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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叶卡过期:我靠自己打赢了这场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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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3-14 07:44: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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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特稿) 对于新移民来 说,枫叶卡就相当于我们在加拿大的户口本,只不过拿到这个户口本还有一个附加条件,那就是过去任何5年中必须住满2年,否则这个户口本可能会被吊销。很不 幸,来自成都的张先生的这个户口本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09-3-14
纯属运气,不建议类似情况的人模仿。老婆孩子都在有移民身份,干脆办家庭团聚,没有什么风险。
沙发
发表于 2009-3-14 07:48:32 | 只看该作者
我想最后一句很重要,法官不想浪费纳税人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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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9-3-14 09:05:56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案子说明加拿大是讲道理的,很多事情不要轻易放弃,要去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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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9-3-14 09:12:54 | 只看该作者
他老婆孩子都在这里了,再办团聚应该也行的,早晚的事,法官就想算了,干嘛还要那么麻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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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9-3-14 09:20:50 | 只看该作者
我想最后一句很重要,法官不想浪费纳税人的钱。


象这类泼皮, 在经济危机时, 法官有时也不想浪费纳税人的钱跟他纠缠, 就再放他五年. 五年后还想说谎蒙混过关, 就不客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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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9-3-14 09:47:38 | 只看该作者
象这类泼皮, 在经济危机时, 法官有时也不想浪费纳税人的钱跟他纠缠, 就再放他五年. 五年后还想说谎蒙混过关, 就不客气了.

你要是当了法官能把全世界的人都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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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9-3-14 09:55:12 | 只看该作者
向老L 和G这样的人都能留下,何况你一个。good 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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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9-3-14 10:34:34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很侥幸的过关了,毕竟这里还是有地方可以讲道理的,也有人能比较人性的听你讲,还能放你一马,好像还不需要花钱请客送四处打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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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9-3-14 15:15:06 | 只看该作者

跟家人团聚,这是好事阿,祝贺楼主

赫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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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9-3-14 16:09:20 | 只看该作者
这种情况非常特殊。他的妻儿都在加拿大,大不了再办团聚移民,也很快就能办下来。既然如此,法官就干脆做个顺水人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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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9-3-14 16:32:44 | 只看该作者

看似法官及句话,可受益人有一生的承诺

看似法官几句话,可受益人有一生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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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9-3-14 19:19:13 | 只看该作者

真幸运, 我们想请教张先生

我丈夫的枫叶卡将过期, 但未够两年的更新条件。 请问如果他继续留在加拿大并住满两年, 他是否可以合法的更新枫叶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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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9-3-14 21:41:44 | 只看该作者
象这类泼皮, 在经济危机时, 法官有时也不想浪费纳税人的钱跟他纠缠, 就再放他五年. 五年后还想说谎蒙混过关, 就不客气了.


即使你再在宽容的加拿大呆上10年,依然难以涤去你刻薄狭隘心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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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9-3-14 23:20:0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真幸运, 我们想请教张先生

我丈夫的枫叶卡将过期, 但未够两年的更新条件。 请问如果他继续留在加拿大并住满两年, 他是否可以合法的更新枫叶卡?


枫叶卡仅当离境后又要返回加拿大的移民需要的东西,而非移民已经呆在加拿大的必要证件。
因此,任何在有效期内持有枫叶卡返回加拿大的移民,哪怕他/她的枫叶卡到期日之前(哪怕远未达到移民局的居住要求)入关,也能随便编个正当理由顺利入关,移民官无权没收枫叶卡。
当然,入关后你得老老实实呆在加拿大莫再出境,只有某日当你累计之前五年在加呆满了两年,这日便是你申请更新枫叶卡之时,你就可以顺利更新枫叶卡。因此,你先生在累计住满两年后再申请办理更新枫叶卡是没有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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