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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案:置于他人的生命之上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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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6-17 12:55: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相关文章内容摘要

提笔写这篇文章的时候,不免有点惴惴不安,我担心在人们群情振奋的时候,我不合时宜的论调,遭到道德义士们的围攻。事实上,我也因为说了一些不利于邓玉娇的话,已经遭到一些人谩骂和指责。可见,在邓玉娇案上的道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09-6-17
给作者一把修脚刀,投入北极熊的笼子内,一个小时后放出来重写感受。
沙发
发表于 2009-6-17 13:08:11 | 只看该作者
楼主你是在加那大长大的吧,你知道为什么会一面倒吗?你知道有多少的良家妇女被政府官员强奸了而不敢出声吗?垃圾,如果邓玉娇是你女儿,你会怎么说?痛在别人身上是吧?希望有一天你老婆会中国也发生一样的事情。恭喜你,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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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9-6-17 13:13:54 | 只看该作者

现实一点吧

邓这类的官员只会给党抹黑,可以肯定一旦有事他比谁跑得都快,共产党也是感到除之而后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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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9-6-17 13:34:18 | 只看该作者
说话不用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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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9-6-17 13:35:5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评论]邓玉娇案:置于他人的生命之上的尊严

给作者一把修脚刀,投入北极熊的笼子内,一个小时后放出来重写感受。


这篇文章有袒护邓贵大的倾向, 作者是不是也是共产党官员, 所以对邓玉娇免于刑罚和邓贵大被杀了有酸溜溜的感觉, 与邓贵大等官员同病相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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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9-6-17 13:40:35 | 只看该作者
那些官员早已经把自己的尊严放在自己的生命之下,楼主就不用为他们惋惜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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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9-6-17 13:47:34 | 只看该作者
作者是脑残!连法律是什么都不知道,还腆着脸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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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9-6-17 14:13:38 | 只看该作者
楼主,我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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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9-6-17 14:20:56 | 只看该作者
"属于消费者和服务者之间的矛盾,而不是所谓的官民矛盾"

这句话,凸现了本文的问题所在。

也反映了作者是真的在试图从纯理论角度出发发表意见。

而任何一个人,存在于社会上都不是单纯的某一身份:消费者、父亲、丈夫、官员、男人。他一定是所有这些的混合体。

在本案中,你与其把它归于消费者和服务者只见的矛盾,不如归于男人和女人之间的矛盾。

但事实并非如此:邓作为消费者,是来吃喝洗澡的。他消费的不应该是强奸。而玉娇也不提供被强奸这项服务。因此,他们俩打一开始就不是 消费者和提供服务者的关系!!

我不愿意说你混淆视听。但你的文章确实有这个意思。

这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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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9-6-17 14:23:37 | 只看该作者

abc

up 1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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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9-6-17 14:44:51 | 只看该作者
作者不了解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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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9-6-17 15:00:54 | 只看该作者
"属于消费者和服务者之间的矛盾,而不是所谓的官民矛盾"

这句话,凸现了本文的问题所在。

也反映了作者是真的在试图从纯理论角度出发发表意见。

而任何一个人,存在于社会上都不是单纯的某一身份:消费者、父亲、丈夫、官员、男人。他一定是所有这些的混合体。

在本案中,你与其把它归于消费者和服务者只见的矛盾,不如归于男人和女人之间的矛盾。

但事实并非如此:邓作为消费者,是来吃喝洗澡的。他消费的不应该是强奸。而玉娇也不提供被强奸这项服务。因此,他们俩打一开始就不是 消费者和提供服务者的关系!!

我不愿意说你混淆视听。但你的文章确实有这个意思。

这不好。


good 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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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9-6-17 15:02:58 | 只看该作者
有人要脸不要命,
有人要命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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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9-6-17 15:05:55 | 只看该作者
邓贵大等人就应该强奸作者,我想她一定会躺在那里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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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9-6-17 15:15:09 | 只看该作者
此人幼稚到令人哭笑不得的程度,但愿她以后遇到同样遭遇时, 能够在作出"合适"的反抗之前和施害方核实准确是否真的会遭到强奸或更严重的伤害!

纯粹卖弄文字, 哗众取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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