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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次报警,为什么没处理?
都是说中文的,怎么会没听明白?连定位码都有。
难道不说是学生,不说是复旦的,就不救么?
学生感到内疚,不提这个了。难道警方没有责任么?
一个警察牺牲,当然让人痛惜,但,这就代表整个警方都有理了么?理在哪呢?
驴友肯定不对,但警察的职责就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难道因为人民做错了,就不应该保护他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了么?难道因为履行了警察的职责,却牺牲了人命,人民就不该被救护了么?
这个逻辑肯定有问题!
说白了,地方因为畏惧上级层层势力,不顾基层民警安危盲目执行任务,最大的责任方在发布命令的领导层。
不计任何代价?难道以一条甚至更多生命作为代价,就对么?这样的命令本身就是荒谬的!
这是人权、人的生命不平等的国度才会出现的行政命令。
警察的性命,或者复旦大学学生的性命,原本就应该是平等的。
但权利,使他们处在了不同的天平上。
当权者,该反省了!
驴友有错。警方有错。更大的错误却是权利的控方。
难道不是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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