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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eaw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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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 中国签证的邀请信被一些人夸大其词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9 20:2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子 于 2014-10-19 21:25 编辑
中国人爱讲理, 更爱讲情, 尤其是理少的时候. 若在情理之中, 再加上不言而喻的个人私利, 大有所向披靡之势.

单说签证的邀请信, 麻烦不说, 可有可无的还能自造, 颇有些脱裤子放屁费两道手之嫌, 人群中声讨者众. 更有煽情者, 言父母已老, 无人写函, 如何归, 甚至有人说将父母墓碑照相, 以备将来不时之需, 让人倍感有家不能回之无奈.

然而, 我有一事不明. 想问一下大家, 申请中国签证, 是不是可以提供机票影印件就可以? 邀请信和邀请人身份证是不是被需要在申请一年多次时必须提供的?

既然计划回国探亲或旅游, 想必大多数人都会买机票, 而且多数也最多一年回一次. 有了机票, 无论中国有无亲人, 也就是说有无邀请信都可以申请且拿到签证(正常的情况下), 为什么会如此的放大邀请信麻烦? 

我个人所知, 买了机票, 旅行社就可以代办签证, 不需邀请信. 甚至是自己在网上定票, 旅行社也会收点费用给代办. 自己去签证中心, 有机票复印件, 也是无需邀请信. 为什么有些人说得好象没有邀请信就得不到签证了似的? 

寻求便利, 人之常情, 本来无可厚非. 华人想要回中国更容易, 更便捷, 是人心所向. 事有轻重缓急, 还原真实, 才有助于对方一步步改进. 盲目地跟着一些人瞎喊双国籍, 请问大家想什么时候圆这猴年马月的梦. 是提供邀请信, 争取有个五年或十年的签证切实可行, 还是那子虚乌有的双国籍希望大?
seaweed 发表于 2014-10-19 02:03


海外华人对回祖籍国被要邀请信和被剥夺祖籍国国籍的气愤绝对不能以”夸大其词“来形容的。我想绝大多数人是对这些事的不公而愤愤不平,同时也有许多的无奈。试问,在这个星球上还有哪个国家能干出这样的缺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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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10-19 22:46:03 | 显示全部楼层
您的气愤我很理解。但因为事实和我个人所经历的有出入,故有此一问

但是冷静的想一下,中国在大家加入加拿大时,就是单一国籍。是大家主动放弃,而非被剥夺,这一点我和您有异议
seaweed 发表于 2014-10-19 21:36


如果是有人主动申明、申请放弃他的祖籍国国籍就应该尊重他的选择,这也是联合国所倡导的公理。但是现在绝大多数人不是这样的情况,而是在当事人没有申请、申明的情况下,被土共单方面剥夺的。这就违背了联合国所倡导的公理。这也是大家愤愤不平的主要原因。回祖籍国被要邀请信也是同样的问题,至于费用、受气、麻烦等等只是表示了许多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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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10-20 12:45:47 | 显示全部楼层
至少“百鸡王”被搬倒前都是这么干的。这也是中南海允许给愚民的一点自由(打击异已的自由)。
龙子 发表于 2014-10-20 13:31


据说“百鸡王”是真正的”鸡“不择食。只是因为捣鼓包子才身败名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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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10-20 22: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对联合国所倡导的公理, 不是很清楚.

但是, 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 当你申请了它国的国籍后, 应该视同自动放弃. 如果你自己不放弃, 你等于违反了中国的法律. 它没有剥夺加籍华人的国籍

想要受到公平的对待, 自己也要公平的对待别人
seaweed 发表于 2014-10-20 22:54


如果是有人主动申明、申请放弃他的祖籍国国籍就应该尊重他的选择,这也是联合国所倡导的公理。但是现在绝大多数人不是这样的情况,而是在当事人没有申请、申明的情况下,被土共单方面剥夺的。这就违背了联合国所倡导的公理。这也是大家愤愤不平的主要原因。

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
第十五条
  • ㈠ 人人有权享有国籍。
  • ㈡ 任何人的国籍不得任意剥夺,亦不得否认其改变国籍的权利。

http://www.un.org/zh/documents/ud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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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10-20 22:5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子 于 2014-10-21 00:06 编辑
谢谢您把这个转过来, 我想你错误地解读并曲解了这个人权宣言.

任何人的国籍不得任意剥夺 __ 用合同比喻好了, 这是说你已经拥有的国籍, 在你不想改变的情况下, 对方也不能任意剥夺

亦不得否认其改变国籍的权利 __ 你有改变国籍的权利, 但你改变的时候, 合同也随之变更. 你改变了国籍, 中国没有阻止你改变国籍. 但根据当初你和它的默契, 它是单一国籍, 你改变了, 你和它的合同自动失效. 所以, 中国没有剥夺你的国籍, 是你自己放弃的

我个人认为, 如果大家为此而愤愤不平, 是没有道理的. 就象中国政府做的某些事情一样的没有道理 

再说一下, 近期, 加拿大因某些原因取消了一些人的公民权, 你觉得也违反了世界人权宣言么? 
seaweed 发表于 2014-10-20 23:26


1. 加拿大取消了一些人的公民权,是因为这些人搞恐怖活动,侵犯了加拿大的国家安全。这能和绝大多数的海外华人相提并论吗?

