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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3-4 01:10:5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期,关于管理员在51管理的事务,有些许波澜。

秉持,公平,公开,公正,民主的精神。特此发布投票。

(贬二褒三,五选一)
单选投票, 共有 66 人参与投票
31.34% (21)
22.39% (15)
10.45% (7)
26.87% (18)
8.96% (6)
您所在的用户组没有投票权限
沙发
发表于 2006-3-4 01:22:22 | 只看该作者
无理删我的贴还封我。事实具在,不容他抵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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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6-3-4 07:18:35 | 只看该作者
记得好些年前看过一个漫画:
天下雨了
踢球的男孩子捧着球在雨中哭丧着说: 太糟糕了
种花的女孩子舞着铲在雨中欢笑着唱: 太美妙了

实际上让我说的话, 删贴不可怕, 封ID也不可怕, 您怕什么呢? 您在乎什么呢?
让他们删去嘛,让他们封去嘛,那是他们的工作嘛,不让人家删贴,就象不让您发贴转贴一样嘛,这不好地嘛^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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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6-3-4 08:50:01 | 只看该作者

俺地评价:公正合理,文明维权,一视同仁。

俺觉得投反对票的多数可能是左兄们,其实俺觉得版主大人并没有偏袒任何一方,俺希望左兄们注意自己的语言美,不要自恃自己的爱国的,就对看不顺眼的人,横加责骂,而且那话很荤的,俺举两个例子:

1 是前不久俺跟北山的吵架,明明是他先开骂,后来竟然倒打一耙
  连版主都牵连上,这样总不好吧,俺是多亏几位仁兄的仗义相
  帮(有位仁兄竟然记录下了山山最初骂人的证据),才幸免于被封
  的,山山后来突然发难是自杀,跟谁都没有关系,记得他咬住了
  SUNNY姐发的一拜年贴,对版主跟贴主发难,是没有道理,俺知
  道大家都觉得山山的自杀对51网是一种惋惜,但是并不关别人
  的事情,对吗?

2 是两位我兄在网上发生了小小口角,俺看到了全部过程,那位有
  个骑士头像的我兄(自认左派)先开骂了“我党党员”,就是自恃自
  己的爱国的FQ,骂得相当难听,带上了啥人家的父母亲,当然
  “我党党员”兄回了几句,后来有几位仁兄相劝,他们停止,但是
  其结果是“我党党员”兄被封了。

其实删贴确实平常,这里除了WOO123兄发了点原创且有含金量的贴,其他人的都是转载来的,几秒钟时间完成了,既然人家W兄都能处之泰然,其他的人干啥那么在意呢?其实也不是放垃圾桶,只是移动到相应的地方去了。。。。。。。。

俺支持两位版主大人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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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6-3-4 08:53:4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俺地评价:公正合理,文明维权,一视同仁。

最初由[雪中茉莉]发布
俺地评价:公正合理,文明维权,一视同仁。

俺觉得投反对票的多数可能是左兄们,其实俺觉得版主大人并没有偏袒任何一方,俺希望左兄们注意自己的语言美,不要自恃自己的爱国的,就对看不顺眼的人,横加责骂,而且那话很荤的,俺举两个例子:

1 是前不久俺跟北山的吵架,明明是他先开骂,后来竟然倒打一耙
  连版主都牵连上,这样总不好吧,俺是多亏几位仁兄的仗义相
  帮(有位仁兄竟然记录下了山山最初骂人的证据),才幸免于被封
  的,山山后来突然发难是自杀,跟谁都没有关系,记得他咬住了
  SUNNY姐发的一拜年贴,对版主跟贴主发难,是没有道理,俺知
  道大家都觉得山山的自杀对51网是一种惋惜,但是并不关别人
  的事情,对吗?

