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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pjwy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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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倒退收费高:新签证中心让人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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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2-13 08:4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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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征文)标榜“快捷、高效、舒适以及个性化服务”的签证中心,连原来已有的、好的服务项目都取消了还有什么资格谈改善服务?! 就再进一步分析取消当天办急件服务的事。所以取消当天特急件的服务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11-12-13
一本万利呀!中国的现行经营理念的多伦多再现版,我有许多酒肉朋友和狐朋狗友,但是很遗憾,就是没有交道领事馆的朋友,要是能攀上枝节,也开一个“签证中心”,那该多么美好,左手倒右手就能挣大钱,但是我是知恩图报之人,一定会给回扣的,如有愿意牵线搭桥的好人,本人愿意以5:5分成谈起合作。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3 09:0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签证中心22日启用:加收服务费30元
本帖最后由 pjwyx 于 2011-12-10 08:35 编辑

一本万利呀!中国的现行经营理念的多伦多再现版,我有许多酒肉朋友和狐朋狗友,但是很遗憾,就是没有交道领事馆的朋友,要是能攀上枝节,也开一个“签证中心”,那该多么美好,左手倒右手就能挣大钱,但是我是知恩图报之人,一定会给回扣的,如有愿意牵线搭桥的好人,本人愿意以5:5分成谈起合作。 ---------本人信守承诺,决不食言!我们只加收服务费15$(含GST),  65岁以上退休老者,只收服务费8$(含GST).我的服务宗旨:服务为主,微利经营,增加签证后的回寄业务,UPS邮寄费需自付(本公司郑重承诺UPS原价代办,不加收分文,以邮局UPS公布价为收取原价);节假日照常工作,办公选址初定“太古广场”,因为有免费大型停车场,且方便华裔!---------承蒙各位推动此事-------促进中领馆通过招标选定“签证服务中心”,如若本公司中标,以100天免费提供签证服务来回报诸位友人,因为温哥华签证服务中心开业就提供30天免费签证服务优惠!本公司只是加延长70天而已!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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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3 09: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服务倒退收费高:新签证中心让人郁闷

本帖最后由 pjwyx 于 2011-12-13 09:49 编辑

新签证中心22日启用:加收服务费30元
本帖最后由 pjwyx 于 2011-12-10 08:35 编辑

一本万利呀!中国的现行经营理念的多伦多再现版,我有许多酒肉朋友和狐朋狗友,但是很遗憾,就是没有交道领事馆的朋友,要是能攀上枝节,也开一个“签证中心”,那该多么美好,左手倒右手就能挣大钱,但是我是知恩图报之人,一定会给回扣的,如有愿意牵线搭桥的好人,本人愿意以5:5分成谈起合作。 ---------本人信守承诺,决不食言!我们只加收服务费15$(含GST),  65岁以上退休老者,只收服务费8$(含GST).我的服务宗旨:服务为主,微利经营,增加签证后的回寄业务,UPS邮寄费需自付(本服务中心郑重承诺不加价,只按照邮局UPS公布原价收取),节假日照常工作,与华人商场超市一同作息。办公选址初定“太古广场”,因为有免费大型停车场,且方便华裔!----------望各位推动促进中领馆公开招标确定设立“签证服务中心”,本人如果中标,将在100天试用期,免收代理费,回报各位朋友,此优惠也不是本人首创,因为温哥华“签证服务中心”开业30天也免费优惠试运行,本人只不过是照搬照学,延长70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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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3 15: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到老地方办签证是不是就不用操心这新签证点了。
hack2 发表于 2011-12-13 12:02

NO!老路堵死了,要是都那样-----------我们签证服务中心挣谁钱去?啥叫“理应外合,串通一气”,需要实际体会一下,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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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4 09:5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服务倒退收费高:新签证中心让人郁闷

本帖最后由 pjwyx 于 2011-12-14 09:55 编辑
你的提议是挺好,我支持!可问题是你扳的倒现在承包的这个公司吗?有一个网友曾经查出来,这个公司的背景是那个被渥太华开除了的原新华社的女间谍的。也就是说这个签证中心并非纯商业的性质,还有国安的性质。另外,如此暴利的收费,这钱肯定也得孝敬总领事和远在渥太华的大使啊。你的收费如此之低,就算你够资格,可是大使和总领事绝不是傻子,他们会合计一下,你拿什么进贡?你给的有现在这个间谍背景的公司老板给的多吗?所以,我认为你没戏。
月下独酌 发表于 2011-12-13 20:06

