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时天气:多伦多 19°
    温度感觉: 19°
  • 实时天气:温哥华
    温度感觉:
  • 实时天气:卡加利
    温度感觉:
  • 实时天气:蒙特利尔 18°
    温度感觉: 19°
  • 实时天气:温尼伯 12°
    温度感觉: 11°
楼主: 捉鱼小子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致陈国治先生:对中医立法说话要公平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4-18 11:4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相关文章内容摘要

假设过渡委员会的政策稍稍比现在宽容那么一点点,采取“温水煮青蛙”的方式来限制和扼杀中医,也许就不会引起公众和中医界有识之士的诸多警觉。看看现在,各种有关中医立法的文章频繁出现在各大报纸杂志和网站上,公众自能从这众多的信息中抽丝剥茧,了解事情的真相。从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13-4-17
楼主不管是不是家庭主妇,根本不重要,但是写得有理有据,符合现在争论的实情。双手赞成。
相反,为什么那些“管理局”方的,就听不进道理,而只有用攻击人的手法来贬低对方!
那些只进行攻击谩骂,而在此发帖者,一定是枪手。网民自会明辨,不管你一次发多少!
用事实,道理说话的人,才得道多助。
沙发
发表于 2013-4-18 12: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医古籍即便翻译的很多,但是不是教材,只是国外学者研究中国医学所用。其翻译的语汇,定会各不相同,同一个概念,多种译法,十分可能,也很正常。有些还只是音译,然后给你一大堆解释,来用文字给你塑造出因有的概念。从小在中国长大的人,就是高中毕业了,也不一定能看懂中医书籍。那些懂得英文,考得了执照的老外能懂吗!如果有这样的速成教学,让人很快拿到执照,那不是发放杀人执照吗!(过了点,但是说明问题)
我意思是说,翻译的中医书籍,没有统一的词汇来对应中医的概念,让学者研究可行,应为研究者会追根求源,慎之又慎;而用来做教材,一定要有一个,最多2-3个相对固定的译法,学生才会领悟理解,而且,如果是音译,那要讲的就更多,就要从阴阳五行说起,没有几年毕业不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3-4-18 12:39:27 | 显示全部楼层
1. 立法匆忙上马会将一个产业夭折。前期必须充分认证和充分证求意见,否则就是拿法律儿戏。
2. 对这几个行业松开口子,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是将针灸扩大化了。。。扩大到本来不属于正宗针灸的范围了---西方针灸。这会给中医针灸的声誉带来影响。
3. 没有人反对立法,至少我不是。但是如果这个立法是这样的。a) 会给行业带来巨大负面影响的 b)会让中医能力不够的人进入这个行业的 c) 片面强调法,而不尊重业界的(例如4月1日的恫吓)

所以在我看来这个立法本身在程序上肯定是问题的。。。这个立法过程是不严肃的,各党派、议员应该介入这个事件。
同意,支持。
法要立,要全面考虑权衡,才能立出长久之法(如美国宪法,不需修宪),现在就有人提意见和反对,那就有大问题,就会砍倒一大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3-4-18 17:2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厅委托这个过委会来办事,卫生厅原则上没错,道理上要规管也符合政府,省民,正当行医者的利益。我(是最近看到事态才关注,)没搞清过委会是如何来的,其成员如何产生,这些人按什么原则来拟定中医法,为何当时反对者没有,是这个拟定的法没有人提反对意见还是根本没拿出来让人讨论?还是在议会通过了公布时大家才看到,才意识到问题多而影响大,后遗症严重?
好在中医联合会鼎力反对了,好事!但好像没达要领,给大众印象是在闹事。不像是提正当意见修改法案了。
过委会,更是怪,如果是一个安省的立法建议拟定者,和将来的日常规管的执行者,就应该联合各方,统一意见,不偏不倚的而且要放眼长远,长远到子孙后代地来拟定法案;拟定者,还要认识了解中医的历史(我在前此曾推荐过民国时期的中西医争论的文章,大家可参考),现状,和未来发展会对这个法律的影响。应该说一字重千金,错一字会铸成几十年几百年的大恨!(大家在加拿大都不会忘了人头税法案吧!不会忘了对原住民孩子西化的法案吧!难道还要百年之后再来道歉,让多少人含冤而死,)法,非儿戏,不可擅立,立好了,利国利民,立不好,遗患无穷。所以,拟定法规者,其人选,就很重要。不知这个法案的起草者,是哪来的,够格吗,此其一;
其二是程序,草案出炉后,有没有让大家充分讨论,按现在的乱象,一定是没有;
其三;机构的产生,人员的组成。过委会人哪里来的, 是中医界选出来的吗?就算过委会过渡时人选不如人意,在向正式委员会人选选举时也可按票数将不称职者选下,让德高望重者,让能让安省中医健康发展者,让有心弘扬中医文化者担任委员,因此,委员也很重要。委员的票数能决定政策法律的制定。这是民主社会的机制,反对者要使用它。除非,这个委员会已经被篡夺,不为可以行使民主的地方。这样,就上省卫生厅,或法院!说此机构已经不能代表民意。(好像是不能代表了,我不知百分比是多少,这也是民主机制的一部分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3-4-18 17:59:03 | 显示全部楼层
立中医法,长远看 是好事,但是!我倒是认为,如果这个法立不好,不如不立!
等大家都有共识了,没有那么多反对声音了,才会是合乎民意的法,才能得到支持和贯彻执行。
为什么要仓促推行?而且动则罚款抓人,是否太过分了!加拿大的中医,拿不到政府补贴,医生也坑不了病人多少钱,何况去看病的大部分是信中医的,自己掏钱,中医医生连开病假条的资格都恐怕没有,不过是个self-employment,为什么管委会要收那么多费用!难怪有揽财,私利之嫌。
还有,过委会哪里来如此的大权,谁受的?
这个有如此多人反对的组织既然代表不了中医界,其组织就没有被质疑之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3-4-19 13:3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有道理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