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加拿大本地聋哑人不能说英语,同入籍不应该要求英语来对比没什么说服力吧. 就如同一个聋哑孩子在当妈的眼里是可以容忍的,但是如果自己健康的儿子想娶个聋哑的太太,聋哑对很多母亲来说就成了绝对不能接受的弱点. 这不是一个道理嘛,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
elea 发表于 2014-2-22 18:59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所以我们就不应该去追求公平——这就是你的道理?你举的那个例子,说白了不就是“歧视”嘛,老百姓家找儿媳你可以歧视,但一个国家把这种歧视上升到法律,这就是不公平。如果你对这种不公平听之任之,早晚有一天你和你的家人也会成为不公平的受害者。再说,加拿大本来就是移民国家,大家只有先来后到的区别,新移民来这里,不是来做谁的受气小媳妇的。
至于"要吸收热爱和忠诚这个国家的人成为国民", 这只是个原则或者说愿望, 用什么方式可以判断一个人是否是热爱和忠诚这个国家? 如果某些人有杰出贡献或者突出事迹,我认为这足以做为可以入籍的证据. 但是对于普通人应该用什么标准去判断? 居住时间长短,语言好坏,的确如你所说都证明不了一个人是
"热爱和忠诚这个国家的人",那么你认为加拿大应该怎么做才能分辨出这个人热爱和忠诚这个国家?
elea 发表于 2014-2-22 18:59
新移民和平生活,勤奋工作,诚实纳税,在这里安家落户繁衍后代——一个人把自己的家和生命都投入到这个国家,难道这还不够吗?如果一个人在这里生活了半辈子,最后连尸骨都埋在这里,却因为英语不好而不能入籍不能享有同样的政治权利,这是一个以民主人权自居的国家做的事吗?
至于“加拿大应该怎么做才能分辨出这个人热爱和忠诚这个国家”,办法可以讨论,但在这之前应该想一想:加拿大凭什么要别人热爱和忠诚这个国家?就凭这些不公平的政策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