“月下独酌”网友:十分感谢善意提示!我想的很简单,如果可以公平竞标,开办“签证服务中心”,我愿意竞争投标,以降低服务费和增加服务及不加价代办邮寄UPS,但是我不知道现在开办的“签证服务中心”,具有中国国家安全局的背景,如果是这样的背景,给我十个胆,也不敢与女间谍对垒较量呀!-----------再次,多谢友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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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5 08: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东方曦

国籍法属于内政,与婚姻法类同,由各国自己决定,不属外交事务。沙特阿拉伯的国籍法规定,本国公民申请外国护照和国籍属于犯罪,回国后被发现要下监狱。各国照样尊重。
世界上一半以上的国家都不承认双重国籍,是不是都不像样了。
随便谈谈 发表于 2011-12-15 00:38

可能是大使馆的官员隐姓埋名在用官腔说官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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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5 08: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maiko51
我不是中领馆工作人员。但就我所知,你本人可以直接到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递交签证申请。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在Ottawa,Ontario.
你说的对,加领馆驻沪领事馆是接受签证人本人亲自申请签证的。但本人亲自申请签证 需要提前预约,而且每天最多接受50名直接申请者。从提前预约到正式提交申请材料,需要等待3-4周时间。 这是我在数月前知道的。现在的情况如何,不得而知。
随便谈谈 发表于 2011-12-15 02:50

真的是:中国大使馆官员解答问题呀!外交政策滚瓜烂熟,不愧是外交专业出身的,有问必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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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5 08: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maiko51

中国是否承认双重国籍,这是中国公民和立法机构自己的事。任何外国人无权干涉。 中国是主权国家,不是殖民地。历届中国政府从未就双重国籍立法承认。所以,“恢复”双重国籍是无稽之谈。外国公民要求中国改变中国的法律,更是无理取闹。
世界上的主要大国,包括美,英,俄,日,印度,巴西等都不承认双重国籍。200多个主权国家中,近三分之二不承认双重国籍。所以,在双重国籍问题上,中国与大多数国家一致。

你说到“我们不想为中国政府以前在东南亚外交事务上的失误而买单”。这个“中国政府以前在东南亚外交事务上的失误”是你个人的看法,还是中国政府或外交机构曾在什么时候正式宣布过。请赐教。
随便谈谈 发表于 2011-12-15 02:28

中国外交官员参与此网评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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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5 08: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随便谈谈

五十年代中国为了在印尼输出革命,失败后导致大批华人被杀,结果出卖印尼华侨利益,把老祖宗一直沿用的双重国籍政策改成单一国籍,强迫印尼华人入外籍,向印尼服软(印尼居然是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之一)。请问这是简单的内政吗?
据不完全统计约有70+个国家承认双重国籍
模糊政策:英国,美国
承认 :以色列,瑞士,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阿根廷,西班牙,菲律宾,意大利,印尼,印度
不承认:中国。韩国,英国,美国,俄罗斯,特别是中国,管理更加严格。
原来中国的国籍政策是和阿拉伯国家和韩棒子看齐。
maiko51 发表于 2011-12-15 01:52

中国外交官员来此网宣传外交政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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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5 08: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现在知道了也不晚. 你也学女间谍加入国安, 为使馆签证搞背景调查服务? 也许中国大使都没权利决定是不是让女间谍主持的签证中心独家代理, 要更高层的人士才能拍板决定.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1-12-14 10:15

多谢网友“加拿大老张”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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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9 14:32:3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东方华回答。
1. 东方华问:怎么偏离??!!
随便谈谈答:请先读开线原文。开线文章涉及的是”服务倒退收费高:新签证中心让人郁闷“。这篇文章是讨论于多伦多领事馆新的签证申请方式和有关收费的。就这些具体签证问题的讨论和意见,甚至在渥太华,温哥华,蒙特里尔等地都没有意义,因为那里的签证服务方式没有改变。其他讨论指出,不满意见无非是多交了30元的服务费引起的。

一直到第96帖止,才突然有个人提出了这个”一定要努力争取,让中国恢复双重国籍“的议题。开线文章涉及的问题,是反映给多伦多领事馆,也是在多伦多领事馆职权范围内可以处理的事。而改变国籍法,不但超出领事馆职权范围,甚至是超出外交部职权范围的事。外交部和领事馆是执行机构,不是立法机构。没有足够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并讨论通过,国籍法不可能由某个外交官员就可宣布改变的。当然,不是中国公民因而对中国的法律立法程序不清楚,是可以理解的。回到原文主题,交不交服务费,交多少服务费,领事馆是否还接受直接递送的申请,这都不和双重国籍还是单一国籍直接相关。这就是我指的”偏离“。

