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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李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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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狂魔:西方世俗生活里的变态人种

 
16#
发表于 2012-6-15 14:10:02 | 只看该作者
您的话已经在Hate Speech的边缘转悠了。令人悲哀。

您说的那个“光头”,是安省的前副首相,安省的前健康部部长,他有稳定的同性伴侣家庭,并与其伴侣相处数多年。

一企恶性案件的受害者,一般都是与犯罪人“趣味相投”的吗? 那样理解的话,原告和被告应该站在一个台子上。按那种鱼骨头不是刺嘴里长刺的逻辑,你如果被偷了,你就是与贼志同道合的。

阿Q和吴妈,就是这样繁衍的。
Gust101 发表于 2012-6-15 11:58


真是抱歉,刺激您脆弱的神经中枢了. 我说是一般, 知道一般和全部的区别吧. 您还真是钻牛角尖,愿意上杠上线, 喜欢扣帽子.  
要是真有兴趣的话, 回头看看近十年发生的有轰动效应的案子, 受害一方非常无辜的肯定不会超过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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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2-6-15 14:13:27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有的话,就是那个作者的吗啡和兴奋剂。可想而知,一个人生活得要有多么空虚干涩,才会去盼望人间频出悲剧。
Gust101 发表于 2012-6-15 14:13

按照这逻辑,拍本能的导演是绝对的无聊和空虚干涩, 还有看本能的观众. 杀人狂魔不是在模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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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2-6-15 14:26:57 | 只看该作者
西方文化缺憾令西方人变态,相比之下中国文化优越,所以中国人从未有过变态狂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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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2-6-15 14:31:23 |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精神病人不用为行为负责?

犯罪本来就是一种病. 如果没病的话, 怎么会去犯罪?

如果精神病不用为行为负责, 希特勒也不用为他的罪行负责, 因为据说他也是精神病人.

既然精神病人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 更应该被惩罚, 至少关起来. 如果严重的罪行, 就应该肉体消灭掉, 免得危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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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2-6-15 14:51:49 | 只看该作者

杀人狂魔:西方世俗生活里的变态人种

本帖最后由 Gust101 于 2012-6-15 16:04 编辑
按照这逻辑,拍本能的导演是绝对的无聊和空虚干涩, 还有看本能的观众. 杀人狂魔不是在模仿吗?
panda50 发表于 2012-6-15 15:1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愿意天天看《本能》这样主题的电影吗? 它获奖是因为色情和血腥吗? 你看了部以犯罪为题材的影片就要去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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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2-6-15 15:03:08 | 只看该作者

杀人狂魔:西方世俗生活里的变态人种

本帖最后由 Gust101 于 2012-6-15 16:05 编辑
真是抱歉,刺激您脆弱的神经中枢了. 我说是一般, 知道一般和全部的区别吧. 您还真是钻牛角尖,愿意上杠上线, 喜欢扣帽子.  
要是真有兴趣的话, 回头看看近十年发生的有轰动效应的案子, 受害一方非常无辜的肯定不会超过一半.
panda50 发表于 2012-6-15 15:1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是我对你说的太在意了,如果我事先知道你说东说西纯粹只是为了哈哈,我都不会被你“刺激”。

“受害一方非常无辜”的标准是啥? 啥是不"无辜", 受害方乞求被杀了吗,受害方帮助凶手端起武器了吗? 蓄意谋杀,二级谋杀,过失杀人罪等等的区别还不够说明问题吗? 想想就好,不用回复我,我怕我脆弱的神经受不了你老练的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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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2-6-15 15:11:25 | 只看该作者
西方文化缺憾令西方人变态,相比之下中国文化优越,所以中国人从未有过变态狂魔。
张三2012 发表于 2012-6-15 15:2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变态狂魔的产生,似乎和国家体系没啥关系。很多国家都有过“变态狂魔”,包括中国。那个男女搭档连续杀害多名夜店“女招待”并把她们绞成肉馅卖掉,后来在内蒙被抓获的,就算得上变态狂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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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2-6-15 15:27:34 |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精神病人不用为行为负责?

犯罪本来就是一种病. 如果没病的话, 怎么会去犯罪?

