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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方宣布放弃张东岳案司法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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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4-8-23 01:56: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相关文章内容摘要

中国公安部则已正式通知加拿大警方,中国放弃对陈敏涉嫌杀人案的司法管辖权,并将全力协助加拿大审理这一案件。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04-8-23
此凶手若是杀害小女孩的真凶,妈妈又是公安局的干部,其肯定有政治家庭背景,50万加比的昂贵的律师费,又是中国国家机器贪污出来,中国官方宣布放弃司法管理权,国内有人在活动。
沙发
发表于 2004-8-23 09:01:19 | 只看该作者

水很深

板凳
发表于 2004-8-23 09:22:5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评论]中国官方宣布放弃张东岳案司法管辖权

最初由[iceman2000]发布
[评论]中国官方宣布放弃张东岳案司法管辖权

此凶手若是杀害小女孩的真凶,妈妈又是公安局的干部,其肯定有政治家庭背景

公安局的干部就有政治背景?什么样的“政治背景”?按你这样推论,没背景的不多。

50万加比的昂贵的律师费,又是中国国家机器贪污出来

律师费是50万?你怎么知道的?谁出的你也知道?马上推论又是贪污的,真是能推呀!

中国官方宣布放弃司法管理权,国内有人在活动。
这个推论能给点解释吗?俺苯,看不出逻辑。要说有背景,为什么不活动为“中国不放弃司法管理权”,引渡回中国,想李昂一样,放了?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04-8-23 10:33:1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评论]中国官方宣布放弃张东岳案司法管辖权

最初由[终于来了个大款]发布
回复:[评论]中国官方宣布放弃张东岳案司法管辖权



公安局的干部就有政治背景?什么样的“政治背景”?按你这样推论,没背景的不多。



律师费是50万?你怎么知道的?谁出的你也知道?马上推论又是贪污的,真是能推呀!


这个推论能给点解释吗?俺苯,看不出逻辑。要说有背景,为什么不活动为“中国不放弃司法管理权”,引渡回中国,想李昂一样,放了?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律师费50万,看过新闻你不知道吗?怪不得你说自己是笨,去看原文,李昂是加拿大失误,是他逃出来的,第一个能逃出来,加拿大会再犯同样一个错误,让嫌疑犯张敏再逃出来?你以为李昂是加拿大引渡过去的??你不知道加拿大一直要求让李昂回加拿大审判,共产不肯放??这世界恐怕最糊涂的就是你了,怪不得你先承认你自己笨,可以理解,你是属猪的吧,多吃点蔬菜和鱼。
5#
发表于 2004-8-23 11:00:30 | 只看该作者

律师费50万是估计的,依我看这样的案子两个名律师审一年以上50万可能不够!

关键是钱由谁出?政府有义务为嫌疑犯聘律师,有一律师名单供嫌疑犯选,那两位律师可能在名单中。要是这样的话钱很可能是政府出,也就是纳税人出。
现在这样的情况下,就算陈家在中国有背景、口袋里有的是钱也不会拿出来,否则钱还没有转移到加拿大人就已经双规了。要是他家真有深厚的背景又何必往这交钱,不配合加拿大、坚持司法管辖甚至要求引渡回国受审不就行了。
再说他家要真有钱有背景还能让独生子开那种破车、住那种憋气地方?就算出了事一早让陈回国藏起来不就万事大吉了。
这案件实在有太多解释不通之处,焦急的等着警察先生们给我们解谜。
6#
发表于 2004-8-23 11:32:01 | 只看该作者
有些人见了个"干部"(连是什么干部都不知道)就说是有背景
见了50万,连谁出都不知道,就先咬定是贪污

没见过钱还是没见过干部?
那只有乞丐没有背景了?

不关心事件本身
天天钻在"钱"和"贪污"里的人怎么这么可悲
7#
发表于 2004-8-23 12:50:23 | 只看该作者

凡是共产党的干部,都是腐败的!

凡是国内的有钱人,都是贪污的!

现在人的思维好像已经定格了,想改变还真的不容易。就像有些老外很得意的问中国人,你们国家有电视么?
8#
发表于 2004-8-23 13:31:4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回复:[评论]中国官方宣布放弃张东岳案司法管辖权

最初由[iceman2000]发布
回复:回复:[评论]中国官方宣布放弃张东岳案司法管辖权



律师费50万,看过新闻你不知道吗?怪不得你说自己是笨,去看原文,李昂是加拿大失误,是他逃出来的,第一个能逃出来,加拿大会再犯同样一个错误,让嫌疑犯张敏再逃出来?你以为李昂是加拿大引渡过去的??你不知道加拿大一直要求让李昂回加拿大审判,共产不肯放??这世界恐怕最糊涂的就是你了,怪不得你先承认你自己笨,可以理解,你是属猪的吧,多吃点蔬菜和鱼。

律师费50万是媒体按常规收费推算的,这新闻俺看过,但还有新闻说这个案子很有典型性,收费可能不是这样。劳驾您看新闻全面一点。

别在这里扯李昂是如何回国的,解释一下您的“国内有人在活动”的逻辑,为什么要活动为“中国放弃司法权”?

其他的推论也希望您是过脑子的,即使是猪也有脑子,对不? :rolleyes:
9#
发表于 2004-8-23 15:31:56 | 只看该作者

松赞干部

最初由[且听风吟]发布
有些人见了个"干部"(连是什么干部都不知道)就说是有背景
见了50万,连谁出都不知道,就先咬定是贪污

没见过钱还是没见过干部?
那只有乞丐没有背景了?

不关心事件本身
天天钻在"钱"和"贪污"里的人怎么这么可悲
10#
发表于 2004-8-23 21:30:49 | 只看该作者
据本文“麦克阿瑟透露,是陈敏主动要求她和罗森出任辩护律师的”,陈敏这么做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有几个中国来的在此之前会知道麦克阿瑟和罗森是名律师?这么说陈敏早知道自己总有被逮的一天?
11#
发表于 2004-8-23 21:40:13 | 只看该作者
问问不就知道了,人家是"名"律师好不好
12#
发表于 2004-8-23 21:41:01 | 只看该作者

别瞎猜了,现在大家记住这两人了,犯事就找他们。

13#
发表于 2004-8-23 22:42:39 | 只看该作者

法律是这样的

所有的人不论什么样的案件都有权利找律师代表自己,如果没钱政府会为当事人聘请律师。多数人除了那些贯犯都不可能有相熟的律师随时准备着为当事人出头。一旦有事司法机关会提供一个律师名单让当事人挑选来代表自己。
陈的案子的确特殊,毕竟双方都是中国人,多点关心不足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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