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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大炮二世 于 2015-1-23 10:19 编辑
在中国人们有一个误解,就是以为可以学习其他国家的“高薪养廉”做法。
事实是,你可以给官员加薪,是“高薪”了,可是贪腐依旧。官员们不会把加薪当成一个敦促他们清廉的动力,而仅仅是视作多了一块“福利”而已,笑纳之。回头该怎么贪污还怎么贪污。
桔生淮北则为枳,关键是搞错了土壤和基本环境。要“养廉”需要的是另一套系统设计,它不是这套系统所包括的功能。老实说,再”高薪“比起权力寻租的所得来讲,都可以忽略不计。不过这回国内公务员的”加薪”我并不认为和“养廉”有一毛钱的关系,主要还是一种安抚的手段。就是——搞“反腐”权斗,一定程度上打击了贪腐经济,官员们胡吃海喝、花天酒地的生活受到了一定的影响,难免官场有怨气,于是不少人消极怠工,影响了行政效率。故而大幅度地加薪,做出一点补偿的表示。
有特色的是,公务员整体加薪,居然先做后说,根本没有议会的辩论,事先纳税人也不知情,加多少也没有发言权,连“与闻”的资格都没有,反正加了就是加了,中国的纳税人就是圈里的一头奶牛,任人怎么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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