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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签证1日上路 回国可居5年加籍华人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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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9-3 06:59: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相关文章内容摘要

专为外籍华人出入中国国境新设立的Q签证,1日起正式施行。华人回中国探亲,最长可居留五年。不少拿枫叶卡的永久居民,面对新的Q签证,都表示相当欢迎,希望能解决困扰已久的入籍难题。 与丈夫一起拿枫叶卡的陈小姐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13-9-3
按陈小姐的说法,她老公的枫叶卡保留不了多久。
沙发
发表于 2013-9-3 07:07:52 | 只看该作者
世界日报,啥时候变成了人民日报?开始代表人民了。有什么资格,代表加籍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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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9-3 07:24:35 | 只看该作者
世界日报,啥时候变成了人民日报?开始代表人民了。有什么资格,代表加籍华人?
心在天山 发表于 2013-9-3 08:07



   鞋叫轮子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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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9-3 07:27:39 | 只看该作者
"华人回中国探亲,最长可居留五年。不少拿枫叶卡的永久居民,面对新的Q签证,都表示相当欢迎,希望能解决困扰已久的入籍难题。"
China Q Visa, has nothing to do with your 入籍难题. Chinese Visa is for Foreigners, not for "拿枫叶卡的永久居民". 拿枫叶卡的永久居民 do not need Visa to go to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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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9-3 08:00:11 | 只看该作者

Q签证1日上路 回国可居5年加籍华人欢迎

各位尚没有搞明白Q1"五年签证(多次出入境)"的办理的要求,其实还需要一些必要的信息资料和"公证书",相比普通签证,复杂一点点点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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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9-3 08:03:22 | 只看该作者
如果真是实行双重国籍,最受益就是陈小姐这样两头占便宜的人。
普通人有个回乡证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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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9-3 08:36:57 | 只看该作者
如果真是实行双重国籍,最受益就是陈小姐这样两头占便宜的人。
普通人有个回乡证就足够了。
就是你不给用 发表于 2013-9-3 09:0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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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9-3 09:06:56 | 只看该作者
不是呆5年吧?是5年可以多此往返,每次可能呆半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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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3-9-3 09:11:25 | 只看该作者
拿枫叶卡没入籍的也要代表一下海外华人感谢政府感谢党,这世道有叛国的局长指认红色书记犯罪就不算啥稀奇事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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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3-9-3 13:05:31 | 只看该作者
本人刚与签证中心打过电话,说他们没有5年多次往返签证服务,在那看的消息去问那。本来欢心鼓舞的,却当头一闷棍。很纳闷,消息来源可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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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3-9-3 13:50:10 | 只看该作者
世界日报,啥时候变成了人民日报?开始代表人民了。有什么资格,代表加籍华人?
心在天山 发表于 2013-9-3 08:07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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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3-9-3 14:42:54 | 只看该作者
没有5年多次往返的签证,应该是可以一次让你可以在国内呆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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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3-9-3 15:47:50 | 只看该作者
胡扯! 只是五年内能多次往返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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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3-9-3 19:27:32 | 只看该作者
 

没有看到外籍华人回中国探亲居留最长达五年的文件,谁看到了?估计大家要空欢喜一场了?





from http://toronto.chineseconsulate.org/chn/HQGR/50/qzxz/t1071035.htm


中国签证申请须知(自2013年9月1日起实行)
2013/08/30发布


Q1  
  因家庭团聚申请赴中国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

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  


Q1字签证  

  如系家庭团聚事由,须提供:  

  (一)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二)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

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如系寄养事由,须提供:  

  (一)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寄养委托公证或经过所在国或中国公证认证的寄养委托书;  

  (二)委托人的护照原件、复印件及其与被寄养儿童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

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三)接受寄养的受托人出具的同意接受寄养函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寄养儿童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公民的,还应提供儿童出生时中国籍父母在境外定居证明的复印件。  

  请注意:  

  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from http://www.gov.cn/zwgk/2013-07/22/content_2452453.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已经2013年7月3日国务院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总理 李克强 2013年7月12日

第二章 签证的类别和签发
第六条(八)Q1字签证,发给因家庭团聚申请入境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

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Q2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短期探亲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

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第七条 外国人申请办理签证,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符合规定的照片和申请事由的相

关材料。(八)申请Q1字签证,因家庭团聚申请入境居留的,应当提交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

出具的邀请函件和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的,应当提交委托书等证明材料;申请Q2字签证,应当提交居住在

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等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 外国人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应当提交本人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符合规定的照片和申请事由的相关材

料,本人到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
(四)团聚类居留证件,因家庭团聚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应当提交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和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因寄养

等原因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应当提交委托书等证明材料。
外国人申请有效期1年以上的居留证件的,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健康证明。健康证明自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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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3-9-4 11:19:07 | 只看该作者

Q签证1日上路 回国可居5年加籍华人欢迎

本帖最后由 Sanssouci 于 2013-9-4 12:28 编辑
如果真是实行双重国籍,最受益就是陈小姐这样两头占便宜的人。
普通人有个回乡证就足够了。
就是你不给用 发表于 2013-9-3 09:03


这种屌丝(俗称叫花子)的陈词滥调又喷出来啦?

就是要两头占便宜,才符合老邓和X老大的改开路线。不但要两头占便宜,如果能占全世界的便宜,那也要当仁不让!不然的话,你还是搞你的闭门锁国,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完全可以打包回国,去享受你的一头便宜, 别赖在国外乱喷。当然,除非你是驻外领馆雇员,有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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