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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楼上的问题, 我觉得这个很正常, 在基层很多公文都不规范的, 一般单位会有很多红头纸, 比如肯定有"中共眉山市委宣传部"的, 然后理论上也该有"中共眉山市委宣传部办公室"的红头纸, 以及"中共眉山市委宣传部干部科"之类的别的部门的.
但是由于公文制度不够规范, 办公室的一些事情用整个宣传部的红头纸来做的现象也是存在的, 甚至有时候就是很简单的其他原因,比如今天办公室的红头用光了, 新的还没印出来, 就拿宣传部的红头来做. 当然也有可能就是干脆眉山宣传部办公室压根没印专用红头纸, 毕竟一个科级单位, 需要一定要严格以本部门名义对外行文的机会也不多.
虽然这种现象不够规范, 但实际上并不算什么实质性的问题. 我觉得这次的这个事情的主要问题是这个写稿的人没写清楚. 因为假设是宣传部的人想托关系让教育局的帮忙安排上学, 也不会傻到用发函, 这不是等着给人留下话柄么? 用常理想想, 托关系上学这事再蠢的人也知道这叫"走后门", 即使不算非法也起码不是件光明正大的事情, 肯定私下里通过找关系或者求人送礼的途径来完成. 所以这事八成就是写稿的人政治觉悟低文字水平差, 一个在职证明活生生写成了照顾干部子女就学.悲剧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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