2 是两位我兄在网上发生了小小口角,俺看到了全部过程,那位有
  个骑士头像的我兄(自认左派)先开骂了“我党党员”,就是自恃自
  己的爱国的FQ,骂得相当难听,带上了啥人家的父母亲,当然
  “我党党员”兄回了几句,后来有几位仁兄相劝,他们停止,但是
  其结果是“我党党员”兄被封了。

其实删贴确实平常,这里除了WOO123兄发了点原创且有含金量的贴,其他人的都是转载来的,几秒钟时间完成了,既然人家W兄都能处之泰然,其他的人干啥那么在意呢?其实也不是放垃圾桶,只是移动到相应的地方去了。。。。。。。。

俺支持两位版主大人的工作。。。。。。。。。 第一次看到雪兄的长篇大论,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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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6-3-4 08:57:02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至圣]发布
无理删我的贴还封我。事实具在,不容他抵赖。
这51上还有谁比你更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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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6-3-4 09:09:14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弄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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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6-3-4 09:53:32 | 只看该作者
该版主从未和我有过任何过节。但是一直以来的感觉,公平地说,他做事过于凭借个人的好恶,以至引发大家的广泛不满,才招至今天的对他满意程度的投票(前所未闻)。
      个人觉得,如果是一名普通会员的话,旗帜鲜明,见解独立,爱憎分明确是一件美德,但是对于一名身处新闻自由社会的版主来说,公平、公正、公开才是行事的准则。抬扛谁都会,但身为版主,如果一遇到有争议的事就跳出来与大家唱反调,进而发招无所不用其极的话,就会有非议了。
      提一点儿意见,希望弄舟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如果今后大家在51.ca上看不到我的名字的话,只能反证版主的打击报复和心胸狭隘----虽然由于时间关系,我通常是“看贴不回”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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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6-3-4 10:01:13 | 只看该作者
今年的事情发生的很不让人满意
无故删帖和删帖不通知已经很多次而且很多人遇到了
意见区的东西也比往年要多得多

不知道为什么没斑竹的时候和气,KUREN在的时候没事,CAFUN在的事情也还不错,弄舟来了,事情越变越极端?

就算不满意能撤掉吗?
本来就不是认真选出来当然也不会被认真的投票结果所左右
真要维护论坛
找点有经验参加过较大论坛管理的人比较好
当然
这是管理员私人财产,
那些RULES也是他定的
想改就改想包庇就包庇
比皇帝还皇帝
只能小提建议而不要过分期望了
人家不是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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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6-3-4 10:31:39 | 只看该作者
斑竹每次删帖都说明一下,希望配合,如果有意见,找管理员反映。要讨公道,一级一级上访呗!

我大部分时间是来玩,说话做事哪里那样周全,网络嘛,比较虚拟,个人可以不用承担很多责任。反正现实生活中没人认识我。

我感觉这里比较自由,能说的80%叫大家满意就不错了,是应该有斑竹把把关。我支持斑竹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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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6-3-4 11:09:27 | 只看该作者
言论自由 ―― 也从冰点谈起

最近冰点的事情搞得不亦乐乎。中心就是一个:中共限制言论自由。如果没记错,最先贴大字报的是台湾国民党的一位女造反派。然后是大妓院唱和。咱们的斑竹cafun也身先士卒,连贴几贴。

言论自由绝对是大事。最近除了冰点世界上也出了几件有趣的事。一件就是漫画事件。穆斯林因此烧了丹麦的使馆。丹麦的言论自由看来不错,说什么画什么都可以。只是言论自由却是付出了不小的代价的。另一件是中国新出的一个超女李宇春去了台湾。她除了和歌迷简单互动,也和台湾媒体打招呼,但是不管大家怎么问,李宇春还是谨遵不接受采访的规定,只能跟大家说“谢谢”,不敢多说一句。奇怪了,台湾这么民主的地方,怎么不能说话呢?原因是台湾当局的规定,她在台湾期间,只能上台唱歌,不能接受访问,台湾媒体更不能播出她在台上的表演。具台湾网友讲是签证问题。原来签证也是言论自由的障碍呀。

