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个做饭,正常的做饭。 GPS1 发表于 2010-8-11 09:2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使用道具 举报
夏天住在地下室真的特别阴冷,这点我可以理解这位房客。 我们当时住在地下室的时候,白天要穿外套,晚上要盖冬天的棉被。除了温度低以外,湿度还特别高,地下室的湿度在夏天是70,而一般的室内湿度在50左右比较合适。所以湿度加上温度,夏天的地下室不好过。好在当时我们有个非常好的房东,我们买了除湿器,经常开着机器除湿,房东从来不说什么,还考虑到地下室会冷,除了天气特别热才开冷气,一般都不开(当然我们也是用胶条把冷气口都封上了)。现在自己有了房子,地下室是装修好的,但是我们仍然不愿意出租,因为住过地下室知道这地方不适合人长期居住。 我觉得两方面,特别是房东这一面首先要宽容一些,特别是说话的态度不要太强硬。要不然就不要出租房子,既然出租房子,也要站在房客的角度考虑一下。 huzza0731 发表于 2010-8-11 09:3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看来房东和房客都同意如下事实: 1. 确实在开空调时开门和用电热毯的情况。 2. 确实有同时开多个炉头的的情况。 3. 。。。一直到把热水全放光。 结论: 严重缺乏沟通,双方脾气都大了点。 显示名称 发表于 2010-8-11 09:3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本人以前当过房客,没当过房东。但是站在本人的角度来看一下: 1、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如果房间里开着空调的话,那么不要把门打开。当然,50岁的人不知道这个道理的话,无语中;如果不知道房间开空调,而且房间很冷的话,那么正常思维的人应该会跟房东说一下,当然,50岁的人不会说,只会直接开电热毯,无语中; 2、在洗衣机里放入沙网,滚动洗衣机,对于50岁的人来说,是属于正常洗衣,天下奇观之一; 3、做饭的时候,开着4个炉子,其中只有几片菜叶和一壶开水,对于50岁的人来说,是正常做饭,天下奇观之二; 得出结论,此房客无须上法庭,而是去看心理医生。 不是逗你玩的 发表于 2010-8-11 10:1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气啥?气就不要出租房子 john66 发表于 2010-8-11 10:5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看看网上那些骂A女士的帖子,让A女士和解?难啊! 终于看到A女士的辩词了。双方对一件事的陈述是如此的不同。究竟信哪一方?不过,昨天房东关于警察抓人的描述确实是太假了,警察不可能只凭她说你要打她就把你抓起来吧?所以,信A女士的! lilianali51 发表于 2010-8-11 10:1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人喳.A 就算A房客赢了这个官司. 她还是会输了下半辈子. 个性决定. 她不会有自己的房子,不会有家,她还会如此做下去,哪天碰到狠的,她就玩不下去了. hoho8958 发表于 2010-8-11 10:5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遗憾的是事实上真需要看心理医生的一定不会去 她觉得别人才需要去 JiuMaNi 发表于 2010-8-11 11:0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也感觉这个水中丽人是A女 回复 h990515 ustoca 发表于 2010-8-11 12:4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没有人想靠出租房子赚钱的,只能是贴补家用。而且对自己家里的生活干扰和打扰太大。看来以后老女人是不可以租房子给她的。以前碰到过一个精神有问题的老女人,总是自己对着空气说话。现在想起来都后怕。 原则上,只要过得去,就不要出租。 不过也见过几千万身价的投资移民还出租房子,而且和一群人住在一起,共用卫生间什么的,也许这就是为什么他们能有钱的原因 很好 发表于 2010-8-11 13:4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可以肯定,如果这个房客不善良的待人,没有人租给她房住,没有人愿意做她的朋友,没有人会介绍工作。社会是要容纳别人,而不是去跟人家去斗。你有理的时候,要宽恕别人的错。这样你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而不是变得法报复。你想抓住房东的把柄,打胜这场官司。但是,多数的中国人出租房子都不是完全合法的。你的做法会使很多人反感的。谁会租给你房子,特别是便宜的地下室。 你现在,并没有失去什么。只是心里不平衡。如果你看到我的帖子后,想开了。也就完了。何必浪费时间。不要相信那些让你斗下去的人,因为将来伤害的是你,不是他们。 meilancan 发表于 2010-8-13 07:5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您将要访问以下网页
请注意:您将要访问的站点不是 51.CA 官方网站。为了保护您的财产和信息安全,请不要在该网页输入您的QQ密码、Facebook、微信密码等信息。
如果您不了解该网站的详细情况,请谨慎访问该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