如果精神病不用为行为负责, 希特勒也不用为他的罪行负责, 因为据说他也是精神病人.

既然精神病人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 更应该被惩罚, 至少关起来. 如果严重的罪行, 就应该肉体消灭掉, 免得危害社会.
住在多伦多 发表于 2012-6-15 15:3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精神病人需要治疗,不是惩罚。有暴力倾向的,会有监管和束缚。
犯罪不一定是因为有病,可以有现实的动机,比如说在超市里顺手牵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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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2-6-15 15:38:03 | 只看该作者
西方文化缺憾令西方人变态,相比之下中国文化优越,所以中国人从未有过变态狂魔。
张三2012 发表于 2012-6-15 15:26

西方越变态越不用负责任,所以越变态地去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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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2-6-15 15:44:59 | 只看该作者
流叉徒患有的自恋狂和人格障碍不像是那种他不知道自己在干嘛的精神分裂症。

他再也没有护肤品了,再也注射不了Botox防皱了,无比自恋把脸当成命的他,真的不敢照镜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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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2-6-15 18:27:23 | 只看该作者
应当送到前线去打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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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2-6-15 22:43:05 | 只看该作者

杀人狂魔:西方世俗生活里的变态人种

本帖最后由 Gust101 于 2012-6-16 01:27 编辑

这个标题很有意思,“世俗生活里的”,看来希特勒,还有Oslo那个机关枪杀人狂,都不归于“世俗生活”,文中罗列的,差不多是港产三级片里的那种变态,还把外游的日本人归给了西方。东抄西贴,尾巴上加了个段,就成原创了。

蒙城案件刚出现在华文媒体的时候,哎呀那个费劲啊,跟外星人说中国话一样,都读不通。一家爆个“管得比较紧”的道听途说,所有家都跟着转载,最后事情到底怎么回事就没人清楚了。外文媒体似乎稍好一些,但也是把别人家报道的,当成事实来引述。

流叉徒在柏林那家网吧被捉住的时候,进来的巡警询问他,他先是撒谎,撒不下去了才承认"You Got Me",最后报道写得跟他开门见山自投罗网一样。

竟然有家很正规的报纸用“the fact is”来分析说小林抛弃了流叉徒。简直太恶心了,造谣到这个份上,对受害者家属已经没一点尊重了。电子传媒兴盛之后,端庄的大型报纸没有足够订阅量,就都沦为小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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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2-6-20 20:49:07 | 只看该作者
杀人魔往往不会被不杀,是因为法律对他们开了一道窗. 使得胆大妄为者敢于跃跃欲试, 今后这样是事只会增加不会减少. 这是人权走向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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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2-6-20 21:47:05 | 只看该作者
变态狂魔的产生,似乎和国家体系没啥关系。很多国家都有过“变态狂魔”,包括中国。那个男女搭档连续杀害多名夜店“女招待”并把她们绞成肉馅卖掉,后来在内蒙被抓获的,就算得上变态狂魔。
Gust101 发表于 2012-6-15 16:11



    这例子举的不对,那男女搭档是因为贪婪和冷酷而杀人,不是变态。
重找一个靠谱的例子再来发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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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2-6-20 21:59:26 | 只看该作者

杀人狂魔:西方世俗生活里的变态人种

本帖最后由 Gust101 于 2012-6-20 23:27 编辑
这例子举的不对,那男女搭档是因为贪婪和冷酷而杀人,不是变态。
重找一个靠谱的例子再来发贴。
多羡鱼少结网 发表于 2012-6-20 22:4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变态犯罪心理的一长串标准里,他俩可占了一大半啊,怎么会不靠谱呢,犯罪心理学那个变态的“谱”,系列谋杀经常是最靠得上的,但不绝对。

变态犯罪心理,不是精神分裂症。不信你自己可以去查文献资料。

统计数字里有监狱囚犯关于变态犯罪心理的调查结果,相当百分比的在押犯,归于那个篮子。

我不想举发生在国内的更“靠谱”的例子,觉得不太舒服。有那么个网,专登大海那边极为恐怖的案例,我见过,读得喘不过来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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