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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称邓玉娇遭强奸失实 邓母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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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5-23 07:44: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相关文章内容摘要

病床上的邓玉娇。(资料图片) 昨日,两位律师在会见邓玉娇后为她的遭遇悲伤得抱头痛哭。 昨日上午,邓玉娇的母亲蹲在看守所门口焦急地等待着北京律师会见出来。 荆楚网消息(记者欣屏)5月23日,记者从湖北省巴东县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09-5-23
这种律师是该被炒,幼稚且不负责,帮倒忙。还好意思抱头痛哭,像演戏,不专业。
沙发
发表于 2009-5-23 09:58:33 | 只看该作者
她当然没有被强奸,是强奸未遂!警方还要这事上纠缠,分明就是要替那三人开脱。看来,共产党保护的是自己的官员而已,三个代表是骗老百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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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9-5-23 10:33:02 | 只看该作者
夏霖律师说,在会见邓玉娇的过程中,邓玉娇明确说出了自己受到性侵犯。夏律师还紧急呼吁要内衣内裤作证据。Who was confu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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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9-5-23 10:57:15 | 只看该作者
中国的警察也经常强奸民女的.  见得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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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9-5-23 12:28:45 | 只看该作者
夏霖律师说,在会见邓玉娇的过程中,邓玉娇明确说出了自己受到性侵犯。夏律师还紧急呼吁要内衣内裤作证据。Who was confused?


如果内衣内裤上有精液的话,证据就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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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9-5-23 14:15:43 | 只看该作者
便宜无好货啊。
免费的就更不用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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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9-5-23 15:00:47 | 只看该作者
扯淡,强奸不一定就是性交,强奸的意思是以违背当事人的意愿以强迫,胁迫,等手段要求或进行性行为.发生性行为为强奸,未发生则有两个结果,一是犯罪中止,即犯罪人出于自觉行为中止犯罪,二是被告人反抗未遂.这两者的区别是很大的.第一种具有从轻或免去法律责任的可能,而第二种则和强奸同罪.
其二,警方以故意杀人罪立案是错的.此案中邓玉娇没有杀人故意,没有预谋,没有杀人愿望,只是防止犯罪人继续实施犯罪的一种防抗行为,无意中与犯罪人接触造成伤害,修脚刀是其生产工具不是作为凶器携带的.所以警方的立案不成立.
本案犯罪人犯流氓罪或强奸罪成立.邓有防卫过当或过失杀人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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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09-5-23 17:43:21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内衣内裤上有精液的话,证据就铁了。

那就不是“强奸未遂”的问题。所以下结论要慎重!

当然,假如内裤上发现的精液不是死者的,那也是个铁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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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09-5-23 17:47:26 | 只看该作者
扯淡,强奸不一定就是性交,强奸的意思是以违背当事人的意愿以强迫,胁迫,等手段要求或进行性行为.发生性行为为强奸,未发生则有两个结果,一是犯罪中止,即犯罪人出于自觉行为中止犯罪,二是被告人反抗未遂.这两者的区别是很大的.第一种具有从轻或免去法律责任的可能,而第二种则和强奸同罪.
其二,警方以故意杀人罪立案是错的.此案中邓玉娇没有杀人故意,没有预谋,没有杀人愿望,只是防止犯罪人继续实施犯罪的一种防抗行为,无意中与犯罪人接触造成伤害,修脚刀是其生产工具不是作为凶器携带的.所以警方的立案不成立.
本案犯罪人犯流氓罪或强奸罪成立.邓有防卫过当或过失杀人的可能

“强奸不一定就是性交”?I was confused.

当然,强奸民意不是性交;但强奸民女算不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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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09-5-23 17:48:42 | 只看该作者
中国的警察也经常强奸民女的.  见得太多了.

看来您一定是业内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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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9-5-23 21:17:50 | 只看该作者

停止瞎猜了,有关新闻信息咨询,可与巴东县新闻信息中心联系

有关新闻信息咨询,可与巴东县新闻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718—4333053)。

建议热心的网友们亲自核实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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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9-5-23 21:29:53 | 只看该作者
那就不是“强奸未遂”的问题。所以下结论要慎重!

当然,假如内裤上发现的精液不是死者的,那也是个铁的证据。


当然,假如精液是死者的,而内裤不是被告的,那就是铁中之铁的证据了。
哥德巴赫猜想越搞越复杂了 :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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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9-5-23 21:57:41 | 只看该作者

写歪诗还不如打爆他们电话来得实在

有关新闻信息咨询,可与巴东县新闻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718—4333053)。

建议热心的网友们亲自核实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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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9-5-23 22:29:17 | 只看该作者
那就不是“强奸未遂”的问题。所以下结论要慎重!

当然,假如内裤上发现的精液不是死者的,那也是个铁的证据。


什么叫"邓玉娇遭强奸失实? "
烈女邓玉娇奋力反抗,保护了自己,杀死了禽兽.否则面对三个畜生,一个弱女子.....
所以最后吓的精神不安. 想想一个弱女子,经历被强暴,恐惧,挣扎到死人是何等的无助,恐慌,羞辱和大击.

当然是强奸未遂了,死人还能强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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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9-5-23 23:38:19 | 只看该作者
这案子还在调查中,诸位加拿大“神探”就已经定案了。
先有结论,后看证据。
也真够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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