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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不平_则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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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议高山案,温市网友酝酿发起游行

16#
发表于 2007-4-3 14:17:52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想建立一个"欠债还钱讨债公司".可以商量.

如果想建立一个"国内国际欠债还钱讨债公司".可以商量.
[email protected]
Call 4159929520
17#
发表于 2007-4-3 14:34:45 | 只看该作者
奇怪??????????????????////

为何不抗议濑肠腥?  难道惧于他的背景和黑道势力!!!!!!!!!!


呵呵,  爱"国"行动也是区别对待呕!
18#
发表于 2007-4-3 14:48:19 | 只看该作者
先去看医生吧
19#
发表于 2007-4-3 15:21:3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不必理会一帮穷光蛋,相反, 应该游行呼吁政府不要用纳税人的钱打官司,赦免贪官原罪

最初由[偷运老大]发布
不必理会一帮穷光蛋,相反, 应该游行呼吁政府不要用纳税人的钱打官司,赦免贪官原罪

一帮得了红眼病的穷光蛋,高山在这里遵纪守法低调生活,是威胁到你们的安全了,还是影响到你们的饭碗了?打官司花掉纳税人的钱不假,所以就更要示威游行呼吁政府不要用纳税人的钱打官司,对在加国遵纪守法的前贪官们免于起诉,赦免一切原罪。
无视高山同志对加国银行的巨额投资贡献,这是典型的仇富妒嫉心态,有本事你们也回国去贪啊?不要跟我谈什么中国如何如何,作为加国公民,我只知道加拿大又多了一个在加国遵纪守法低调生活的富翁,远远好过一百个得了红眼病的穷光蛋。

你怎么就知道"加拿大又多了一个在加国遵纪守法低调生活的富翁"?高山告诉你他不再会犯法了??移民部可是刚说他申请移民隐瞒身份属违法,您这就给人摘帽子了? 偷运来的就是厉害!!
20#
发表于 2007-4-3 15:48:2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不必理会一帮穷光蛋,相反, 应该游行呼吁政府不要用纳税人的钱打官司,赦免贪官原罪

最初由[tonyhe2004]发布
回复:不必理会一帮穷光蛋,相反, 应该游行呼吁政府不要用纳税人的钱打官司,赦免贪官原罪



你怎么就知道"加拿大又多了一个在加国遵纪守法低调生活的富翁"?高山告诉你他不再会犯法了??移民部可是刚说他申请移民隐瞒身份属违法,您这就给人摘帽子了? 偷运来的就是厉害!!


欺骗移民部那是他来加拿大之前,请问他来加拿大以后杀人,抢劫,偷盗了吗?所以说高山反诉移民部是有道理的,滥用加国纳税人的钱财来和到加拿大以后没有刑事犯罪的人打什么官司?如果说欺骗移民部,那么很多垃圾技术移民在申请技术移民的过程中,编造虚假经历或夸大专业经验欺骗移民官,结果过来后只好失业或改行或者干labour算不算欺骗?
21#
发表于 2007-4-3 16:02:1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不必理会一帮穷光蛋,相反, 应该游行呼吁政府不要用纳税人的钱打官司,赦免贪官原罪

最初由[偷运老大]发布
不必理会一帮穷光蛋,相反, 应该游行呼吁政府不要用纳税人的钱打官司,赦免贪官原罪

一帮得了红眼病的穷光蛋,高山在这里遵纪守法低调生活,是威胁到你们的安全了,还是影响到你们的饭碗了?打官司花掉纳税人的钱不假,所以就更要示威游行呼吁政府不要用纳税人的钱打官司,对在加国遵纪守法的前贪官们免于起诉,赦免一切原罪。
无视高山同志对加国银行的巨额投资贡献,这是典型的仇富妒嫉心态,有本事你们也回国去贪啊?不要跟我谈什么中国如何如何,作为加国公民,我只知道加拿大又多了一个在加国遵纪守法低调生活的富翁,远远好过一百个得了红眼病的穷光蛋。
你口口声声骂人家“穷光蛋”, 自己是不是已经富得冒油啦?这个什么[偷运老大],我想就是以前的[偷渡老大],换个马甲又上来了。专门在网上胡说八道。
22#
发表于 2007-4-3 16:08:3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回复:不必理会一帮穷光蛋,相反, 应该游行呼吁政府不要用纳税人的钱打官司,赦免贪官原罪