2.  任何人的国籍不得任意剥夺  和 亦不得否认其改变国籍的权利, 并不是相互否定的,而是相互并存的。除非当事人申请、申明主动放弃其祖籍国国籍。这也是土共不讲理的地方。你也顺着土共的说法背一遍,当然这是你的权利和自由。但是公理在那,无人能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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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10-20 23:5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子 于 2014-10-21 00:59 编辑
你正在想改变并挑衅这个公理

"1. 加拿大取消了一些人的公民权,是因为这些人搞恐怖活动,侵犯了加拿大的国家安全。这能和绝大多数的海外华人相提并论吗?" __ 任何人的国籍不得任意剥夺. 按照你的说法, 很不幸, 他们绝对可以和你们相提并论.

""2.  任何人的国籍不得任意剥夺  和 亦不得否认其改变国籍的权利, 并不是相互否定的,而是相互并存的。除非当事人申请、申明主动放弃其祖籍国国籍。这也是土共不讲理的地方。你也顺着土共的说法背一遍,当然这是你的权利和自由。但是公理在那,无人能够改变"""  __ 它当然不是相互否定, 而是对前一句的补充, 补充你拥有改变的权力, 拥有选择的权力. 你清楚的知道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 当你选择了其它的国籍, 你就等同放弃了.

我倒认为, 在这个事情上是你不讲理. 有带着反共的帽子的, 出来说话的么? 
seaweed 发表于 2014-10-21 00:40


不同意你的说法就是反共?这就是你的逻辑?最后你也只有扣帽子的本事?你算个什么东西??!!

告诉你,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不承认双重国籍,但是他们只承认其祖籍国国籍,而不承认他国国籍。这一点恰恰与土共相反,土共是不承认祖籍国国籍,而绝对承认他国国籍。你不觉得很奇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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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10-21 00: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兄,跟此类人讲什么理?他们欣赏的是弄虚作假、偷鸡摸狗的勾当。要不就说什么“夸大其词”啦。
龙子 发表于 2014-10-21 01:06


有道理, 谢谢。

不说了,洗洗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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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4-10-21 08:4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子 于 2014-10-21 13:43 编辑
怎么? 辩不过, 开始骂人了? 我说的是那些被带着反共的帽子的人, 也出来讲讲自己的看法, 通常这些人都被认为有共必反. 看看我的上下文, 就很清清楚楚, 5号就是被带上这个帽子的人, 而TA却没有在这个事情上不讲理 

你辩论不过, 就来胡搅. 什么叫承认? 什么叫不承认他国国籍?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血统是血统, 国籍是国籍. 你自己选择的放弃, 却要逼迫中国认可你, 你不觉得你没有任何理由么? 你, 不过就是一个两头都想占好处的人. 你, 和你口口声声骂的那些土共里的某些人, 没有任何区别. 只不过, 你, 想尽办法, 想占尽好处. 而另一面, 也一样, 故意让你占不到

看清楚自己, 再来张嘴闭嘴的土共吧, 不觉得羞耻么? 
seaweed 发表于 2014-10-21 01:30


告诉你,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不承认双重国籍,但是他们只承认其祖籍国国籍,而不承认他国国籍。这一点恰恰与土共相反,土共是不承认祖籍国国籍,而绝对承认他国国籍。你不觉得土共很可耻、很卖国吗??!!

你为土共吹喇叭抬轿子,你“不觉得羞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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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4-10-21 08:4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即使有些人搞了暴力活动,危及了加拿大和世界的安全,加拿大剥夺了哪些人的祖籍国国籍??!!
龙子 发表于 2014-10-21 02:58


谢谢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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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4-10-21 08:5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子 于 2014-10-21 10:54 编辑

对被要邀请信的态度:把自己的亲人尽可以的办移民,或者办十年签证,让他们尽量多出来看一看,走一走。那个人治、独裁的社会尽量不回或者少回。

对被剥夺祖籍国国籍的态度:将错就错吧。那样的人治、独裁社会,要了也是一种耻辱!但是土共种种灭绝人性的罪行必须彻底揭露。当祖国成为一个现代文明、民主社会的时候,相信祖籍国国籍一定会回到广大海外华人的手中!

知道在这里有许许多多的愤愤不平,更有许许多多的无奈。但是,当文明人遇到荷枪实弹的土匪,你又当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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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4-10-21 09: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1. 联合国倡导的有关一个人的国籍的公理,应该倾向于一个人生而具有的国籍,不容剥夺。
    像移民这样规划而来的国籍,有点不一样。我理解,老天给的,人类不应予以剥夺;人类给与人类  的,可以剥夺。
2. 中国对国籍的做法,不恰当的比喻,就好象是一个量刑过重的刑事判决。
    入了外籍就自动失去中国国籍,绝大部分人都知道,都被迫接受这个现实。
    不过这个判决是不是合理?是不是过重?是不是改判一下?我们这里在聊,国内的侨务部门也在研究。不是不可改变的。
3. 以一个被判失去国籍的华人的角度,一方面希望祖籍国政府能够体谅外籍华人这方面的诉求,本着天下华人同宗同族的理念出发,给大家一个方便(比如海外公民卡等),情理方面的考虑更多些,同宗同族,生命的一大部分都留在那边了。另一方面,我们是外国人了,想去另一个国家只能按人家的法律走!
4. 呼吁签证方便还是双国籍其实都是一个回国居留方便的问题,且都是呼吁,是向中国政府表达大家有这方面的诉求,且华人移居海外越来越多,需要在这方面做点什么。
5. 渴求但不是祈求,发声最好别谩骂,得到了,很温暖;就算是要死的时候还在写邀请函,那也就是一点不方便罢了,相信不至于如此。
网管 发表于 2014-10-21 10:09


言之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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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4-10-22 22:2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妈跳广场舞,别忘了也锻炼脑筋。说话重复不好
seaweed 发表于 2014-10-21 22:22


什么意思?我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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