2. 你认为”祖籍国国籍是各人天经地义的财产,这种财产是由民族的基因所决定的。“
关于国籍,要根据各国法律而定。北美根据出生地和移民归化决定国籍。在美国和加拿大,400多年前就有移民开始从欧洲及世界各国移来。几乎所有的北美白人,如果追溯”祖籍“都是某个或多个欧洲国家。然而这并不是说,大多数的北美白人就”天经地义“地具有欧洲诸国的国籍,或者北美黑人就”天经地义“地具有非洲诸国的国籍。也从未听说过,仅以所谓的”祖籍“根据, 某人申请到了法国国籍或德国国籍的。况且,北美的民族融合繁衍如此普遍,如何准确的确定”祖籍“,有没有法律的可操作性?
所谓”民族的基因“决定国籍,更是个子虚乌有的概念。真有”法国基因“”日本基因“吗,科学上是如何界定的? 法律上将如何操作?你真是为全世界的遗传学家和法律学家提出个大难题。
你提出国籍”不是由某集团、某个人的利益、权利所决定的。“ 这句话的确有可取之处。中国的国籍法,是由十四亿中国公民根据他们的利益和权力,通过他们的人民代表立法确定的。除他们之外,有什么集团和个人具有改变中国国籍法的合法权力呢。

3. 有没有美国公民在违背自愿原则之下,被剥夺美国公民权的。我对此无资料加以肯定或否定。即使美国没有这样做,也不是说其他国家不可以这样做。仅十天前,加拿大公民部长宣布2100名加拿大公民被剥夺了公民权。 这种剥夺根本不考虑被剥夺者本人自愿还是不自愿。http://info.51.ca/news/canada/2011/12/09/241929.shtml  加拿大,中国或其它国家不是美国殖民地,没有必要处处跟着美国走。

4. 梁先生在他的文章中只提及《大清国籍条例》中血统决定国籍的入籍部分, 但是避而不谈条例中为维护单一大清国籍的出籍(即失去国籍的)部分。你举出的例子,只能说明执法者的疏忽或无力。法律没有得到执行,不等于法律不存在或者无效力。下面抄录的《条例》出籍章里,明确规定了大清国民需要申请脱离国籍(即“呈请出籍”)义务和自动失去国籍(“作为出籍”)的四种情况。可以看出,比照现行的《国籍法》,《大清国籍条例》使守法的国民更容易失去国籍。大清允许外国人加入中国籍,但要求加入中国国籍后,放弃他原来的国籍(第二章 入籍 第三條五款)以保持国籍的单一性。所有这些,在梁先生的文章里只字不提。这是一种为我所用而主观随意弃取的态度。

大清國籍條例
第三章 出籍
第十一條
凡中國人願入外國國籍者應先呈請出籍。
第十二條
凡中國人無左列各款者始准出籍︰
一) 未結之刑民訴訟案件
二) 兵役之義務
三) 應納未繳之租稅
四) 官階及出身。
第十三條
凡中國人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均作為出籍︰
一) 婦女嫁與外國人者
二) 以外國人為繼父而同居者
三) 私生子父為外國人其父認領者
四) 私生子母為外國人其父不願認領經其母認領者

照本條第一款作為出籍者以正式結婚呈報有案者為限若照該國法律不因婚配認其入籍者仍屬中國國籍照第二第三第四款作為出籍者以照中國法律尚未成年及未為人妻者為限。
第十四條
凡男子出籍者其妻及未成年之子一併作為出籍。若其妻自願留籍或出籍人願使其未成年之子留籍者准其呈明仍屬中國國籍。
第十五條
凡婦人有夫不得獨自呈請出籍。其照中國法律尚未成年及其餘無能力者亦不准自行呈請出籍。
第十六條
凡中國人出籍者所有中國人在內地特有之利益一律得享受。
第十七條
凡呈請出籍者應自行出具甘結聲明並無第十二條所列各款及犯罪未經發覺情事。
第十八條
凡呈請出籍者應具呈本籍地方官詳請該長官諮請民政部批准牌示其在外國者應具呈領事申由出使大臣或逕呈出使大臣諮部辦理。自批准牌示之日起始作為出籍之證其未經呈請批准者不問情形如何仍屬中國國籍其照第十三條作為出籍者照第十條第三項辦理。

5. 最后,谢谢你告知另一条讨论专线。我会去看的。
随便谈谈 发表于 2011-12-19 14:14

中国使领馆的代言人,引经据典,条例清晰,翔实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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