lot of money and damaged my immigration plan.

(2) My resisdence visa is from Jan 2005-Jan 2010. Presently, I am in Europe. I wonder which is the last day for the visa to be effectve either for the Nationality application after three-year stay. in Canada or for the extention of residence visa. Is Jan 2008 or Jan 2010 for my situation? I am confused. Do you know somewhere to find such an official document. I am considering when I must back to Canada to keep my immigration

I definitely feel difficulity and sincerely hope to get your generious help as soon as possible. Thanks all!
发表于 2007-10-20 10:29:49 | 显示全部楼层
This is too bad. My friend has similar situation. He was cheated by his wife. His wife grabbed their 6-month-old son as well as all the money in their joined account and escaped, leaving him with nothing.

If a woman is dishonest, she can really go to extreme.

I suggested my friend to forget his wife, to start his own life from over again.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0 11:0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国娶亲者,小心!

【北美在线 NAOL.CA】记者了然综合报道: 常有海外华人回中国相亲,甚至匆忙结婚接新娘过埠,其中老夫少妻者不少,一朵花插到牛粪上的也不再稀罕,虽各有所图,但只要你情我愿,旁人无权兴师问罪。
 
问题是过不了多久,他们自己就受不了。不久前有一温哥华小伙子到处张贴,声言受上海白领女性骗婚骗财,最后搞得人财两空,忍无可忍,只好真名实姓地公布“女骗子”罪行,试图在网络空间讨回来一点公道。
 
最近又有一美国华男,被自己从大陆搬运来的新老婆送进美国监狱,放出来后也到网上诉苦,了然观其悲戚,看来是连肠子都悔青了的那种。请看:
 
一曲悲歌―-- 回国结婚铸下大错

2001 年9月10号,美国法官锤子一敲,当庭宣布我有家庭暴力罪!我震惊了!判决如下:15天牢狱,8个小时社区劳动,6个月不许与自己女人碰面禁令。(评论:评论:自己的老婆都不能见,美国太没有自由了)陪审团走了、、、、、、我大哭!我当庭大哭,嚎啕大哭,我问法官为何不判我死刑?判我十五天和死刑其实都是一样的后果。诸位看官听我慢慢道来。我没有时间来说全部荒唐的事情。本文一切都是事实,没有任何捏造和夸张的地方。

时间转到2001年,2001年4月我回国准备结婚,当时我和她电话联系了一年多。决定象我的同事们一样带个老婆去美国,安心工作,生活。2001年6 月18号,她拿到了签证,去了美国。十天后,我被公司裁员。2001年8月28号我拿到另外一个公司的offer,准备9月1号去新公司工作。2001年 8月31号晚,出事了!就在第二天要去新公司上班的前一天!我必须全部按事实说话,那个晚上警察来之前发生的事情:在去美国的时候,我就告诉她,美国叫救命是HELP。(评论:这个黄皮白芯的大傻冒,还真以为自己是美国人了)那天晚上,我们躺在床上吵了两句,她坐起来,用脚踢了我两三脚,当然踢得不重。

我气愤了,我语气比较重说:“你先动手,你不要搞得我今天真的打了你”,她这一下不得了了,马上跑到窗户面前,拉开窗户,用最大力气,大声嚎叫 “HELP,救命啊,救命,HELP!”(评论:南桔北枳,这女人一到美国就牛B了)我想这下我完了,半夜,警察这次一定要来了。我骂道,“????,搞得我完了!” 我马上象往常一样去打电话给教会的朋友。之前我至少十次打电话给教会的朋友或者同事,让他们来冷静她!她不让我打,美国的电话线墙上的接头很松,一拔就下来了,她把电话线在她手掌上绕了几圈,这样扯得很紧,我不容易抢去,抢电话线时她还用电话线的接头打伤了我的手,因为我和她把电话线扯来扯去,她的手掌也有电话线红色的痕迹(这是后来警察定罪的依据)。

  其间,她还撕碎了我一本书,用我的书砸我。为了打电话,整个过程我轻轻推了她一下,为了推开她打电话,我推得根本不重!我坚决打了个电话。就等着警察来了,她就在那地上哭丧!在警察拿着枪对着我的时候,我知道我一辈子完了、、、、、、警察来了后,立即把我带到楼下,把她留在屋里问话。

  不一会儿,我们所熟识的一对教会夫妻来了。后来她们告诉我们她当时居然和警察说谎说我每天都打了她。警察重申问她是否把我带走,她说要把我带走!教会夫妻看着我被警察带走!一个警察摇摇头和另外一个警察说着什么,意思是他不认为我有罪。但是最终约十分钟他们达成了一致,警察最终还是要我上了车!