言论自由不容易。大陆没有,台湾也没有。有了的要被烧使馆。怎一个难字了得。其实远处如此,近处也是如此吗?。你说咱这论坛总该有言论自由吧。又错了。咱这论坛还真没言论自由。昨天俺就让cafun给删了一贴。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忍了我好久了,就差没跟我说“莫须有”三字了。咳,删就删了吧。反正人家也忍了这么久,让他出出气也好。我只是举个例子。告诉大家言论自由这事总是监督别人容易,自己做起来就难啦。论坛本来就是发表意见的地方,可偏偏说忍了我好久。也真难为咱这个斑竹了。   回过头来再说冰点。冰点是中国青年报的副刊吧。作为党报,它有责任宣传党的主张。那个教授的文章和党唱对台戏。且不说文章好坏,对错。单单作为一个编辑,就应该知道如何保持报纸本身的价值取向。那个李大同没有尽到编辑的职责,被撤职是理所应当的。这就象纽约时报绝不会刊登共产党的宣传一样。所以说冰点停刊和言论自由还真是没什么太多的关系。我看更多的是老板对一个雇员的玩忽职守的处理。

言论自由一定要有,只是大家最好还是从自己做起的好。不要指责共产党时就头头是道;自己做起事来,就忘得一干二净。这件事上,穆斯林们要改一下,台湾人要改一下,咱们的斑竹也要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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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6-3-4 11:11:5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因违反本站规定,您的有关言论被删除(第 3 次警告)
引用原文:
gwangnew 在 02月18日 23:41 谈到:
请问有什么违规?
你编的标题! 已宽容多次了   .”

以上是斑竹的回复。以下是版规:

5、 转发新闻类文帖,请勿窜改原新闻标题,如将自己的评论或感想强加为标题;并请保持原内容的完整,    请勿随意节取,或只给出一个链接;

我只是将评论或感想强加为标题,并保持了原内容的完整 并没有截取,也没有只给链接   
完全符合版规的要求。(原文不贴了,省得斑竹再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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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6-3-4 11:15:29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至圣]发布
无理删我的贴还封我。事实具在,不容他抵赖。

支持你,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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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6-3-4 13:47:47 | 只看该作者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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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6-3-4 13:48:12 | 只看该作者

我就不满意弄舟!不满意就是不满意!

弄舟,做人不公正!别人女孩可以贴踩猫的图片,并且没有提示会不安的文字!我只是给出了连接,并在连接上面明确提示了,会引起不安等文字!凭什么至今她的帖图仍在!我的帖子被删除,警告?
http://www.51.ca/bbs/showthread.php?threadid=101507

各位!提示你们一下!弄舟的规矩:只要被删除了3次,你们的马甲就不能再用了!这是多么的不公正的处罚啊!?马甲我就只有一个,我再51都3年了的马甲啊,封掉马甲各位不心疼?

这不是删不删贴,这么表面的处罚!3次警告,你就不能再用原来的用户名了!积累的朋友就都没有了!这些都是有证有据的!

你说重新注册新用户名,不就可以再发帖了?我告诉你:一个合法的电邮地址只能注册一个用户名,然后再回到电邮里去激活这个用户名,才能在51上用来发帖!我就只有2个电邮地址,多的我就没有了!可以想象,弄舟封我2次用户名,我就不可能再上51法帖交友了!我来51浏览点击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以后就永远不会来了,来51有什么意义呢?

对于这样的的处罚,我认为就不公正!删贴有执法问题,问题不大,但是删3次就封用户名!把你打进无间地狱,永不超生,是不是太狠了?大家来评判吧!

这样叫,公正合理?作风优良?网友放心?文明维权? 尊重网民?一视同仁?还这么多好话??? 给他投满意,就真是51的笑话!

请各位,看清弄舟的本质再投票,不要盲目投票!如果大家还要盲目的投他公正,我真的无话可说了!

我就是不满意,弄舟!不满意就是,不满意!

大家可以看看这个“意见反馈”里面的帖子,有多少是关于弄舟删贴封用户名的?有多少是夸奖他的?有多少是批评他的?我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人心所向嘛!除非弄舟把所有关于他的帖子,删得精光!还用投票吗,光看看这个“意见反馈”里面的帖子,就知道管理员的人品了!

再啰嗦一句:请各位,看清弄舟的本质再投票,不要盲目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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