最初由[偷运老大]发布
回复:回复:不必理会一帮穷光蛋,相反, 应该游行呼吁政府不要用纳税人的钱打官司,赦免贪官原罪

欺骗移民部那是他来加拿大之前,请问他来加拿大以后杀人,抢劫,偷盗了吗?所以说高山反诉移民部是有道理的,滥用加国纳税人的钱财来和到加拿大以后没有刑事犯罪的人打什么官司?如果说欺骗移民部,那么很多垃圾技术移民在申请技术移民的过程中,编造虚假经历或夸大专业经验欺骗移民官,结果过来后只好失业或改行或者干labour算不算欺骗?

他欺骗的可是加拿大的移民部,他违反的可是加拿大的法,此其一;他来这里就是凭着欺骗,您怎么就能断言他以后就不会犯呢? 当然,如果你能给担个保,那倒还也许有人愿意信,但你愿意吗??
再说说所谓"垃圾技术移民",失业改行并不是你说的那些原因的必然结果,更重要的是,你说的"编造虚假经历或夸大专业经验欺骗移民官"有什么证据证明?就因为你是偷运来的所以人家技术移民的就都有那些嫌疑吗?
23#
 楼主| 发表于 2007-4-3 16:20:09 | 只看该作者

没错!

人渣已失去了人格,它们的帖子读完笑一下就完了。

坚决抗议这帮贪官,在中国贪了那么多老百姓的钱,又TM跑到加拿大来浪费我等纳税人的钱!

最初由[紫色的风铃]发布
支持楼主!在这里人渣太多,不是人说的话,别理!
24#
发表于 2007-4-3 16:46:25 | 只看该作者
真要游行啊? 还只是嘴上说说为的是掀起一种情绪?

游行的主题是什么? 加拿大政府可是要送高山去中国的, 不然不会把他抓起来. 问题是法律说要经过审理.

是要求加拿大政府违法(不经过必要的法律程序)遣送高山?

还是抗议加拿大法律? 如果要抗议加拿大法律系统, 那么主题是什么(在法律系统中哪一部分不公正了)? 还是说法律是公正的但就是高山不需要审. 审高山就是不公正的?
25#
发表于 2007-4-3 20:06:39 | 只看该作者
加拿大成了别的国家罪犯的天堂,这就是加拿大的法律的不公正。
26#
发表于 2007-4-3 21:20:22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米可]发布
加拿大成了别的国家罪犯的天堂,这就是加拿大的法律的不公正。

两个问题:

1. 加拿大给予高山什么样的天堂待遇?

2. 那么你认为加拿大法律(移民法)应该怎么写可以杜绝这样的天堂待遇再发生(体现出公正)?

是否是只要别国政府指定的经济罪犯, 不管该人是否通过合法途径有效登陆加国 (要判断就要审了), 加国政府必须立时 (比如限时15天内) 移交该人给那别国政府. 被别国政府指定的该经济罪犯无上诉或向任何法庭要求对他/她居住加国有效性 (因而不被遣返) 进行复合的权利, 联邦政府在15天内必须保证该人被移交给那别国政府. (在文中用"别国政府"一词是因为不能只指定中国, 否则可能构成不公平待遇. 另外对该被告原国籍也不能允许进行审核, 否则有经济罪犯就可能利用这一漏洞在登陆加拿大后销毁所有原身份材料而要求对那别国政府是否有权认定他/她就是经济罪犯而享受天堂待遇, 因此只要有一国家说该人是罪犯, 立即遣送).

也许你有更好的写法. 欢迎交流.
27#
发表于 2007-4-4 22:08:1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不必理会一帮穷光蛋,相反, 应该游行呼吁政府不要用纳税人的钱打官司,赦免贪官原罪

最初由[偷运老大]发布
一帮得了红眼病的穷光蛋,


有意思,
我听说的正相反,去游行的,都是吃饱喝足的、好房好车的、没事干的人,“穷光蛋”们都忙着上班呢
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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