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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华人黄女士在同加拿大公民结婚后,申请团聚移民。一转眼四年过去了,移民还没有下来,丈夫却突然离世,令她的申请自动作废。黄女士又提出了人道移民申请,但是先被移民官拒绝后,又在上诉环节被法庭判以败诉。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16-12-28
本帖最后由 HeartSutra 于 2016-12-29 14:44 编辑
"移民官则表示,黄女士所有的家人都在香港,这包括其23岁的女儿和年迈的父亲。此外,她来加拿大8年了,从来没工作过,更没当过义工。"
Very reasonable. 法官拒绝的是她的人道移民申请,这本身就是新人道移民CASE。以前的团聚申请已自动作废。加拿大政府花了无数纳税人的钱为搞异地恋和异地婚姻的人折腾到一起成人之美,够对得起他们的了。异地恋和以此造成异地婚姻是自己造成的悲剧,与政府和其他纳税人无关的。还有许多人老婆孩子在加是税务居民, 而自己在国内赚钱而自称非税务居民, 还不是为了不交一分钱税给加拿大, 到老了不能赚了再申请团聚移民,带大量现金过来,自称穷人而享受这边的一切老人福利和干净的自然环境养老,加拿大政府对他比他自己的亲爹还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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