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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贼被拘 获释遭恐吓:店主左右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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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5-28 08:39: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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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综合)3人被警方拘留1天之后,获保释外出,但该被捉到涉嫌偷窃的黑人男子的儿子昨天到金牛城超市为父寻仇,对超市老板陈旺作出恐吓,陈旺已报警。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09-5-28
再次报警,要求警方以书面的形势给出解决办法。
沙发
发表于 2009-5-28 08:51:22 | 只看该作者
看来加拿大的法律是应该改变改变了,好像高山,老赖那种人渣到现在还在逍遥自在,人是要管,太多人权是没有什么意义

老黑人,小黑人是穷人,有政府免费律师,但是超市老板就悲惨了,律师费用可能要5000千 :mad:  :m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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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9-5-28 09:16:41 | 只看该作者
這件事兒警方太過分了,應該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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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9-5-28 09:20:57 | 只看该作者
在加拿大,很多见义勇为是不合法的。很多鸡鸣狗盗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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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9-5-28 09:23:16 | 只看该作者

想知道那位[法官]网友有何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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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9-5-28 09:38:5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想知道那位[法官]网友有何高见?

他现在只关心邓玉娇自卫杀人后,警察不应该拘留邓玉娇,也不应该调查案件,而应该把邓玉娇树为英雄。

这边超市老板陈旺抓贼,证据确凿,反被控5,6项罪名之多,贼的儿子还来威胁。51冒牌法官认为超市老板陈旺是从大陆来的,那就是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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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9-5-28 09:47:58 | 只看该作者

捉贼被拘控 获释遭恐吓:店主左右为难

主要还是歧视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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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9-5-28 10:06:48 | 只看该作者
法律经常这样,困住了好人,放纵了坏人。换一个大白话就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明明是遇到坏人了,干气没办法www.4just.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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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9-5-28 10:08:28 | 只看该作者
弄把枪在店里,把贼毙了,又会怎样?


:rolle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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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9-5-28 10:31:3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想知道那位[法官]网友有何高见?

他现在只关心邓玉娇自卫杀人后,警察不应该拘留邓玉娇,也不应该调查案件,而应该把邓玉娇树为英雄。

这边超市老板陈旺抓贼,证据确凿,反被控5,6项罪名之多,贼的儿子还来威胁。51冒牌法官认为超市老板陈旺是从大陆来的,那就是活该。


哈哈, 看来我这个51网上笔名叫法官的还真要被一些网友当成真法官去评论案件了, 荣幸呀.

对于"邓玉娇自卫杀人后,警察不应该拘留邓玉娇"这个观点, 我表示支持.

"超市老板陈旺抓贼,证据确凿,反被控5,6项罪名之多,贼的儿子还来威胁", 本人和大家一样表示愤慨.

陈旺等人显然没有偷东西的黑人更懂得这里法律重视证据(被别人看到的证据)超过重视事实(整个事件的过程).

陈旺等人也没有了解在警察到来之前商店对小偷可以采取的合法的(加拿大司法认可的)留置措施, 在激愤下用绳子捆小偷只能给日后小偷成为什么"被害人"的证据; 还有小偷有轻微的伤, 可是陈旺等人有没有被小偷打的伤呢, 是不是小偷在逃跑中先动手攻击的陈旺等人呢? 小偷有没有带刀等武器并用来威胁陈旺等人, 使得在陈旺等人在抓小偷过程中必须911报警, 让警察尽快来.

这里对5000元以下的盗窃, 处罚不重, 次数多了, 警察肯定懒得管了. 但对涉及人身安全(即使是只破了一点)的攻击和捆绑,  是很看重的. 陈旺等人应回忆有没有被小偷攻击的情况. 小偷就是用被捆绑这一点反过来告陈旺等人.

陈旺等人应该准备一个能录音的数字相机, 当小偷的同伙或家庭来威胁时, 有人在旁边不声张的录下威胁的事, 作为对小偷不利的证据报警.

华人商户可以联合给市议员和市长写信, 要求增加该地区的警察巡逻次数, 控制上升的盗窃案犯罪, 来减少报警后的等待时间.

有空看看意大利黑手党是怎么把执法的警察诬陷成有罪, 而黑手党分子是怎么因为证据不足而无罪释放的, 对控制愤怒情绪及时收集罪犯(象黑人小偷这样的)的证据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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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9-5-28 11:03:40 | 只看该作者

关键是法律要求疑罪从无

有罪没罪只有法官说了算,警察说了也未必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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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9-5-28 11:30:1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想知道那位[法官]网友有何高见?

告警察,电台,报纸,新闻记者采访暴光.问我们应该怎么办?怎么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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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9-5-28 11:37:31 | 只看该作者
不排除黑佐罗冒充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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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9-5-28 11:38:08 | 只看该作者

加拿大=大家拿=拿大家

小偷偷花是大家拿,警察花纳税人钱是拿大家,店主抓贼被控才是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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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9-5-28 11:48:3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加拿大=大家拿=拿大家

小偷偷花是大家拿,警察花纳税人钱是拿大家,店主抓贼被控才是加拿大.


这话应该这么说:廿年前的加拿大=大家拿;今天的加拿大=拿大家;加拿大的法律最养王八;王八纷纷进化成为草泥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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