  警车开到了警察局。我被放到一个小房子里。几乎就是当晚,来了一个移民局的女官员,调查了我的背景,然后就走了。又把我关到一个小房子里,里面没有窗户,只有灯光和铁门!我拼命地叫:letmeout!Letmeout!让我出去!没有人理我。(评论:嘿嘿,那个上海交大女博士在美国坐牢的时候,也是这样的)第四天,我被法院传讯,要去初次审判。他还要等待审判!我和他就分开了。教会的人筹足了一万美元,我被保释候审!(评论:这不打紧,只要不逃跑失踪,这钱会奉换的)我感觉最冤枉的是,她打我很厉害,我除了推开她打电话我就没动手。最重要的是我根本没有碰她她就大叫救命,这是最冤枉的!好多次,我在教会朋友面前哭啊,我不在乎我是不是男子汉,我就是哭、、、、、、有诗为证:

  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
  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最终法院开庭了,有十二个人的陪审团。去找了几个律师,都要一万美元以上。因为没钱请律师,就是政府安排的律师。法庭上,她在教会的人劝告下,按照事实说话,她和我,两个唯一的当事人都陈述我没有实施家庭暴力,我都没打过她。(评论:哈哈,这女人现在证言,法庭将较少采纳,因为这是家庭暴力的常态,因为家庭是一个共同的利益中心,当家庭成员罚款和坐牢后,也将损害大家的利益)

  但是美国的法律是家庭暴力案件,警察仍然可以根据证据判决有家庭暴力,比如她半夜大哭大叫和喊救命了搞得邻居报警了都是最重要和直接的证据。最终法院的判决是文章前面的结果!法院也判决了我半年不许和她见面。最后走出监狱,那个监狱的警察给了我一句忠告,我不知道是否走出监狱的人他都会给一句忠告。他说,“远离女人,特别是危险的女人!”(他说的英语原文:“Do not touch woman, if too dangerous woman, keep away! Ok?”
 

网友争论语录:

太多为身份骗婚的女人了,几十岁的老男人雄纠纠气昂昂要去中国娶十八岁的 - 这种就活该吧

歇斯底里的女人,有时可能象小猫,但发作时就是灾难(无内容) - 男人当自强

这女人太恨了。宁愿在北美找一个一般女人,也不要回国找。 - 切记切记切记

为什么不说说没有良心的老男人呢 - jamie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0 17:35:44 | 显示全部楼层

骗婚有罪

开诚布公、两相情愿,其婚姻是无可指责的。

但是,骗婚,过来了,就卷钱逃走,是为道德所不耻,为法律所不容的。
发表于 2007-10-22 09:06:55 | 显示全部楼层
Yellow taxi.
发表于 2007-10-22 10:3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骗婚有罪

最初由[墨子]发布
骗婚有罪

开诚布公、两相情愿,其婚姻是无可指责的。

但是,骗婚,过来了,就卷钱逃走,是为道德所不耻,为法律所不容的。









是为道德所不耻  :whoa:           为法律所不容的 :aquest: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2 17:06:36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无可指责。加拿大同性婚姻都是合法的。何况杨翁婚姻?

yang,zhen ning and weng fan开诚布公、82 vs 28两相情愿,其婚姻是无可指责的?
发表于 2007-10-22 17:56: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回复:骗婚有罪

回复:骗婚有罪
引用原文:

最初由[墨子]发布
骗婚有罪

开诚布公、两相情愿,其婚姻是无可指责的。

但是,骗婚,过来了,就卷钱逃走,是为道德所不耻,为法律所不容的。



是为道德所不耻  :whoa:           为法律所不容的 :aquest:



转贴:


男性也受女性的性别歧视?

