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的普遍看法是:假如CAS的员工的行为是“出于好意(Act on good faith)”的话,那么就算他们错了,也可以不承担任何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无数CAS员工的错误都被视而不见。
那么究竟如何确定一个CAS的员工的行为是否出于好意?这个在文章后面会提到。
不受隐私法案的监管
CAS凌驾于司法之上的证据不止这一条,下面要提到的,就是他们另一可怕之处:隐私权。
安省有两大隐私法规,分别名为《信息自由与隐私保护法》 Freedom of Information and Protection of Privacy Act (简称FIPPA)和《市级信息自由与隐私保护法》Municipal Freedom of Information and Protection of Privacy Act (简称MFIPPA)。
这两条法规详细规定了一个组织或公司有哪些隐私权,哪些文件必须公之于众,哪些文件不需要公开。但是当笔者翻阅CAS的手册时,却看到了这一条:安大略省的47家CAS不受FIPPA 和MFIPPA的监督。(Ontario’s 47 CASs are not governed by FIPPA and MFIP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