我们谈种族歧视,谈宗教歧视,谈文化习俗歧视。当然更谈性别歧视——男性对女性的歧视或社会对女性的歧视。由于人类社会都是由男人掌权,所以谈社会歧视女性,也就是男性对女性的歧视。

确实,无论是从历史的角度观之,还是当今社会的趋向,或从纯生理上的特点观之,女性都是“弱者”。据说原始公社制是母系氏族社会。我们假设在那样的人类社会,男性不能和无法歧视女性。但自此以后的社会,女性就一直处于劣势地位。不论哪一个族裔和国家,女性的地位总是低男性一等。中国的封建社会对妇女有“在家从父,出嫁从夫”的教训。女人年老后若丈夫早逝,则还得听从家庭中长子的意旨。在当代的资本主义社会,虽然女性享有和男性同样的权利,但在实质上,担任政府首长的大部分都是男性,在科技研究和教育领域内,担当要职的仍然不是女性。女性平均工资比男性的要低得多。甚至于在社会犯罪(主要和多数的罪犯都是男性)上,女性也是主要和经常的受害人。至于在男女关系和婚姻关系上,受虐待的也以妇女为多,妇女往往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对象。

也正因为上述的原因,当今世界各国,特别是高度文明的西方国家,都以严峻的法律来保护妇女的权益。在西方社会,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权益不但是法律,也成了社会共识和风气。而且有时候到了过分的程度。最具体表现在家庭法庭上。男女之间因婚姻纠纷而闹上法庭的,不管何方有理,女方的权益都得到全面的和特别的照顾。吃亏的往往是男方而不是女方。在这样的法庭上,法官的裁判有时有明显的偏见和不公。具有保护女性权益责任的法庭,在实质上成了歧视男性的场所。其严重程度甚至到了连女性也感到有欠公正,有违人情的程度。

三月二十八日,本市“国家邮报”的一位女作者就在一篇题为“父亲们互相支助”(Fathers helping fathers)的文章里记述了男女关系中也有男性受家庭暴力和家庭法庭双重迫害的实例。文章记述了一位离婚的男性,被法官判定必须将二千二百五十元月薪中的二千元支付赡养费。自此这个男人只得住在朋友家的地库里,度过了一段乞丐般的生活。最后被迫宣布破产。但他仍不断被法庭传讯,要对前妻指控的证据并不成立的“性虐待”罪名对簿公堂。文章指出,全国还有无数面对相似逆境的男性。不错,受家庭暴力之害的多数是女性,但也有男性。据统计,安省每年有八百名这样的男性走上自杀的道路,其中约有一半是由于在婚姻纠纷的法律讼诉中受不公正的判决所至。

为了证实我们的社会和法律在很多方面歧视男性的事实,那位女作者曾向一个专门对家庭暴力受害人施援的慈善组织伪称自己的弟妇虐待丈夫而要求帮助。但吃了闭门羹。安省还有很多在联邦保健部名下的协助公民“家庭事件需要”的组织,这些组织有资助“家庭暴力受害人”的经费,但却不包括受妇女虐待的男性受害人在内。对男性的这方面的协助现在没有,也不可能在将来出现。

文章续称,那位因付不出二千元一月赡养费宣告破产的男性,不久成了一个“父亲权益”的追求人,并于最近成立了一个争取“父权”的不谋利组织。不像争取女权的社会组织能得到政府、社会和各种慈善机构的大力资助,“父权”组织的经费来源全然靠私人的捐助。但尽管如此,据报导这个组织一成立就得到了很多同类受害人和一些社会团体的支持。而且很快发展到二十个分支机构。第一次联合会议已在四月七日召开。这些团体除了互相交换维权消息和资料外,还筹资举办类似妇女权益组织对女性受害人提供暂时的食宿和偏护场所那样,专门对受害的男性开放门户。

人们谈论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文化歧视,当然还有性别歧视。但没有人,或没有人愿意谈论对男性的性别歧视。因为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法律和社会不认为女性也会、也能歧视和虐待男性的事实。因为无论从社会功能上还是生理功能上讲,女性都是弱者,男性都是强者。一般而言,这是正确的。但是有时候借助法律支持和偏见的横蛮,弱者也可能变成强者,因而有能力歧视强者,甚至于虐待弱者。何况,女性并非在任何一方面都是弱者。在精神承受能力上,在对外来的生活压力上,在处理个人生活危机上,女人才是强者。世界上男人自杀的人数远远越过女人,男人远较女人多病和短寿,就是明证。

消除歧视和保护弱者的举措如果过分,这些举措的本身就可能产生偏见,导致另一形式的歧视。

    这是根源


  


  也许薛乃印会影响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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